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草案的预算草案的审查内容

2024-05-17 16:56

1. 预算草案的预算草案的审查内容

对预算草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遵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各项收支依据;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的情况;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三)贯彻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的情况;是否隐瞒、少列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四)预算支出结构情况,是否贯彻勤俭节约方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五)群众关心的涉及预算收支的重大问题是否做了恰当安排;(六)其他重要问题。在审查预算草案的同时,还应当审查人民政府为实现预算拟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合法可行。

预算草案的预算草案的审查内容

2. 预算草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预算草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是:遵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各项收支依据;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的情况;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贯彻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的情况;是否隐瞒、少列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预算支出结构情况,是否贯彻勤俭节约方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群众关心的涉及预算收支的重大问题是否做了恰当安排;其他重要问题。【摘要】
预算草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提问】
预算草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是:遵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各项收支依据;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的情况;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贯彻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的情况;是否隐瞒、少列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预算支出结构情况,是否贯彻勤俭节约方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群众关心的涉及预算收支的重大问题是否做了恰当安排;其他重要问题。【回答】

3. 工程预算审查形式的内容有哪些

1、工程量的审核
(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正确把握合同条款约定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的真切含义,这样做就为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的,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国家与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施工合同是由承发包方共同签订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有争议,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因此,审价人员一定要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这样才能在预结算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给予解决。
(2)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预结算的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预结算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预结算工作的前提条件。审价人员是否认真踏勘现场,审价的结果往往是大不一样的,特别是装修改造工程的安装工程一般没有图纸,如不踏勘现场,仅凭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书上材料来核实材料价格的话,就有可能发生所报结算书上材料与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有出入,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2、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及计量标准,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因此在审核套用定额单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水泥砂浆比例、混凝土标号)、安装方式等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计算构架接地后,不得重复计算接地母线和接地极工程量。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关联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计算。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没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材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分”,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在合同外另行约定。审价人员只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界定材料供应商让利的情况,做好工程审价中的材料核价工作。这里需特别提出,审价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发票,要仔细辨认,分清真伪。因为目前存在个别承包商为获取非法利润,通过开假发票冒高材料价格的案例。这也是审价人员在审价工作中需要特别重视的地方。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1)中的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2)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确定取费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还是以人工加机械为取费基数。

工程预算审查形式的内容有哪些

4. 审查工程预算时主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1.工程量的审核
(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正确把握合同条款约定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的真切含义,这样做就为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的,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国家与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是由承发包方共同签订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有争议,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因此,审价人员一定要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这样才能在预结算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给予解决。 
(2)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预结算的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预结算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预结算工作的前提条件。审价人员是否认真踏勘现场,审价的结果往往是大不一样的,特别是装修改造工程的安装工程一般没有图纸,如不踏勘现场,仅凭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书上材料来核实材料价格的话,就有可能发生所报结算书上材料与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有出入,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 
2.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及计量标准,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因此在审核套用定额单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水泥砂浆比例、混凝土标号)、安装方式等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计算构架接地后,不得重复计算接地母线和接地极工程量。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关联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计算。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没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材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分”,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在合同外另行约定。审价人员只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界定材料供应商让利的情况,做好工程审价中的材料核价工作。这里需特别提出,审价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发票,要仔细辨认,分清真伪。因为目前存在个别承包商为获取非法利润,通过开假发票冒高材料价格的案例。这也是审价人员在审价工作中需要特别重视的地方。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 
(1)中的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2)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确定取费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还是以人工加机械为取费基数。

5. 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审核内容有哪些

  一、人员信息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主要包括:国家编制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数等相关文件,当年7月工资发放汇总表及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清册、人事部门人员登记数或花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表,如编制内批复有工勤人员的,还需提供工勤人员名单、工资单、外聘人员劳务合同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该模块重点关注:一是预算单位填报时间节点是否与财政部要求一致;二是实有人数是否按规定如实填报;三是人员增减变化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新增人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人员增加、人员招录等证明材料,减少人员需提供人员调离、去世、退休等相关材料。

  二、新增资产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主要包括:资产报表、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账册,当年度车辆、大型设备存量及计划报废情况,新增资产相关依据文件,如配置标准、数量标准、价格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等相关资料。其中新增200万及以上大型设备要提供联合评议相关文件。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存量资产审核。重点核对截至当年6月1日资产存量、报废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存量资产申报不实情况。二是新增车辆审核。结合以下四个原则:一般公务用车从严控制,除单位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外,严格按照购置指标控制;比对占有状况,新增车辆应结合公务用车实际占有状况审核,尚未执行公务车改革的,仍参照改革前政策标准审核;优先保证报废更新,申请更新其他用车属于报废更新的优先予以核定,但对现有车辆占有水平较高的仍应酌情予以核减;结合实际总量控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特点既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又严格控制新购资产的数量和规模。三是新增大型设备审核。主要结合项目文本情况审核,关注大型设备是否必要配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确保设备购置属于国务院已批准立项项目和通过发改委等部门评审项目的大型设备购置,属于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重要项目的设备购置。

  三、重点项目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该模块主要报送项目申报文本、项目评审材料、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度项目决算数及结余数、当年预算批复数及当年预算执行数、项目测算依据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审核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等;关注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立项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可行,是否具备执行条件等。二是审核项目评审情况。核对项目评审材料关注项目是否有专家组评审、审核人员签章。三是审核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核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支出编制的总体结构,资金分布是否合理等。四是审核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上年预算结转资金,是否在下年度优先安排使用,是否存在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五是审核项目测算依据。重点关注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预算需求、项目周期和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等;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编报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级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该模块主要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标准、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重点关注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主要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二是关注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三是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关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标准、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等,综合评定等级。

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审核内容有哪些

6. 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

法律分析: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本级人大。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7. 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

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本级人大。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决算草案只有经过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预算执行责任才能得以免除,一个预算年度的预算管理程序才告结束。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其原则是:(1)合法原则。即编制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准确完整原则。即草案中涉及的收支数额必须准确,且内容必须完整。(3)报送及时原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把握好编制的进度,在相关环节之间依法及时报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执行决算草案:(1)财政部于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定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布置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定本级政府各部门决算、下级政府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2)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基础上,连同本部门自身的决算收入和支出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决算草案详细说明,经部门行政领导签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年收入及有关资料。(3)财政部根据中央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年度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结果,编制本级决算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

8. 国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是由哪个部门审查

  国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由国务院拟定,决算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监督法规定第十五条: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