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存在哪些问题

2024-05-18 22:45

1.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存在哪些问题

一、管理理念不到位
部分行(社)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经营上重规模扩张、轻风险防范;管理上重任务考核、轻思想教育;用人上重业务能力、轻道德品行。
内控上重制度建立、轻过程控制等。“唯以数据指标论英雄”的考核机制导致基层分支机构案防工作呈现“宽松软”的状态,基层员工思想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合规意识有所淡化。
二、行为排查不到位
部分行(社)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新兴业务领域方面的排查频度、力度不够。排查发现问题后仅简单地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忽视了举一反三及后续整改。上述情况易造成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发现不及时、违规行为纠正不到位、责任追究处理不严厉,导致一些员工存在侥幸心理,留下案件风险隐患。
三、问责处罚不到位
一些行(社)在对案件责任人和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往往避重就轻、处而不罚或弹性处理,制度形同虚设。
一是为了业务发展,带病提拔。有些违规行为责任人虽有违规但因拓展业务需要仍予提拔重用。
二是为了队伍稳定,带病流动。担心影响违规责任人职业发展,通过平级调离等形式“保护”违规责任人,未作降职降级处理。
三是为了维护形象,包庇纵容。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使得一些应该及时处理的问题长期搁置。
四、方法手段不到位
目前,各行(社)开展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都以参与非法集资、与客户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代客办理业务、违规使用印章、经商办企业等为重点。
五、上级主管部门跟进不到位
虽然对员工的异常行为排查情况,各行(社)均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报送,而上级与监管部门因受限于自身实际情况,对于各行(社)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的调查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及时跟进,处置、监管震慑作用有所削弱。

相关建议
一、建立科学排查机制。适当缩小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应集中于法案可能性大的重要业务操作岗位或重点人员。改变排查方式,一般而言排查活动不宜公开进行,应采取低调、隐秘方式开展排查。探索改变排查方法,家访宜选择员工生日、重大节日等特殊节点进行。
将员工行为风险防范的工作思路从传统的发现问题、事后补救,逐渐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主动实现风险关口前移,真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产生。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排查各行(社)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在排查工作中的责任,严格督促落实排查制度,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员工明显异常行为,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酿成事故或发生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排查人的责任。
三、调动员工参与热情。一方面,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思想道德教育,营造团结、奉献的工作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将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命运紧密结合,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存在哪些问题

2.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存在哪些问题

一、管理理念不到位
部分行(社)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经营上重规模扩张、轻风险防范;管理上重任务考核、轻思想教育;用人上重业务能力、轻道德品行。
内控上重制度建立、轻过程控制等。“唯以数据指标论英雄”的考核机制导致基层分支机构案防工作呈现“宽松软”的状态,基层员工思想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合规意识有所淡化。
二、行为排查不到位
部分行(社)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新兴业务领域方面的排查频度、力度不够。排查发现问题后仅简单地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忽视了举一反三及后续整改。上述情况易造成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发现不及时、违规行为纠正不到位、责任追究处理不严厉,导致一些员工存在侥幸心理,留下案件风险隐患。
三、问责处罚不到位
一些行(社)在对案件责任人和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往往避重就轻、处而不罚或弹性处理,制度形同虚设。
一是为了业务发展,带病提拔。有些违规行为责任人虽有违规但因拓展业务需要仍予提拔重用。
二是为了队伍稳定,带病流动。担心影响违规责任人职业发展,通过平级调离等形式“保护”违规责任人,未作降职降级处理。
三是为了维护形象,包庇纵容。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使得一些应该及时处理的问题长期搁置。
四、方法手段不到位
目前,各行(社)开展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都以参与非法集资、与客户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代客办理业务、违规使用印章、经商办企业等为重点。
五、上级主管部门跟进不到位
虽然对员工的异常行为排查情况,各行(社)均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报送,而上级与监管部门因受限于自身实际情况,对于各行(社)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的调查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及时跟进,处置、监管震慑作用有所削弱。

相关建议
一、建立科学排查机制。适当缩小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应集中于法案可能性大的重要业务操作岗位或重点人员。改变排查方式,一般而言排查活动不宜公开进行,应采取低调、隐秘方式开展排查。探索改变排查方法,家访宜选择员工生日、重大节日等特殊节点进行。
将员工行为风险防范的工作思路从传统的发现问题、事后补救,逐渐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主动实现风险关口前移,真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产生。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排查各行(社)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在排查工作中的责任,严格督促落实排查制度,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员工明显异常行为,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酿成事故或发生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排查人的责任。
三、调动员工参与热情。一方面,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思想道德教育,营造团结、奉献的工作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将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命运紧密结合,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3.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谈话问什么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谈话问什么你好,亲,[开心]一是日常观察,掌握动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观察,通过观察员工精神状态、工作态度、言论行径等,了解员工的言行举止是否异常。二是谈心谈话,了解情况。行领导与员工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其本人或其他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三是检查员工考勤记录、工作文件、管理系统流程留痕以及监控录像等相关资料,掌握员工行为动态,分析排查异常行为、案件线索,识别潜在风险隐患。四是自查承诺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支行在内部排查和外部排查等方式基础上,组织员工对照《员工异常行为自查表》进行自我检查,如实填写表格,并签字确认,自我负责。五是走访调查等多方获取信息。通过走访员工家庭、客户以及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获取相关信息,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立体排查格局,全面掌握全行员工行为情况,有效前移控制关口,确保抓早、抓小,提前识别风险信号,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预防员工异常行为的发生。希望能帮助到您!【摘要】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谈话问什么【提问】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谈话问什么你好,亲,[开心]一是日常观察,掌握动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观察,通过观察员工精神状态、工作态度、言论行径等,了解员工的言行举止是否异常。二是谈心谈话,了解情况。行领导与员工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其本人或其他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三是检查员工考勤记录、工作文件、管理系统流程留痕以及监控录像等相关资料,掌握员工行为动态,分析排查异常行为、案件线索,识别潜在风险隐患。四是自查承诺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支行在内部排查和外部排查等方式基础上,组织员工对照《员工异常行为自查表》进行自我检查,如实填写表格,并签字确认,自我负责。五是走访调查等多方获取信息。通过走访员工家庭、客户以及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获取相关信息,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立体排查格局,全面掌握全行员工行为情况,有效前移控制关口,确保抓早、抓小,提前识别风险信号,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预防员工异常行为的发生。希望能帮助到您!【回答】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谈话问什么

