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2024-05-17 19:26

1. 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西藏、河南、海南调研报告
2011~2012年,调研组先后在赴西藏、河南、海南开展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研的同时,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如何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西藏自治区、河南省、海南省分别处于我国(西部、中部、南部),西藏位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河南省位于中原大地,海南省四面环海,都是重要生态功能区、都处在重要成矿区(带)上,三省(区)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上,既有共同做法,更有不同特点,总结三省(区)的经验,研究他们提出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对于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有借鉴意义。
一、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自然生态和地理环境独特,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该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抗干扰能力低,自我更新能力差。国家和自治区历来重视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环境的措施。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及自治区相继颁布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使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50多年来,西藏始终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结合与协调发展。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择优选择工业项目,加强污染防治;加强对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等措施,产生了积极效果。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
西藏地处独特的大地构造环境,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目前已发现矿种101种,矿产地2000余处,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41种,已开发矿种22种,18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储量的前10位,其中铬铁矿储量居全国之冠,铜的远景储量居全国第二位;锂、硼等11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5位;铅锌矿、金矿、石油、铁、锂、钾盐等显示出良好的勘查前景;西藏地热能资源蕴藏量全国第一。近年来,在西藏境内发现了油气田,有望成为我国新的能源基地。
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恶劣,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矿产资源开发程度低,2010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507.46亿元,居全国倒数第一位,人均居28 位,而矿业产值仅20亿元,只占4%左右。
(二)河南省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河南省位于广袤的中原大地上,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地处我国内陆腹地,连南贯北,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地区和承东启西的“加速器”。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重要抓手,2011年河南省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2013年省政府印发《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豫政〔2013〕3号),为努力建设生态环境美丽的河南提供了有力支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升到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地位,形成了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河南省在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认识统一,政策到位,投入加大,取得明显效果。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情况
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大地质构造单元,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成矿作用多样,矿产资源种类齐全,是我国矿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煤炭、石油、电力)、有色、冶金、建材、化工工业基地。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9种,亚矿种104种。在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居全国首位的有钛矿(金红石矿物)、镁矿、钼矿、蓝晶石、红柱石等15种,居前5位的有47种,居前10位的有85种。目前全省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0种,矿业产值连续多年居全国前5位,2011年实现矿业总产值1042亿元,占全省GDP的4.5%。河南省作为一个矿产资源大省,矿业经济是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产资源开发为该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海南省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海南省是我国第二大岛,是我国最小的陆地省和最大的海洋省,具有独特的地理特征和生态系统,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蓝色生态屏障,是我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且种类独具特色的省份,是南海资源开发的战略要地和前沿战略基地,具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海南省森林覆盖率达60.2%,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陆地面积的7.23%。中部山区的低山及部分丘陵地带是资源赋存丰富的矿区或成矿区带,是维持海南岛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域,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5%,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至关重要,近年来该省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优势作为未来发展的立足点,相继出台了《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海南省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一系列文件,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整体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规划,谋求协调发展。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协调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关系,推进生态工程建设。二是提高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坚持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的发展战略,从审批和发证源头上严把环境关。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和谐绿色矿山。2004~2011年年底,已投资治理资金9031.18万元,计划治理面积1356.92hm2,已完成治理面积1159.4hm2,占计划治理总面积的85.44%。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情况
海南省地质地理条件独特,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多个矿种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88种,有工业储量的矿产70种。已探明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有56种,矿产地426处(大型67处、中型120处、小型239处),其中玻璃用砂、钛铁矿砂矿、锆英石砂矿、油页岩、海域石油天然气、富铁矿、高岭土、红柱石、铝土矿等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前10位。该省目前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有29种,2011年全省矿业总产值514.7亿元(其中矿产采选业产值39.1亿元,矿产炼制加工业产值475.6亿元),占全省GDP的20.46%。
二、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特点
(一)西藏自治区
西藏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又处在世界著名的成矿带上,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意义重大。尽快摆脱落后面貌,迅速走向现代化,是西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西藏地处青藏高原,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良好的调节能力,确保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是西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既不能用停止发展来维系,又不能用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只能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重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是积极、主动、动态的,而不能是被动、保守、封闭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状态为由,拒绝一切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交流互动,阻碍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西藏在积极发展优势矿业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西藏实施符合自身特点、发挥区域优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十一五”取得重要发展的基础上,西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作了统筹安排。“十一五”期间西藏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济、社会、生态、民生保持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5.4万hm2。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城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天然林、原生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新增人工林地26万hm2,重点地区土地、草场沙化退化和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明显遏制。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着重抓好生态建设、生态经济、生态补偿、节能减排等关键环节,加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优化区域生态格局,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建设生态西藏,建设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建立大江大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大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地、湿地、天然林保护力度,采取生物和人工措施,实施森林、草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加快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衔接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逐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全面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衔接落实中央财政对江河源头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战略储备矿产资源所在地财政补贴力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促进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充分利用高原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和高原生物产业。
2.积极发展优势产业
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加快培育战略支撑产业,有重点地发展优势矿产业。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认真实施《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规划纲要》、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等中央财政地质勘查专项,地热、铜矿、钾盐开发已初具规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组织实施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进一步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勘查评价,摸清资源潜力,积极建设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业,充分利用西藏丰富独特的自然、文化资源,大力提升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地位和品质,坚持旅游与文化、生态相结合,突出“高山、雪域、阳光、藏文化”主题,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形成拉萨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和林芝生态旅游中心。
(二)河南省
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探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新的突破,获得了新的启示。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充分肯定了河南的经验,对河南乃至全国生态文明时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河南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整体推动工作,以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为载体,推进河南省经济转型升级,开启河南省发展新阶段。2013年1月15日河南省政府又下发《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生态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也是建设和谐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标志,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全过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绿色高效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全防全治的环境安全、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等体系,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绿色中原、生态中原、美丽中原。
2)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规划,制定了合理的中长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规划》较好地处理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河南省通过深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理论研究,指导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力度,较好地解决地面塌陷、山体采石破坏和地质灾害等问题。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使地质环境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已取得较好成效,出现了不少矿山环境治理的典型(如商丘永城市)。
(三)海南省
海南省设国土环境资源厅,是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唯一设置国土环境资源统一管理的省份,也是全国唯一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地质勘查队伍的省份,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建立了体制保障。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提出,海南省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过程中,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省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过程中,地质工作承担着重任,地质工作要服从于服务于海南省经济、社会、生态、民生发展,保障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双赢”是一个难题。海南积极以独特生态资源优势和生态省建设成就为基础,大胆探索适合海南省情、具有海南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一方面,海南省生态环境脆弱,需要保护,需要建设;另一方面,海南省需要发展,经济、社会、生态、民生都需要发展支持。海南省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的发展战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也是重要的发展举措。
1.科学论证协调生态保护与地质勘查
海南省中部山区是国家级生态功能自然保护区,是维护海南省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域,同时又是省重要的矿产资源成矿区(带),如何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海南省开展了“海南中部山区矿产资源勘查设置可行性论证”,在全面分析中部山区生态敏感性、生态功能区划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基础上,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功能,进行叠加分析,划分出生态保护区和矿产资源勘查区,进而划分出矿产资源勘查生态禁止区、限制区和许可区,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实施奠定基础。
2.坚持“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的指导思想
在既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海南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海南西南昌江县-东方市整装勘查区。点上开发采用先进技术,严格的环保,一流的队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海南省的面上保护。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绿色矿业制度
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绿色矿业制度,有力地推动了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海南省琼西金矿,基本达到零排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抱板金矿获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
三、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差别
1.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差异显著
课题组实地调研过程中,对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进行了调查。承载体主要选择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3个要素,承载对象主要选择人口、产业和排污3个要素进行调查,对比研究。从表1中可以看出,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承载体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承载对象人口、产业、排污等方面较大差异。

