写字楼交维修基金交吗

2024-05-06 02:53

1. 写字楼交维修基金交吗

办公楼是单一的业主可以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如果产权分别出售给个人的就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转让给从房地产初始登记变更为转移登记为小业主的,小业主必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否则小业主拿不到产权证。
办公楼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办法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当地公布的房屋造价每平方米单价的5-8%乘建筑面积。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二、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
(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写字楼交维修基金交吗

2. 商业楼要交维修基金吗

个人观点:
     要交的!请参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交  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希望对你有用!

3. 办公楼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各地房产行政部门指定,但是主要依照以下公式计算: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其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办公楼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4. 建筑物维修基金由谁缴纳

建筑物维修基金由业主购房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政府对于维修资金是否实际用于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监督指导,并不能直接支配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使用,属于重大事项,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且需经四分之三的表决权才能通过。这也就意味着,维修资金的动用是很麻烦的事情,在紧急情况下,出于修缮效率的考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一、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一)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二)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
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
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房屋维修基金是属于业主的,但是并不是业主用于维修自己的房屋的,最主要是用于该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的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只有在得到业主同意后才能顺利使用。
可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4种紧急情况: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意见的。
2、消防设施故障,经消防救援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3、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4、未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二次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二、车位物业要交维修基金吗
至于车库则有所区别,如果是地上车位,则不会独立划分产权,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不需交纳维修基金。而对于地下车库,如果业主购买的是独立产权的车库,就需要交纳;如果仅仅是属于有偿使用,没有独立产权,则不用交纳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5. 维修基金是用本栋楼的吗

法律分析:这个钱是用来日后维修你所购房屋共用部位的费用。房屋的维修基金现在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是根据购房者的楼层算的。而是根据房子的不同建筑形态来算的。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维修基金是用本栋楼的吗

6. 公寓要交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公寓也是要交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用于日常的物业维修,所有新房项目都需要交纳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新建楼房的大项维修基金必须缴纳吗

  个人新建楼房,或楼房为一人所有的不用缴纳。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新建楼房的大项维修基金必须缴纳吗

8. 公寓要交维修基金吗

公寓也是要交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用于日常的物业维修,所有新房项目都需要交纳维修基金。
一、外墙渗水是楼下起的责任还是楼下整体造成的
楼顶并不因为你住在顶层就由你来负责维修或归你所有了,楼顶包括楼下外墙面,都是整个楼住户共有的,你的购房合同都写的很明确。排除人为破坏(一般没人会破坏楼顶或墙面),未过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过了保修期是业主的事了。如你已向物业管理委员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这个责任应该是物业的责任,可以找物业维修,费用业主共担。顶层漏水造成楼下损失也是应该由大家共担责任,当然在合理的费用内,如果是楼下住户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他自己承担,所以最好找上物业一起解决。
二、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一
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二
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多层住宅提取2%,高层住宅3%)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三、新房交付的时候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一般契税按4%征收,有些城市的点数是不一样的,应以当地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其他费用。比如房屋登记费,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修金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