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024-05-08 03:41

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是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的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一)稽查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指导、业务培训、税收专项检查、税务重点稽查、受理、查办、偷、逃、骗税案件局长:孟来茂 副局长:温四香、王少挺(二)直属一分局负责省级预算固定收入的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在并的中央直属电力、石化、有色金属、统配煤矿和太钢等企业营业税、资源税、省级企业所得税,以级其他收入的征收。局长:姜亚望 副局长:王宁、王建平、毕淑玲(三) 直属二分局负责全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及税收稽查,跨区域项目(工程)税款的直接征收,研究农民税负政策和农业税制改革,处理执行税法和农业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按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农业税灾情减免事项。局长:周平川 副局长:王肖勇、李春光(四)直属三分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应用、指导、监督等工作。局长:李昌平 副局长:郑亮、李建光(五)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园区内各项地方税收和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局长:张安东 副局长:刘玉文、杨丽萍(六)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园区内各项地方税收和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局长:张天宝 副局长:张广瑞、刘静事业单位:(一)信息中心负责本系统信息管理,计算机通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和使用工作。主任:崔军 副主任:李菲、张理强(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副主任:吴东升、高建军(三)税研所负责地方税收、税源调查、税务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开展税收理论研讨等工作。所长:冯国安 副所长:王久瑾 、吉海瑞(四)咨询中心开展税务咨询,实施税务代理业务;受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执行会计审计及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市(地)、县(市、区)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等工作。主任:张瑞清 副主任:耿泽 、武建(五)税务干部教育中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经理:张亮生 副总经理:白广顺

3.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是适应国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由原山西省税务局分设而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于1994年7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是山西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局长致辞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已告别硕果累累的2010年,满怀胜利的喜悦,踏着新春的节拍,迈入2011年新的征程!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谨代表山西省国税局党组向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祝大家新年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幸福安康!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六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税、管理强税、人才兴税“三大战略”为主线,突出抓好组织收入、强化税种管理、实施信息管税、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服从服务于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谱写了山西国税事业的新篇章。一年来,我们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持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保障了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组织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省国税收入累计完成1014.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26 %,比上年增长14.73 %,增收130.25亿元,为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与此同时,我们着眼于促进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折不扣地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11月共办理减免抵退税102.84亿元,其中出口退免税17.08亿元,给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深入、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基本建立、发票违法犯罪有效遏制、税法宣传深入人心,营造出公平公正、和谐共赢的良好税收环境。我们不断创新管理强税,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深入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以“四位一体”互动管理平台为基础的信息管税体系正在形成、重点行业税源专业化管理初具规模、纳税服务深入拓展、税法遵从度显著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力提升。我们继续引深人才兴税,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山西大发展、国税怎么办”大讨论;有条不紊推进了全省国税系统机构改革,调整后的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明显增强;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推进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大幅提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新气象;大力加强国税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行风建设和文明和谐创建硕果累累,国税部门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首破千亿结硕果,再踏征程促转型。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全面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宏伟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国税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核心业务,强化队伍建设,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为再造一个新山西做出新的贡献。新年要有新气象,新年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国税干部要以更加昂扬向上的斗志,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在转型跨越的激越号角声中,全力以赴、再接再厉,夺取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新胜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和落实“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思路;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税收法治水平;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着力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大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要积极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要不断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始终保持机关运转规范高效;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坚定信念,矢志不渝,奋力实现国税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开创山西国税更加璀璨的明天。

5.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增加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等的代征管理职责,承担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缴职责。(三)加强纳税服务职责,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四)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责,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五)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六)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职责调整

6. 山西地方税务局网站

www.sxs-l-tax.gov.cn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下简称省地税局),是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的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增加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等的代征管理职责,承担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缴职责。
加强纳税服务职责,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责,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7.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地税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拟定全省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密码、政务信息简报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机关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对外事务和全省地税系统外事工作。(二)人事处。承办省局党组日常事项;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全省地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地税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三)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上级巡视工作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拟定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遵守规章制度、执行纪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四)基层工作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拟定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建设、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地税系统基层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评先创优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负责加强全省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五)政策法规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六)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推进征管改革等。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七)收入规划核算处。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任务;监督检查税收任务执行情况和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预警和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收入数据。(八)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全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办理各项经费划拨;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九)税政一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税种及相关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居民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十)税政二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等;承担大型企业税收相关工作。(十一)规费征收管理处。负责煤炭水资源补偿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等规费(基金)的征收(代征)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规费(基金)的分析评估、费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规费(基金)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规费(基金)的咨询辅导、法律救济工作。(十二)煤炭基金征收管理处。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征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缴工作;编制、分配、下达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分析评估、费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咨询辅导、法律救济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5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设置2个直属机构,8个事业单位;下辖11个市国家税务局,12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6.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7.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8.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9.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8个事业单位,其中太原培训中心、忻州培训中心、五台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其他单位级别均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3.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5.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6.太原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7.忻州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8.五台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按照行政区划,设11个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级别为正处级。1.太原市国家税务局2.大同市国家税务局3.阳泉市国家税务局4.长治市国家税务局5.晋城市国家税务局6.朔州市国家税务局7.忻州市国家税务局8.吕梁市国家税务局9.晋中市国家税务局10.临汾市国家税务局1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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