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2024-05-17 23:23

1.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2. 工伤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即可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也就是税,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厦行工作职美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伍)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工伤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4.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样说理解吗?

5. 的工伤保险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范围是: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即可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也就是税,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一、工伤停保怎么申请
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就会给你停保,否则就得继续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停保,可以找原单位,让原单位帮助停保。如果联系不上原单位,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职业病公司赔偿吗
职业病公司要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违章作业造成受伤工伤
只要是符合工伤认定的,违章作业受伤,也应当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的受伤是符合工伤认定的,即使是因违章作业而受伤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毕竟工伤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符合工伤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的工伤保险范围有哪些

6. 工伤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赔偿范围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一、非全日制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非全日制职工发生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1、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2、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
二、工伤医药费报销不掉的部分应由谁承担
工伤医药费报销不掉的部分应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从医保基金中报销部分,余下部分由用人单位报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三、下班途中逆行被撞算工伤吗?
不算。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理赔范围是遵守安全守则生产,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则,所发生的不可抗拒的意外,就算工伤。逆行是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7. 工伤保险范围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这个一般不是叫赔偿范围,而是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待遇、医药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等。
一、哪些算职业病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
职业病赔偿包含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康复费;
4、残疾用具费;
5、停工留薪期待遇;
6、生活护理补助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死亡补助金;
10、丧葬补助金;
11、供养亲属抚恤金;
12、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二、非全日制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非全日制职工发生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1、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2、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
三、员工在职期间患病可否要求赔偿
首先要看是否职业病,如果认定职业病,就去做工伤认定,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突发疾病属于自身原因导致的,那不算工伤。一般的由于自身状况出现的病情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当然好的单位会发一些营养费之类的费用),所以最好能参加医疗保险.如果是工作性质的疾病包括交通事故(上,下班半小时内)可以算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范围包括什么?

8.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保险范围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一、劳务合同可以作为工伤保险赔偿的案例吗
劳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受伤的,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劳务合同的主体不是劳动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赔偿,而是由其雇主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主体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
二、上海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可以。申请条件为:上海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三、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实际生活中,经常有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而事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雇佣老板往往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有其他书面材料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者应掌握用人单位和老板的详细信息,并保存好医疗费等单据,便于以后发生纠纷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给与工伤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