表1 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表(2010年)

(1)人均占有资源量差异
从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人均占有的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来看,因西藏人口数量较少,土地、水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较高,人均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占有量最高;河南省人均土地、水资源量较少,矿产潜在资源价值高;海南省人均土地、水资源在三省(区)中处于中等水平,人均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较低(表2;图1)。

表2 三省(区)人均占有资源量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1 三省(区)人均占有资源量主要参数对比图

(2)经济活动差异
西藏矿产资源丰富,矿产潜在价值高,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程度低,人均矿业产值相对低;河南因矿业勘查开发程度大,人均矿业产值高;海南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低,人均占有资源潜在价值较低。
西藏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全国其他地区,人均GDP较低;河南、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程度较高,人均GDP高于西部地区。
人均排污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呈正相关。西藏目前发展水平低,人口稀少,人均污水排放目前控制比较稳定,污染相对低;河南、海南发展程度高,人均GDP污水排放量都很高,其中海南最高(表3;图2)。

表3 三省(区)经济活动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2 三省(区)经济活动主要参数对比图

(3)资源环境承载力差异分析
以土地资源为承载力基底要素,通过单位面积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口、经济总量和污水排放量对比分析(表4;图3)可以看出,资源环境承载力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直接相关。
西藏地处我国西南部,土地资源广袤,地广人稀,而资源开发程度低,发展相对滞后,所承载的经济活动量较少,地均人口、地均GDP、地均排污量均较低。
河南地处中原,是重要的农业区,粮食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单位土地面积承载人口数量过高,地均 GDP 在三省(区)中最高,工业相对发达,地均污水排放量也最高。
海南陆域面积小,处于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地均人口、地均GDP均较高,地均废水排放量也较高(表4;图3)。

表4 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3 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主要参数对比图

