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能报销多少

2024-05-08 04:45

1. 宁波医保能报销多少

法律分析:宁波医保根据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住院、转外地就医等情况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其中,门诊报销比例分两档,A档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B档为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宁波医保能报销多少

2. 宁波医保能报销多少?

法律分析:
宁波医保根据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住院、转外地就医等情况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其中,门诊报销比例分两档,A档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B档为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1、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成年居民B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4.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参加医保的收费标准是,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个体业主和自由职业者全部由自己个人缴纳,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人按2%比例缴纳,由业主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部分由业主缴纳。大额医疗救助暂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缴纳。
  按照规定,凡以前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参保3个月以上又重新参保缴费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根据参保缴费的年限享受不同的待遇。
  据悉,个体和自由职业者从业前已经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只要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仍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目前参照2003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额为34000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额为15万元

5. 宁波医保自费多少可以报销

答: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包括急诊,下同)、住院(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下同)和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并可按规定享受转外地就医、异地定点就医和院外检查、治疗医保待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除门诊以外的各项医保待遇。

1.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使用规定

医疗保险用药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分甲、乙两类药品,部分药品根据疾病种类、疗程限制使用。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5%的药费(个别药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按医保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外药品,或使用的目录内药品超出限制使用范围的,其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费。
门诊配药(包括购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天量,癌症、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精神分裂症、高血压病、冠心病不超过1个月量。出院时需带治疗药品的,一般不超过15天量。

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实行甲、乙两类分类支付,部分服务项目设限定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医保规定支付。

2.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为3段: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发生门诊费用时,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费用完全由个人自负;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费用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宁波医保自费多少可以报销

6. 宁波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宁波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宁波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8. 宁波医保自费多少才能报销?

法律分析: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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