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

2024-05-05 04:16

1. 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

1、陕西理工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预计会在本月底各省份录取结束后公布。

2、2015年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

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

2. 西安理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全称: 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 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位于大庆路219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 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大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35.2万平方米。学校现设14个学院和2个教学(科研)部。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 学校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现设本科招生专业64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
 
    六、录取规则:
 
    1、 西安理工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2、 西安理工大学 招收本硕连读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海军国防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录取。
 
    3、 西安理工大学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 西安理工大学 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西安理工大学 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不含加分项)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数情况下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参考相关科目进行录取。
 
    6、 西安理工大学 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西安理工大学 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8、 西安理工大学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 西安理工大学 的有关规定执行。
 
    9、 西安理工大学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0、 西安理工大学 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海军国防生除外)。
 
    11、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类(包括雕塑、摄影)和动画专业进行招生,进校后通过考试分具体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12、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我校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公示后方可享受高水平运动员优惠政策。
 
    13、 西安理工大学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录取以下考生:(1)经我校选拔,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2)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艺术类考生;(3)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以及录取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4)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 西安理工大学 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 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专业学费约4500元/年、文史类专业学费约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9000元/年)
 
    学校设新生一等奖学金(奖金30000元)、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20000元)、新生三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单科成绩优秀奖(奖金4000元)和艺术类奖学金(奖金10000元)。
 
    进校学习后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
 
    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 西安理工大学 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40439(fax) 029-82312504
 
    邮编:710048 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t.edu.cn
 
    Email: zhaoban@xaut.edu.cn
 
    十二、本章程由 西安理工大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陕西理工大学2022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将阳光招生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陕西理工大学;英文校名为“ShaanxiUniversityofTechnology”,缩写为SNUT。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第三条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学校地址是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现有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和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褒城镇),官方网址为http://www.snut.edu.cn。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摘要】
陕西理工大学2022招生简章【提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将阳光招生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陕西理工大学;英文校名为“ShaanxiUniversityofTechnology”,缩写为SNUT。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第三条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学校地址是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现有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和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褒城镇),官方网址为http://www.snut.edu.cn。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实施“阳光工程”。【回答】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招生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招生章程,做好专业测试工作和上报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复查等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各地市及相关外省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回答】
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为准。第十一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回答】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回答】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十七条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及英语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若被录取,只能进行英语语种教学。【回答】
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回答】
第二十一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项目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回答】
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回答】
第二十四条陕西理工大学特莱恩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理工大学与美国特莱恩大学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本科专业为:网络工程(080903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H)。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4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双学籍、双学位。在陕西理工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美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相关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授予陕西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特莱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回答】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资助等多元化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八条监督与保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回答】
请问陕西理工大学承认民族分吗【提问】
亲,大部分学校都是承认的【回答】
有些地方已经不允许加分或者说加了分之后高校在招生的时候认可程度也不高。这个建议您咨询招生办【回答】
电话:0916-26419002641884【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不客气的,亲[金牌][2022][中国加油]【回答】

陕西理工大学2022招生简章

4. 陕西理工大学2022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陕理工,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于1958年创建,坐落于陕西省汉中市,是一所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的多科性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先后经历了汉中大学、汉中师范学院与北京大学汉中分校、陕西工学院和陕西理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5月,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晋升为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参加2019年高考陕西省本科一批阶段录取。截至2021年4月,学校设南、北、东(筹)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62个本科专业;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有专任教师1202人,双聘院士3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1]【摘要】
陕西理工大学2022招生简章【提问】
陕西理工大学(陕理工,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于1958年创建,坐落于陕西省汉中市,是一所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的多科性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先后经历了汉中大学、汉中师范学院与北京大学汉中分校、陕西工学院和陕西理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5月,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晋升为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参加2019年高考陕西省本科一批阶段录取。截至2021年4月,学校设南、北、东(筹)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62个本科专业;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有专任教师1202人,双聘院士3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1]【回答】
你好,请问一下你是哪个地方的考生呢?文科还是理科?【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将阳光招生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陕西理工大学;英文校名为“Shaanxi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缩写为SNUT。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 第三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学校地址是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现有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和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褒城镇),官方网址为http://www.snut.edu.cn。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招生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招生章程,做好专业测试工作和上报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复查等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各地市及相关外省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回答】

5. 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决问题。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如下,陕西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5149人,其中在陕西省内三个批次招生总数为3937人,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次艺术(文)105人、体育(理)类53人 ;单设本科批次B段地方专项计划116人,比去年增加31人;优师专项计划100人;本科一批次3563人(文史类736人,理工类2761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共66人。还有信息补充,可以随时提问,请不要立刻结束咨询谢谢啦【摘要】
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决问题。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如下,陕西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5149人,其中在陕西省内三个批次招生总数为3937人,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次艺术(文)105人、体育(理)类53人 ;单设本科批次B段地方专项计划116人,比去年增加31人;优师专项计划100人;本科一批次3563人(文史类736人,理工类2761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共66人。还有信息补充,可以随时提问,请不要立刻结束咨询谢谢啦【回答】
填报志愿时学校的代码1、学校国标码:107202、在陕招生代码:80213、中外合作办学在陕招生代码:9370【回答】
全部专业招生情况如下图【回答】
【回答】
优师专项【回答】
【回答】
理工类【回答】
【回答】
体育类【回答】
【回答】
文史类【回答】
【回答】
艺术类【回答】
【回答】
中外合办【回答】
陕西理工大学2022级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30人,招生省份和人数为:重庆5人,贵州3人,云南3人,陕西10人,甘肃3人,青海3人,宁夏3人。2022年招收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13人,专业:工商管理类(文)、工商管理类(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022年对口援疆计划(南疆单列计划)1人,专业为旅游管理(理)。【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图片中的联系电话,联系各个院系招生办的老师咨询详细情况,祝你金榜题名。【回答】
【回答】

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6. 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招收专科生吗

1、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没有专科生招生。
2、陕西理工大学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9年陕西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4975人(招收内地西藏班毕业生5人)。另外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30人。
3、2019年陕西理工大学在陕西省分三个批次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次艺术(文)、体育(理)类;单设本科批次B段地方专项计划;本科一批次。

7. 陕西理工大学的专业


陕西理工大学的专业

8. 西安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安文理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西安市,是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目前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表面工程与再制造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学、专门史、分析化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学),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5个省级教学团队(分析化学、长安历史文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大学英语、中国古代文学),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生命科学、文学艺术创新创业综合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创意--实践型艺术设计、应用型软件服务外包、应用型化学专业)和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工程实践教育基地),是陕西省应用型地方院校率先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工作站单位。
 
    学校办学定位: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类型定位:教学型大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定位:文理为基,工管为重,师范做精,专业做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立足西安,面向西部,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服务。
 
    学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高新校区:科技六路1号;书院校区:书院门63号。
 
    教学地点:学前教育专业:西安文理学院书院校区;其余专业: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照学科大类编制计划进行招生,按“1+3”模式实施培养。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3个专业培养;设计学类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3个专业培养;计算机类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培养;数学类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为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进行招生和培养。
 
    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结果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须参加口试。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五条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男子低于1.70米,女子低于1.60米者,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5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财经3500元/学年;理工、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元/学年;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
 
    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文史、理工类5500元/学年。
 
    住宿费按设施配备不同分为1000元/人学年、850元/人学年、800元/人学年、70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500元/人学年(书院校区)。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以及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王延安助学金、丛一平奖助学金、刘海军助学金等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开设了绿色通道业务,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对本地区已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报到前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自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学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学校网址:www.xawl.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xawl.org
 
    招生官方微博:http://weibo.com/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审批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