2.实行差别化管理,实行区域协调平衡发展
通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地域广阔、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差异很大,资源环境承载力形成明显自然分区,加之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及社会文化的差异,必须实行差别化管理,实现区域协调平衡发展。
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差异,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取舍要有不同侧重。像西藏地区,生态价值应比生产力价值更为重要,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环境问题,带来的不只是对区域内的影响,而是关系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而同样要加快发展,途径是选择优势产业,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海南省力图以资源环境“双赢”构建旅游岛链,已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已形成的共识,即生态优先,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河南实施中原崛起战略,在新“三化”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完全能够在保护好环境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的发展。这些完全取决于生态价值和生产力价值的平衡,取决于建立在资源环境价值平衡基础上的政策导向,取决于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相适应的不同管理方式和政策措施。
四、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建议
1.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要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和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
目前环境资源利用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在认识层面,由于对环境的资源属性认识不足,环境价值不能全面体现,导致环境资源缺乏明确、清晰的产权。在实际操作层面,人们认识到使用者应该支付环境成本,但是往往只考虑正常的环境资源使用成本,而忽略了使用资源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的补偿成本。使用者在消费环境资源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补偿往往由社会承担,使环境成本外部化,势必造成环境资源的浪费及过度使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还会刚性增加,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明确界定环境产权,将环境资源成本内部化,形成“谁使用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的补偿机制。
国土资源工作需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成本计量标准,将资源环境使用成本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成本,纳入GDP核算体系,遏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性、掠夺性使用和过度开发使用。
2.以新的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平等共生、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按其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态价值,开发资源则体现为生产力价值,二者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要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的前提下,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才能协调平衡,才能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3.做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搞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环境的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确定一个地区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污总量等承载对象所能承受的规模。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区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约束双重作用。
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因其资源环境禀赋特征而不同,东、中、西部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差异显著,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日渐明显。实现不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下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要建立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管理。
通过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分区的基础上,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划分出不同地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以资源开发为主和城乡宜居的功能定位,分别确定资源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保护补偿指标的差别化目标,作出国土规划,在国土规划指导下,分别作出环境保护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付诸实施,实行差别化管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4.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我国如青藏高原、大小兴安岭、秦巴地区等既是主要的生态功能区,又处在重要的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要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矿产地规模等因素,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
“点上开发”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资源所在地人民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矿区。
“点上开发”在获得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为“面上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和资金支付,促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达到双赢。
5.制定实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依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节生态保护利益攸关者之间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于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矿产普查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和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应以修复生态系统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2. 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

南方矿产资料指的是我国南方矿产资源嘛?
如果是我国的话,我国南方的矿产资料主要是金属矿产,如锰、钨、锡等。不合理的开发和资源利用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塌陷、岩体开裂、山体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在开采的过程中,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丢弃,生产废水的随意排放也会形成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水污染的隐患。
具体的可以伸展开来。

3. 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摘要 十八大确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加强生态保护,实现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性作用。
一、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
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解决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部署问题和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前提的组织管理问题。
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报告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要服从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八大报告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能否取得丰硕成果,实现预期目标,核心问题也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解决目前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真正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资源勘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一)以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时代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平等共生、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按其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态价值,开发资源则体现为生产力价值,二者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搞好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环境的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确定一个地区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污总量等承载对象所能承受的规模,是一个具有一定浮动范围的阈值。
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约束的双重作用。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区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分区的基础,划分出不同地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和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功能定位,做出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付诸实施。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既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方针,具体政策措施足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和生态功能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矿产地规模、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先进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装备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所在地人民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为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以点上开发促进了面上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双赢。
(四)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的补偿机制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解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收益”、责权利统一。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普查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或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以修复生态环境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制定绿色矿业制度,健全责任,加强临管。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
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更好地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在更大程度上从更广阔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进大部制改革,健全部门责任体系
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矿产资源“横向集中统一、纵向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解决目前矿产资源管理横向上政出多门、纵向上争权逐利的问题,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的问题,建议调整国务院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能,从仅履行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向覆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矿业”管理延伸。行使“矿业”的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职责。
(二)政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作用
目前,需要对一些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修改、调整。
对现行《矿产资源法》进行修改。现行《矿产资源法》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与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和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对矿产资源关乎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惠泽民生的表达,缺乏法律高度;没有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缺少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用益物权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条款比较笼统,操作性差等,需要修改。
对现行征收资源税费的办法进行调整。目前实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形势,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利于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其中重要内容是要对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进行调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不同于一般的用益物权,其使用就是耗竭。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货币性资产补偿,目前税率偏低;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级差收益的调节,应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
解决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问题。目前,矿业权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矿业权“价款”制度的异化。矿业权价款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条件下设立的,是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出让时经评估缴纳的对国家投资回报的费用。近年来,“价款”范围扩大,以致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都收“价款”,“价款”额都超出了地勘投资的成本,将开采预期收益提前全额征收,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上是在炒卖资源。价款概念扩大化,操作不规范,扰乱了矿业权市场,严重助长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在矿业权市场完善的情况下,“矿业权价值”(投资人权益)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在市场上平等交易,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研究讨论一些地方“基金”的错位问题。地质勘查基金是在我国地质勘查风险资本市场没有建立的情况下设立的,其目的是降低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间接起到了对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融资作用。地质勘查基金作为周转金要保值。地质勘查基金制度实施以来,对地质找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等同于政府财政投入找矿,这就形成了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的问题,由于基金错位,挤出社会资金。为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要研究解决一些地方地勘基金错位的问题。
修订研制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技术规程和规范。勘查技术规程是勘查活动的规范,是衡量勘查质量高低的尺度。新时期地质调查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矿产勘查工作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当前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原有的技术规程、规范有的已经过时,老化现象严重,修订滞后;有的不能满足新的需求,需要按勘查工作的新需求加快修订;还要研制新的技术规程、规范,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的需求。另外还要研究解决标准化建设体系不全,相关标准缺乏协调、信息化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关键技术标准落后等问题。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还存在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还有政府掌控矿业权,集管理者、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问题。
当前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国土资源部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内容是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式及其经济关系。新机制实施两年来,在解决找矿投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找矿方面的重大进展,很大程度上是找矿投入快速增长的结果,尤其是政府加大了投入,拉动了商业投入,效果明显。目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机制,需要研究解决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重点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据调查,一些省份政府投入资金基本来源是资源补偿费和两权价款,找矿投入的形式是以“省财政”、“省基金”投入的,一些省份省财政投入和省基金投入是相同的运作方式,部分省区都有相当多的承担省财政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单位不持矿业权“给政府打工”。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及基金错位助长了政资不分、政府掌控矿业权,遏制了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
(四)尊重市场规律,健全完善矿业市场
要在更大程度、更广阔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加强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导,建立有形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矿业权市场运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的规范有序、调控有度。
要建立健全与矿业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对已形成的矿产勘查技术劳务市场要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资质条件,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构建矿产勘查的融资平台,建立矿产勘查的风险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矿业资本市场,形成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要规范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对现有的中介组织进行整顿,规范资质,严格把关,加强自律,提高水平,充分发挥其客观公正的中介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议逐步由行业协会承担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逐步与国际接轨。完善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估相关制度。
(五)引导扶持矿业市场主体建设
用改革的办法、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扶持矿业市场主体建设。深化国有矿业企业改革,改制成股份制公司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探采分离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采(机制上)一体化,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控股和参股从制度上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以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引导、扶持发展民营矿业企业。民营矿业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矿业发展方兴未艾,已经成为重要的矿业市场主体。民营矿业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人才管理上都与市场经济体制走势吻合,但民营公司在社会的认同上、享有政策公平的环境上存在障碍,需要疏通;技术人才缺乏,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国有地勘单位在我国地质事业发展中曾做出重大贡献,在人才信息、装备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当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仍然发挥主力作用。但是这些优势受现行体制的束缚,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要准确把握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将国有地勘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活动的分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勘单位转为企业,成为矿业市场主体,将会在找矿突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年12期)

