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2024-05-12 15:59

1. 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一、正面回答公司公司地址搬迁需要要补偿:1、公司搬迁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上班地址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赔偿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详情分析公司的经营地址就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是需要确定的,如果公司需要迁址的就是需要完成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到相应的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的,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盖章且法_签名的书_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_、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_信箱地址;2、变更后的企业法_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3、变更前经_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4、变更后经_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5、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6、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2. 公司在本城市搬迁办公地点,员工不去公司需要补偿吗

亲亲,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如果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得到赔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摘要】
公司在本城市搬迁办公地点,员工不去公司需要补偿吗【提问】
亲亲,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如果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得到赔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回答】
亲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回答】
怎么才能不补偿呢【提问】
亲亲,您这边的情况我正在看喔~【回答】
亲亲,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回答】

3.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法律分析:关键在于公司新搬迁办公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此处的重大变化应当是新的办公地址比原来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而不包括如办公楼层,近距离的写字楼等变化,必须要是重大的变化,如当新的办公地址离旧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时,最典型的是跨省跨市的办公场所变更等显著的增加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的情形下,当然同一个城市办公场所的变化,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等显著加大,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场所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以下补偿待遇:一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新的搬迁地址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则不需要支付;二是每工作满一年,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则员工享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4.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法律分析:
关键在于公司新搬迁办公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此处的重大变化应当是新的办公地址比原来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而不包括如办公楼层,近距离的写字楼等变化,必须要是重大的变化,如当新的办公地址离旧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时,最典型的是跨省跨市的办公场所变更等显著的增加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的情形下,当然同一个城市办公场所的变化,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等显著加大,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场所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以下补偿待遇:一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新的搬迁地址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则不需要支付;二是每工作满一年,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则员工享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5.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嘛

法律分析:关键在于公司新搬迁办公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此处的重大变化应当是新的办公地址比原来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而不包括如办公楼层,近距离的写字楼等变化,必须要是重大的变化,如当新的办公地址离旧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时,最典型的是跨省跨市的办公场所变更等显著的增加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的情形下,当然同一个城市办公场所的变化,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等显著加大,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场所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以下补偿待遇:一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新的搬迁地址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则不需要支付;二是每工作满一年,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则员工享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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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关键在于公司新搬迁办公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此处的重大变化应当是新的办公地址比原来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而不包括如办公楼层,近距离的写字楼等变化,必须要是重大的变化,如当新的办公地址离旧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时,最典型的是跨省跨市的办公场所变更等显著的增加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的情形下,当然同一个城市办公场所的变化,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等显著加大,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场所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以下补偿待遇:一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新的搬迁地址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则不需要支付;二是每工作满一年,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则员工享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7. 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法律分析:关键在于公司新搬迁办公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此处的重大变化应当是新的办公地址比原来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而不包括如办公楼层,近距离的写字楼等变化,必须要是重大的变化,如当新的办公地址离旧的办公地址距离比较远时,最典型的是跨省跨市的办公场所变更等显著的增加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的情形下,当然同一个城市办公场所的变化,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通勤成本等显著加大,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场所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以下补偿待遇:一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新的搬迁地址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则不需要支付;二是每工作满一年,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则员工享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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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法律分析: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