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中估值水平是什么怎么估值?

2024-05-18 08:57

1. 基金中估值水平是什么怎么估值?

  基金的估值其实不是简单的几个数据问题,因为基金本身属于一种盈利性的机构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个盈利性的企业或者是公司,作为机构的首席理财师,我这里把一些实际的评估经验和大家,简单的说明一下:
  第一、当年的基金业绩资金报表,收益报表,这是为了进一步的了解基金在投资方面的具体细节,了解基金在一年里的盈利模式在哪里,搞清楚具体的投资环节,同时了解资金的不同分流情况。
  第二、季度方面的财务报表,也需要我们收集起来进行分析,季度报表方面主要的是短期投资的一些项目、资金的多少,资金的周期性,这样可以对照年度报表进行分析。
  第三、三年内的基金收益情况必须要搞清楚,一定要知道具体的收益情况,客户的投资增长比例,这是评估基金价值的一个重要的数据。
  第四、同行业内基金的品牌效应价值的估算,这方面也很重要,主要是对于基金品牌的认可度,这方面的价值对于基金来说很关键。
  第五、未来基金的投资潜力,未来客户的投资意向,这些也是参考评估基金价值的一个点。
  综合上面的数据,我们才可以估值一个基金公司,或者是一个基金投资机构,当然具体的数据收集需要系统和科学,同时计算和评估的时候要客观,不要有人为的因素加入。

基金中估值水平是什么怎么估值?

2. 基金是怎么估值的啊?


3. 哪位大侠知道基金估值有哪些原则啊?

您好! 

基金资产的估值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对基金资产和基金负债按一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计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净值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基金估值的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并与一定标准比较后,衡量基金是否贬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编辑]基金估值的对象 
基金估值的对象指基金所持有的全部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及配股权证等证券类资产,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等现金类资产,应收利息等应收项目、以及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应作为资产类的投资估值增值等。同时,为了计算基金资产净值,也需对基金所承担的所有负债进行评估。 

[编辑]基金估值的原则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基金估值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估值为零。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编辑]基金估值的程序及估值日的规定 
(一)估值的程序 

纵观世界各国的基金估值程序,主要有以下方式: 

1.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基金的估值并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估值差错的责任; 

2.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或专业机构进行估值,托管人或专业机构将估值结果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托管人或专业机构承担全部估值差错的责任。 

在我国,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时进行。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当基金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公告、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二)估值日的确定 

估值日是指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的实际日期。因管理制度和基金种类的不同,基金资产估值日的具体规定也不相同。不过各国通常都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每一个交易日或每周一次或至少每月一次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并对外公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每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5%9F%BA%E9%87%91%E4%BC%B0%E5%80%BC" 
虽然有原则,但是价格还会受到很多其他市场因素和人们心里的影响,是多种因数的综合反映!

哪位大侠知道基金估值有哪些原则啊?

4. 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及方法有哪些

(一)估值责任人
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是基金管理人,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结果负有复核责任。
(二)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闭市后计算。
(2)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对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确认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赎回数额。
(三)估值的基本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潜在估值调整影响在0.25%以上的,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进行估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日估值净价估值,基金管理人认定交易所收盘价更能体现公允价值,应采用收盘价;
(3)对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当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对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和私募债券,鉴于其交易不活跃,各产品的未来现金流也较难确认,按成本估值。
2.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票,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下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①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②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3.交易所停止交易等非流通品种的估值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对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因重大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需要按估值基本原则判断是否采用
估值技术,估值技术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等,供管理人对基金估值时参考。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的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价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1)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估值及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识别及应急方案。当错误率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当计价错误率达到 0.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人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QDII 基金资产的估值问题
(一)估值责任人
在实践中,基金管理公司是 QDII 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的责任主体,托管人负有复核责任。
(二)QDII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及披露
(1)基金份额净值应当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如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在每个工
作日计算并披露。
(2)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
(3)基金份额净值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等主要外汇货币单独或同时计算并披露。
(4)基金资产的每一买入、卖出交易应当在最近份额净值的计算中得到反映。
(5)流动性受限的证券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6)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7)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合理确定开放式基金资产价格的选取时间,并在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中载明。
(8)开放式基金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集合计划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并明确小数点后的位数。

5. 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一)估值频率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估值的时间通常与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一致。目前,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封闭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但每个交易日也都进行估值。
(二)交易价格
当基金只投资于交易活跃的证券时,对其资产进行估值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当基金投资于交易不活跃的证券时,资产估值问题则要复杂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持有的证券要么没有交易价格,要么交易价格不可信。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时需要非常慎重,其中,证券资产的流动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三)价格操纵及滥估问题
例如:有一债券流动性很差,基金管理人可以连续少量买入以“制造”较高的价格,从而提高基金的业绩,这就是价格操纵。
而在对流动性差的证券及问题证券进行估值时需要有主观判断,此时的主观判断如果由基金管理人来作出,便为滥估提供了机会。
因此,要避免基金资产估值时出现价格操纵及滥估现象,需要监管当局颁布更为详细的估值规定来规范估值行为,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估值。
(四)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是指基金在进行资产估值时均采取同样的估值方法,遵守同样的估值规则。估值方法的公开性是指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募集文件中公开披露。假若基金变更了估值方法,也需要及时进行披露。

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6. 什么是基金资产的估值、净值、总值及相互间关系?

基金资产的净值就是按当前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价值,通常以收盘价计算,公募基金每个交易日后公布一次净值,私募基金不定期公布净值。
估值是在基金公司尚未公布净值的时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根据其公布的投资组合和资产价格估算的基金资产价值。估值不一定按收盘价计算,可以盘中实时、连续地公布。
总值是基金资产净值加上以分红现金后的总价值。由于单一比较净值时,可能无法体现基金通过分红对投资者的回报,所以通过比较基金总值的增长来综合估计基金资产的增值。

7. 基金如何估值?

  这个问题问的很专业。。我从教材中截取的贴出来。基金投资的资产分类很多,也有很多情况,下面都包括了,还挺复杂。。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全部资产的价值总和。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基金所有负债即是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前的总份额,就是基金份额净值。
  (三)估值的基本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分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如异常原因导致长期停牌或临时停牌的股票等),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的估值。通常情况下,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票,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下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①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②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式中:FV——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C——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
  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
  得成本做相应调整);
  P——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1——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Dr——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3.交易所停止交易等非流通品种的估值。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对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因重大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需要按估值基本原则判断是否采用估值技术。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介绍了此类股票常用估值方法,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等,供管理人对基金估值时参考。目前,有基金管理人参考“中证协基金估值指数”,采用指数收益法对部分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1.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估值及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识别及应急方案。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公司应立即纠正,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当计价错误达到0.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在进行基金估值、计算或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中,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当基金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如何估值?

8. 基金的资产估值是什么意思?

  1.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的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2.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3.基金依法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应收应付款等项目。
  4、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价估值;

  ②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③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④ 非公开发行的且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