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4. (四)关于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建议

地质找矿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如何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要根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格局和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1.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地质找矿部署要服从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要以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人类要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搞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划分出以生态保护为主,以资源开发为主和城乡宜居的不同地区,明确功能定位,作出国土规划。遵循国土规划编制原则及空间范围,相应作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付诸实施。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2.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我国,如青藏高原、大小兴安岭、秦巴地区等,既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矿产地规模等因素,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
“点上开发”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先进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装备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所在地人民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矿产资源“点上开发”在为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和资金支持,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双赢。
3.制定实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依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普查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或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以修复生态环境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5.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快,我国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离不开资源的保障,而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和破坏浪费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如何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研究考虑的一道课题。
一、矿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从古至今,矿产资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近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更远胜以往。我国既是一个资源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资源消费大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料,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基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一个经济和资源大国,我国一年石油消费约3亿吨,煤炭消费约21亿吨,钢材消费约4亿吨,水泥消费约10亿吨,各种矿产品的消耗量超过70亿吨。虽然我们从国外进口了一些原油、铁矿砂、铜矿石、氧化铝,但大部分矿产资源还是要立足国内供应。近几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带动下,矿业市场由冷变热,矿产资源开发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一些紧缺矿种供不应求,部分矿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二是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在部分地区日趋严重。特别是一些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数量过多、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薄弱等,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资源面临严重短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和回收率严重偏低;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模式并没有改变,而资源消耗却迅速增长,对国外资源和矿产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明显加大,矿产资源粗放型开发与可采资源储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重要矿产资源供应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凸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1949~2000 年底仅我国矿山产出的各种废石就达162.3 亿吨,压占、破坏土地64.3 万公顷;矿山累计产出各类尾矿50 亿吨,压占土地约3.7万公顷;目前矿山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约3 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2%。加之大量矿山废水、废气的排放,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矿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就巩义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矿区总面积172.879 平方千米,其中尾矿、矿渣压占预计4000 余亩,露天采场正在采掘面积预计7000 余亩,已废弃矿山挖损荒山、土地约1.7万余亩,在占用和挖损的土地中目前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区面积约1.5 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市的10个镇,对当地的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去那种“有水快流”、放任开采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严峻的形势,惨痛的教训,矿业经济如何发展,已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的时候,循环经济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必然模式。
二、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首先,要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05]28 号文件,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矿业违法行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推动我国矿业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得到综合利用的新路子。其次,要抓住6个关键:一是充分利用资源,节约使用资源。在开发的同时,要用各种办法节约使用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这样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我省这样的省份,本身的工业发展迅速,煤炭、氧化铝、钢铁等行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资源开发应该注重整合、节约使用,在节约中降低成本,减少能耗,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随着采选技术提高,我国资源利用范围不断扩大。超低品位铝土矿、煤矸石以及磁铁矿等资源逐步得到有效利用,这对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二是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工业。像我市这样的资源现状,应该积极发展依托煤炭、铝土矿、石灰岩为产业链条的耐材、铝电、水泥等精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整顿和规范,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同时,采取措施,强力推动。把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管,建立健全维护矿业秩序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矿业秩序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完善制度,保障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矿业权管理、规范资源出让制度,严格矿产品市场准入;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勘查和宏观调控力度;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矿山生态恢复保障机制;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五是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加强对小矿山的改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加大优势矿产的开发力度,优化能源开发利用结构。对重要矿产实行总量控制。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水平。六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优势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实施资源整合,减少小矿的同时,积极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接替区和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的要求,科学划定各类矿产资源规划区,完善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协调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布局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合理划定项目区块,科学设置矿业权,促进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第三,要建立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科学地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有计划地推进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严格按照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的协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从根本上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布局、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三、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实现矿产资源最大效益的必然要求
