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2024-05-09 19:27

1.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2.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
按公司法规定就是两种:一是定向募集设立,即通过与公司发起人有关系的单位,个人募集资金设立有限公司.二是社会募集设立,即向社会发行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

法律分析: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

4.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三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粤港澳科技全称为粤港澳(澳门)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产业园投资运营、智慧科技产业为核心,新媒体推广、电子商务运营、3D智慧展现、APP终端开发运营推广为主营业务的信息科技投资集团,致力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产业园开发。拥有深厚的股东资源,股东以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知名投资公司董事、知名投行人士构成,资金实力雄厚,采取由海归加本土制作的技术团队。以“智慧、科技、未来”为企业使命,坚持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力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粤港澳科技专注于智慧产业投资及网络智慧展现,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以及3d智慧展现服务,解决产业园投资融资、规划招商、产业集聚、大型企业信息化中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为客户提供高增值的服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十四条 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定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应在已确认的立项基础上,于每年10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拟订国家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于每年12月前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基础工作不深入,不能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上报程序的规划,不应列入年度审批计划。各部门应按照审批计划有序报批。未列入审批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
(一)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其理由等;
(二)论证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 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须会签发展改革部门后上报,也可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授权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会签发展改革部门。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6.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有几种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标准,基金划分种类如下:
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法律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9年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相关要求,加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规范管理,构建优良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7.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

法律分析:1.建设海外孵化器:支持有条件的孵化机构主动“走出去”,自主或合作建设海外孵化器;2.引进国际先进孵化机构:支持国外优秀孵化器运营机构在我省投资建设或运营孵化器;3.面向国际孵化项目的孵化机构:支持面向国际项目孵化、构建适合国际人才需求的创新创业空间环境和孵化服务体系的运营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

8.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基金的设立形式有哪几种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基金的设立形式有2种。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牵头,联合中央企业、科技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大湾区骨干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发起设立。是目前经批准设立的唯一一支专注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投资和支持科技创新关键领域的优质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正式发布。基金兼具战略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的双重特点,按照“扎根湾区、辐射全国、联动全球”的发展思路,采取“直投+母基金”的投资策略,重点投向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碳中和关键技术及材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基建等科创关键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