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没有打借条,现在不承认了,怎么办?

2024-05-19 02:37

1. 借钱给朋友,没有打借条,现在不承认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

      ①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书证应提交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非原件书证,应提供原件线索或印证材料。 

      ②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证也应提交原物。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 

      ③视听资料

        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带、录像带以及从电子计算机中提取的资料。 

      ④证人证言

        指知道案件中有关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情的如实陈述。 

      ⑤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⑥鉴定结论

        指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作出的科学结论。如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等。 

      ⑦勘验笔录

        指勘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或者物证,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地记录下来而制作的书面材料。 

        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单位派人参加,所作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借钱给朋友,没有打借条,现在不承认了,怎么办?

2. 借钱没有打借条人家不承认怎么办

只能委托律师设计取证方案,先收集其他证据。
 
待证据问题解决后,再委托律师起诉。
 
另外,如果发现对方不愿还钱,应立即委托律师处理,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无法主张你的合法权利。
 
 
《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注意: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2、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3、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3. 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一、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1、有借条但是借款人不承认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具有欠款事实的证据有哪些具有欠款事实的证据如下: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4. 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只要是他本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5. 有借条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借条的情况下不承认是没用的,可以直接起诉,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但如果借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有借条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对方不承认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几率是非常大的,但前提是该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对方在受威胁等情形下写的借条,依法是无效的,对方因此不承认的,拿出证据证明的,那么是无法胜诉的。只要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法院一般是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的,经审理判决,债权人胜诉后,对方依旧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涉及刑事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有借条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6.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7. 朋友借钱没写借条,结果他不承认借过钱,该怎么办?

如果说你把你的钱借给你的朋友并没有写借条,但是他现在却不承认你借给他钱了,我觉得遇到这样的一个很无赖的朋友也是真的是特别的无奈。把钱借给相信他的这个人品,但是现在反过来却不承认我们把钱借给他,其实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必要跟他好好说下去了,直接跟他撕破脸就可以了。
虽说我们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只要是说你,比如在借给他钱的时候,嗯,当时有谁在现场或者说你是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转给他了,这都是有一种很好的证据,你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如果说你把这个钱借给他的时候,顺便又没有人,或者说有没有用手机转账给他,其实可能这有点儿不太好往回拿。
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人也有我们辛辛苦苦把钱借给她,她却不承认,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没有任何底线的人,虽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直接跟他采用强烈的方式就可以了,或者说你借给他钱的时候,比如说涉及的金额比较大,你完全可以去银行查一下你的取钱记录,然后再通过一些个手段要回来。
我们在面对这种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一个应有的准备吧,也就是说必须要让自己处于一个要钱的过程当中。其实有的时候这也是可以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验,以后不管谁借钱直接写假条或者说录下视频为证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去为自己以后辩解。
所以说,如果你的朋友真的是不承认你借给他钱了,那么你就可以去他家里天天坐着。既然他示现的很无奈的方式那,那么我们也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所以说能要一部分就要一部分吧。

朋友借钱没写借条,结果他不承认借过钱,该怎么办?

8. 给对方写了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债权人应该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做出判决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