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普遍要求,他对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具有重大意义。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当前形势下更具有发展循环利用的优势。回顾我国矿业传统经济对资源的高开采、低利用和高排放所造成的资源严重浪费和环境极度恶化的后果,吸取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我国矿业已迫切需要改革,具有发展循环经济,摆脱低效、高耗、重污染经营的强烈愿望;同时,我国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物、生产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矿坑水、废水、废气以及因开采受损的土地、生态环境都存在着可观的经济价值,具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巨大潜力;此外,我国矿山日益恶化的环境也急需通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得到显著改观。很显然,通过实施循环经济,矿业产业链每延伸一步,矿产资源加工转化带来的附加值就会增加,并相应减少“三废”排放,从而为矿山企业和社会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和积极作用。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矿业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就是矿产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这里所说的矿产资源既包括原生矿,也包括各类矿山的低品位矿、共半生矿和排放的尾矿、矿渣、废水等二次资源以及环境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是坚持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还是只注重后期治理,这是传统矿业开发和循环矿业经济发展的根本区别。我国矿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共伴生矿产资源多,单一优势矿种少,正是由于矿产资源的这个特点,才决定了其综合利用的重要价值。因此,目前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实施矿业循环经济的主导方面,就是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源头上切实搞好资源的综合利用。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与措施,遵循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尾矿、矿渣、废水的高效回收再利用活动,使我国矿业真正步入循环经济的轨道。
二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一方面,由于多年来我国矿业的粗放型发展,加之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落后,大量共伴生矿产资源未能合理回收利用,我国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率一直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据专家分析,我国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综合利用率只有20%,与先进国家差距甚大,有价资源进入废石和尾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中,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大量固体废弃物还压占土地、破坏环境,甚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这一切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矿山实施循环经济就必须把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放在重要地位。解决这些长期遗留下来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和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矿产资源的日益减少或枯竭,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加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工农业生产的材料来源也将从矿山、森林等转向各种废弃物。因此,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将是实施矿业循环经济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前景广阔。
三是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实施矿业循环经济,无论是原生的矿产资源还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都必须遵循生物群落的循环原理,建立循环产业链,并综合运用“3R”原则,进行产业化生产。对于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已毋庸置疑,但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问题人们则尚存疑惑。从长远眼光看,包括矿山二次资源在内的一切废弃物终将会成为工业的材料来源,其综合回收利用也必将走产业化道路。就目前来说,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可行的。例如,巩义市的煤、电、铝产业链的循环发展,每年煤矿产出的原煤直接供应电厂发电,电厂所发的电直接供给氧化铝厂,而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又供给新型墙砖厂用于免烧砖生产。为了解决煤矿排放的煤矸石再利用问题,该市于2003年投资1.5亿元建设了2×2.5万千瓦的煤矸石电厂,利用煤矸石作为低热值燃料发电,为巩义市的经济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开辟了道路。目前,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正在探索实施。
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有待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绿色工业是支持循环经济的技术平台,我国矿业为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经验教训也是深刻的、惨痛的,尤其是我们现在不得不花费巨额资金来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情愿地走上“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应加强矿区生态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的治理,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存在两个领域:其一是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治理,通常由国家或政府承担;其二是现有的生产矿山的环境保护与恢复,要求矿山在经营活动中自始至终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施绿色矿山工程,建设开发矿山公园,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以巩义市为例:2004年至今,巩义市政府针对矿山开采后造成的地面塌陷、矿区植被、土地破坏等现状,一方面拿出200余万资金,对铝土矿区内的部分废弃矿区、塌陷矿坑和砖瓦窑厂进行治理,先后恢复植被694.5亩,恢复耕地1289.8亩,栽种树苗13万棵,改善了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环境与灾害治理项目申报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申报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3个,争取省财政两权价款专项资金610万元,对大峪沟矿务局、新中矿业集团、中铝小关矿山的采空塌陷区、废弃矿区采坑先后进行了治理,现已治理塌陷区面积70.80公顷,平整恢复耕种面积1062.15 亩。同时,还主动申报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扩大禁采区面积,消减小矿山数量,极大地改善了矿区生态地质环境。其次,应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理念。在这方面一是加强基本国情、国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在规划、计划、产品设计等源头上贯彻节约集约理念,引导全社会在生产、使用、消费环节大力节约土地、矿产等资源。转变以粗放利用资源为代价的增长方式,逐步形成与节约型社会相协调的资源利用模式。二是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法律法规。以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为重点,研究提出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适时修改税费征收标准,通过税收、财政支持、价格调节、技术推广等措施,鼓励企业开发尾矿与难动用储量、贫矿、难选冶矿、多金属共伴生矿等闲置资源。三是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逐步把资源节约、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和完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全面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制度,抓紧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公报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计制度。第三,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一是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充分查明各种可供工业利用的矿产。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在技术条件和经济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重点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和紧缺矿产的综合利用。二是加强尾矿资源调查评价,实现整体利用技术的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加大矿山尾矿在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复垦回填中的应用力度。加快新技术开发和工业试验,促进贫矿资源选冶和新产品开发应用。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利用尾矿、贫矿资源的投融资新体制和经营管理新机制。三是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扶持和引导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着力发展重点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及信息化,推进中低品位矿产、共伴生矿、非金属矿产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研究复杂难处理贵金属提取、稀有多金属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稀土金属矿产综合利用、矿物加工新设备和矿山尾矿资源化等技术。提高矿产资源选冶综合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盘活一批闲置资源储量,增加矿物原料供应量。第四,开展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试点推广。一是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以提高全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提高对保护环境、美化环境、实现零排放和低排放意义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二是以立法的方式推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和范例,制定管理政策和奖励惩罚政策,促进我国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在重点矿山、矿业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探索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有效模式。重点开展国家紧缺矿产以及煤炭与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程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促进矿业企业和矿山尽其所能,改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加大自主创新,逐步达到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零排放,最终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推行矿业循环经济发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迫在眉睫,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矿业循环经济发展这一课题做好,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实现矿产资源的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典型生态或环境问题有哪些

