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死了国家补偿多少钱

2024-05-03 18:10

1. 消防员死了国家补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消防员死亡能获得的补偿金如下:(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4)烈士褒扬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消防员死了国家补偿多少钱

2. 消防员死亡赔偿标准

一、消防员死亡赔偿标准
消防员因公殉职国家赔偿多少
消防员死亡后,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
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因公牺牲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47412×20+500×40=96.8万
2、病故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
立一等功增发25%
立二等功增发15%
立三等功增发5%
三、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四、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五、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7412元×20=94.8万。
六、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以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500元×40=2万元据此,一个牺牲的消防员如果是列兵,他的遗属至少可能获得:(未包括抚恤金增发部分和遗属定期抚恤金)96.8万+94.8万+87.66万+2万=281.2万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消防员死亡能获得的补偿金如下: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烈士褒扬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扩展资料: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3.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消防员牺牲后,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赔偿标准: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病故的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立一等功增发25%,立二等功增发15%,立三等功增发5%。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4.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消防员因公殉职的,国家会给予的补偿有:烈士褒扬金、抚恤金、病故、定期抚恤金这个要符合条件的才发、工亡补助金等。(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消防员,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衍生问题:国家赔偿的形式有些什么?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5.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消防员因公殉职的,国家会给予的补偿有:烈士褒扬金、抚恤金、病故、定期抚恤金(这个要符合条件的才发)、工亡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二条 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
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因公牺牲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43834×20+500×40=89.6万
2、病故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
立一等功增发25%
立二等功增发15%
立三等功增发5%
三、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四、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五、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3834元×20=87.66万。
六、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以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500元×40=2万元据此,一个牺牲的消防员如果是列兵,他的遗属至少可能获得:(未包括抚恤金增发部分和遗属定期抚恤金)89.80万+89.6万+87.66万+2万=269.06万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6.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消防员因公殉职的,国家会给予的补偿有:烈士褒扬金、抚恤金、病故、定期抚恤金(这个要符合条件的才发)、工亡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二条 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
 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因公牺牲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43834×20+500×40=89.6万
2、病故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
立一等功增发25%
立二等功增发15%
立三等功增发5%
三、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四、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五、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3834元×20=87.66万。
六、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以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500元×40=2万元据此,一个牺牲的消防员如果是列兵,他的遗属至少可能获得:(未包括抚恤金增发部分和遗属定期抚恤金)89.80万+89.6万+87.66万+2万=269.06万

7.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消防员牺牲后,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赔偿标准: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病故的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立一等功增发25%,立二等功增发15%,立三等功增发5%。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8. 消防员牺牲了国家怎么赔偿

消防员死亡后,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1、因公牺牲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47412×20+500×40=96.8万2、病故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立一等功增发25%立二等功增发15%立三等功增发5%三、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四、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五、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7412元×20=94.8万。六、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以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500元×40=2万元据此,一个牺牲的消防员如果是列兵,他的遗属至少可能获得:(未包括抚恤金增发部分和遗属定期抚恤金)96.8万+94.8万+87.66万+2万=281.2万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四条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纪念烈士,学习、宣传烈士事迹。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 第七条 对在烈士褒扬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