4. 如何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

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强化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实现案防关口前移,有效消除案件风险隐患。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把业务管理与人员管理有机结合,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扎实抓好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确保员工队伍思想稳定,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日常排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该行一是充分发挥支行、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直接、频繁接触的优势,通过平时的业务处理、工作交流、相互交往、日常表现等观察、掌握员工思想动态。二是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与员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辖属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三是召开小范围的员工座谈会、专项问询、问卷调查等,了解员工的思想及行为动态。
    二、加强家庭走访,建立联系机制。该行以支行、部门为单位,建立员工家庭联系信息,定期走访辖属员工家庭,与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亲属等进行经常的交流、座谈,了解员工家庭情况和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动态。。
    三、加强社会走访,及时消除隐患。该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定期走访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小额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系统掌握全辖员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法律纠纷和不良异常现象;有无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否参与民间借贷,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是否存在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准确掌握员工的社会交往、投资消费、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加强监测分析,强化制度执行。该行多渠道加强员工行为动态的监测分析。一是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了解员工参与组织活动情况;二是综述运用监督检查系统,调阅各级各类检查报告,掌握员工的工作能力,制度执行和奖罚情况;三是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反洗钱风险监控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信用卡违规透支信息等,发现、收集和核查员工行为动态及异常交易情况。对收集的信息分类分析排查,加强事先防控。
    五、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的力度。该行一是运用95588客户投诉系统,了解员工在服务质量、履责方面的情况;二是在该行网讯设立举报电话,各营业网点设立举报信箱,受理员工和客户的举报和投诉,拓宽监督渠道;三是在全辖建立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台帐,按期报送员工行为动态管理信息,积极构建员工行为动态管理的常态机制,促进全辖干部员工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依法合规经营。

5. 如何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

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的办法:
一、加强日常排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支行、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直接、频繁接触的优势,通过平时的业务处理、工作交流、相互交往、日常表现等观察、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与员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辖属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三是召开小范围的员工座谈会、专项问询、问卷调查等,了解员工的思想及行为动态。
二、加强家庭走访,建立联系机制。该行以支行、部门为单位,建立员工家庭联系信息,定期走访辖属员工家庭,与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亲属等进行经常的交流、座谈,了解员工家庭情况和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动态。
三、加强社会走访,及时消除隐患。该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定期走访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小额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系统掌握全辖员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法律纠纷和不良异常现象。
有无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否参与民间借贷,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是否存在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准确掌握员工的社会交往、投资消费、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加强监测分析,强化制度执行。该行多渠道加强员工行为动态的监测分析:
1、是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了解员工参与组织活动情况。
2、是综述运用监督检查系统,调阅各级各类检查报告,掌握员工的工作能力,制度执行和奖罚情况。
3、是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反洗钱风险监控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信用卡违规透支信息等,发现、收集和核查员工行为动态及异常交易情况。对收集的信息分类分析排查,加强事先防控。

如何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

6. 如何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

加强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排查的办法:
一、加强日常排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支行、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直接、频繁接触的优势,通过平时的业务处理、工作交流、相互交往、日常表现等观察、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与员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辖属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三是召开小范围的员工座谈会、专项问询、问卷调查等,了解员工的思想及行为动态。
二、加强家庭走访,建立联系机制。该行以支行、部门为单位,建立员工家庭联系信息,定期走访辖属员工家庭,与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亲属等进行经常的交流、座谈,了解员工家庭情况和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动态。
三、加强社会走访,及时消除隐患。该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定期走访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小额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系统掌握全辖员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法律纠纷和不良异常现象。
有无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否参与民间借贷,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是否存在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准确掌握员工的社会交往、投资消费、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加强监测分析,强化制度执行。该行多渠道加强员工行为动态的监测分析:
1、是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了解员工参与组织活动情况。
2、是综述运用监督检查系统,调阅各级各类检查报告,掌握员工的工作能力,制度执行和奖罚情况。
3、是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反洗钱风险监控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信用卡违规透支信息等,发现、收集和核查员工行为动态及异常交易情况。对收集的信息分类分析排查,加强事先防控。

7. 企业经营异常银行工作人员怎么处理

按照章程处理。可以根据企业现状来进行判断,判断是否要继续放贷等。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1、影响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的个人征信,不允许买房、无法贷款、无法出国。2、公司后续无法变更或注销。3、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4、银行信用、合同签约受限制。扩展资料企业列入非正常户处理方法:1、企业负责人需先与企业所在区域的税管专员联系,确认企业被列入风险异常的原因;2、了解原因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料准备,比如企业未按时进行纳税申报;3、企业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并提交到办税厅,办税人员将对报送资料进行核对并受理,如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定形式;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企业情况后,企业按照要求补交纳税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5、办税服务厅根据反馈情况,在企业补交纳税申报、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税务异常状态。

企业经营异常银行工作人员怎么处理

8.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有哪些行为?

法律分析: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八条 商业银行有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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