南方矿产资料指的是我国南方矿产资源嘛?
如果是我国的话,我国南方的矿产资料主要是金属矿产,如锰、钨、锡等。不合理的开发和资源利用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塌陷、岩体开裂、山体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在开采的过程中,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丢弃,生产废水的随意排放也会形成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水污染的隐患。
具体的可以伸展开来。

7. 优化资源开发模式 加强经济利益调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研报告

编者按 如何转变旧的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如何转变旧的发展理念,科学配置资源,建立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战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遵循人地协调发展的规律,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把矿业活动限制在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许可的限度内,特别是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目前矿政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课题。
前不久,受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委托,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承担了《关于建立建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项目。项目组先后赴江西、浙江两省重点开展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实地调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我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管理监督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提出一些符合客观实际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议。现将调研报告的精华部分选编刊发,谨供读者学习交流。
一、现状: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双重效应
矿业开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产生双重效应:一是矿产资源开发为我国经济的增长、财富的积累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同时也引起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带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经济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组成要素,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发矿产资源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财富积累,增加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由于国内需求和全球矿业市场的双重拉动,我国矿业获得持续高速发展。2005~2007年,我国矿业产值在全国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以及GDP总体上占1/10,矿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资源全球化的今天,资源的占有、资源的开发以及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当今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球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矿业市场,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长期依赖的态势不会改变,“危”中之“机”是调整结构,夯实基础,理顺关系,蓄势待发。
(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负面效应主要是引发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反映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
首先,矿山及其选、冶部门直接排放的废气、粉尘及废渣使大气污染并产生酸雨,其中以硫化工业和煤炭行业最严重,污染物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放射性物质,以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其次,我国矿业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水,选矿、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众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就随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使土壤或地表水体受到污染,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废水以酸性为主,并多含大量重金属及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元素及悬浮物。再其次,矿山尾矿尤其是浮选尾矿中残留的选矿药剂有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松油、有机絮凝剂、表面活性剂等,受到阳光、雨水、空气的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就会产生有害气体、液体或酸性水,加剧重金属的流失,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此外,矿山的废石、废渣的堆存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矿业及相关行业固体废弃物堆存情况相当严重,所占比重超过了总固体废弃物的85%。
矿山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地下水源枯竭或流量减少。疏干排水及废水废渣的排放导致地表水、地下水系统失衡,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资源枯竭、河水断流、地表塌陷,产生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影响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大规模的采矿活动常使地形发生较大改变,破坏原始地貌。矿山开采在占用土地的同时,还对耕地、森林、草地等造成了破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采矿占用的土地面积约586万公顷,破坏土地157万公顷,并以每年4万公顷速度递增,破坏林地面积166万公顷,破坏草地面积26.3万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不到12%。
此外,矿产资源开发不当还会诱发冒顶片帮、地表塌陷与裂缝、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冒顶片帮是地下开采空间顶板和边帮岩石冒落、崩塌,是矿山开采最直接的地质灾害。据统计,我国有色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冒顶片帮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占矿山总事故死亡人数的18%。采矿活动引起大面积的地表塌陷,在塌陷同时,地表出现高度、深度不等的裂缝。近十余年来,金属矿山地表塌陷呈急剧上升的势头。受采矿影响而引起的山体滑坡在全国许多矿山时有发生,废石堆积体、尾矿库等都可能诱发泥石流。据调查,全国有9000多座尾矿库,一半以上没有安全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
二、回顾: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初创时期(1972~1984年)。这时期,我国由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爆发,开始纠正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的行为,并对重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开始进行治理。随着我国《宪法》的修改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步入依法、有序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开始建立并初具规模,保证了各项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1982年,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制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针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机构和法制建设还未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仍然处在一种无序状态。虽然一些国有大型矿山对矿山环境开始保护与治理,但大多数矿山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与治理矿山环境。20个世纪60、70年代,一些矿山就开始了土地复垦,但复垦率极低,在70年代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复垦率仅12%。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低谷期(1985~1989年)。我国最早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始于1983年,当时以云南昆阳磷矿为试点,对每吨矿石征收0.3 元,用于开采区植被及其他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费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1985年以来,受“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思想影响,放松了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活动的控制与管理,形成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一些地方乱采乱挖,根本不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采技术落后,开发利用效益低下,致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停滞不前,举步维艰。统计数据表明,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矿山废气处理率仅12.24%,有色金属矿山工业废水复用率58%,土地复垦率停滞不前。一些中小矿山对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序开展期(1990年至今)。此时,我国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构逐步建立,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呈有序发展态势。原地质矿产部成立了地质环境司,专门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府职能。各地方也相继成立了地质环境处及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逐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
2002~2005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发出《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和各产业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涉及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部已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严格禁止土法炼焦、炼硫、炼铁等,加强了对矿山“三废”治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这样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矿山开采破坏资源、环境的不正之风,维护了矿山生产的正常秩序。
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建设的重大举措,将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案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典型剖析
项目组选择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地调查与分析研究。一是调研德兴铜矿典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和问题,分析德兴铜矿资源开发对矿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总结德兴铜矿集团创建绿色生态矿山的成功经验。二是对浙江省进行调研,浙江省不仅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也起到了积极的典范带动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制定有效政策措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已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经过几年的生态环境治理,目前已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一)江西省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江西省德兴铜矿是世界五大斑岩铜矿之一,亚洲第一大铜矿山,我国最大的露天采矿场,是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德兴铜矿在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被誉为全国著名绿色矿山,同时被确定为江西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之一。
德兴铜矿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酸性废水对大坞河水及两岸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水质呈褐色,鱼虾绝迹,种植物减产。二是采场的固体废弃物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减少,形成多个废石裸露区,改变了这些地区地貌、水系和小气候特点,产生热岛效应,打破了矿山原有的生态环境格局。
近年来,德兴从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酸性废水等方面加大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力度。从20世纪80年代初,江铜集团就开始进行生态复垦的试验研究,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德兴铜矿1号尾矿库近90公顷沙化土地全部被植被覆盖,坝体上建立了苗圃基地,净化水池发展水产业,基本实现了生态恢复的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兴铜矿在露天采矿场边坡、废石场等地开展生态恢复实验,建立植被生态恢复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德兴铜矿已完成水龙山废石场生态复垦工程、铜厂采矿场工程机械工段绿化工程、南山堆浸厂绿化工程、大山厂原矿工段绿化工程、富家坞采矿场绿化工程、富家坞联络道绿化工程等等。德兴铜矿全矿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绿化面积达1110.83万平方米,绿化率96.80%,绿化覆盖率达30.28%,职工人均占有绿地面积897平方米。
被酸性废水浸泡的大坞河一直是江铜集团治理的重点。2001年通过国际互联网招标,从加拿大引进HDS先进技术治理酸性废水。将酸性废水一分为三,1/3 用于废石场喷淋浸出铜,每年回收铜金属1500吨;1/3排入尾矿库与库中碱性水中和后,返回选厂作为生产用水;1/3引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坞河,排放的水质已基本达地面水的标准,大大改善了大坞河水环境。
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经验主要有:转变观念,统一认识,齐抓共管,以我为主,不等不靠;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以保证矿山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完成;同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走集约化规模生产的道路,通过矿山企业兼并和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使公司有能力逐步加大环保投入,也从根本上杜绝了乱采乱挖、盗矿,破坏环境的行为。此外,德兴还自觉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管,积极主动协调好与矿区居民关系,共同参与建设绿色家园活动。
(二)浙江省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
浙江省是我国东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浙江省大力实施“千矿整治、百矿示范”工程和边开采边治理的计划,通过矿区整治与景观再造、矿区整治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矿区整治与建设用地复垦相结合的措施和办法,着力改善矿区自然生态环境。2008年颁布了《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的管理模式,运用经济手段,减少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浪费,确保矿山生态环境达到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上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技术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科学发展之路。对废弃矿山的治理本着“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治理思路,分别采取台阶式、板槽式、回填种植式、筑穴及混喷式、人工促进自然复绿式、平整综合利用式、四旁绿化式、藤蔓植物攀爬式、大树遮挡式、挂网客上喷播式等多种整治复绿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浙江省舟山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积极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把“生态舟山”“绿色舟山”作为战略目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实现矿山环境的整治从单纯追求数量治理向质量治理转变。舟山市“百矿示范”工程——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就是一例。庆丰采石场位于定海城区东南火龙岗山西麓,自20个世纪50年代以来,开采从未中断,已形成宽300余米,坡缘周长约700余米,开采面高达140余米的人工陡坡。随着市区的不断扩大,采石场周边已开发为居住用地及部分军事用地,矿山开采严重地威胁着坡麓附近居民的安全。同时,由于该采石场规模大,在城区的大部分地区都能见其裸露的山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为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2001年8月,舟山市政府决定关闭庆丰采石场,并对关闭后的采石场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整个工程采用扫石墙+爆破削坡+石碴回填+生态复绿的优化设计方案及复绿施工招标方式,为降低复绿工程成本,将部分矿山复绿任务“捆绑”交由开发企业限期完成,以解决矿山土地开发的前期投入。由于因地制宜地选择整治复绿施工方法,使采石场周边遗留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明显减少,矿山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改善了矿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2008年5月,通过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的竣工验收。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绿化总覆盖率达95.9%以上,其中木本植物覆盖率达30%,草本植物覆盖率70%,矿山生态环境复绿总面积达70655平方米,整理出39600平方米的可建设用地,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四、问题:制度机制亟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矿山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环境产权制度仍未建立,无成本开发,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滞后,总体来看,目前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认识不到位,重开发、轻环保。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观念并未根本改变,宁可牺牲环境,也要保GDP增长。
(2)环境产权制度未建立。实践中往往因各种复杂关系使生态环境归属模糊,产权不清;一些企业未承担起对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现阶段如何合理界定环境产权,探索有效保护、开发利用资源的资源环境产权结构和管理制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无环境成本开发,资源价格机制未理顺。目前资源的价值没有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也没有将环境生态成本纳入其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理顺。矿产品开发成本缺失是矿山企业尤其是民营矿山虚增利润,乃至形成暴利的原因之一,也是矿山生态环境不能根本治理的主要原因。
(4)利益分配不合理。由于矿产品环境成本缺失的部分都挤进了矿业利润,进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个生产要素和利益分配不合理。政府和矿山企业受益而当地老百姓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生态环境的破坏成为受害的主体。受益受损主体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对称。
(5)资源开发模式不合理。当前主要存在三种开发模式:只开采矿产资源,不治理环境;先开采,后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前两种资源开发模式不可取。把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才是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正确之路。
(6)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评价技术标准尚未完全建立。现有评价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矿山评价要求,而且由于各地标准不统一,或根本无执行标准,给一些企业治理环境不力留下很大空间。
(7)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治理技术手段落后。我国已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基金,用于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但因治理成本高,经费缺口大,治理率还不高,加上技术相对落后的粗放型治理状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任重道远。
(8)管理体制不完善。由于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协调,职责交叉、分散,标准不一,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和实施各种标准,未能进行充分和有效的协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难以到位。
(9)监管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专门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关,基本采用多部门不定期联合执法,缺失监管责任主体,使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监管真空。
(1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鉴于矿山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仅仅一些产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出台一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措施是不够的。
五、建议:加强宏观调控,用好经济调节的杠杆
通过理论分析、研究及典型案例分析,我们从八方面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政策建议,仅供决策部门在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中作参考。
(一)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解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出现的种种问题,关键是要把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着力点是要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平衡、协调发展,既要通过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资源环境安全的监控和预警机制,随时监测目标的运行发展状态,并根据警报信息和响应系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通过市场调节实现矿山集约化规模发展,鼓励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兼并(收购)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不具备环保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形成规模经营,才能使资源配置合理,杜绝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混乱现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从源头上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三)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环境产权不明晰和缺乏产权主体,是影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因素之一。为了调动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议把环境资源视为环境资产,逐步列入资产化管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是要以战略环评为前提,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对生态补偿主客体之间利益分配作出客观评价。二是要对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原则、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资金管理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三是整合和完善现行的各项收费,生态环境补偿收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避免重复收费。
(四)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优化利益分配
(1)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分配机制。资源税应是国家对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产生的级差收益而征收的。这种级差收益随着资源禀赋、开采条件的差异而不同,因而税率也不同,应根据不同类型资源、不同开采条件计算出不同税率。实行开采优质和稀缺资源的企业多纳税,开采劣质资源的企业少纳税,从而实现利益平衡,建立税收调节的公平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将一部分资源税收入划归中央,加强国家对资源开发的调控,避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产生短期行为,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加剧生态环境破坏。
(2)逐步实现资源环境税费立法。将矿产资源补偿收费和生态环境补偿收费逐步完善为资源环境税费,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种税目,提高矿山企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意识,建立资源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3)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惠政策。对执行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与投入“三同时”制度优秀的企业和三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财政优惠政策,适当减免资源环境税率,降低信贷投资门槛,增加经费投入
(五)建立跨流域(省、市)的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
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主要是获益方向利益受损方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方式实现补偿。受损方需要获得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域或限制开采区域的经济损失补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资源输出补偿。受益方则按地区按比例分配上述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受损方经济发展机会损失予以补偿。
对于跨区域、跨流域财政转移支付评估和管理协调工作需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建议由国土资源部协同环保部来统一协调,先试点再全面推广。
(六)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由于牵涉不同的行业部门,以及部门自身的局限性,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际还未完全建立。因此,评价体系标准的建立是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关键。同时应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
(七)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建议在监察执法中采用分权执法为主,联合执法为辅的管理模式。二要明确政府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职责。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其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行矿山生态环境监理制度,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质量和水平。
(八)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建设
当前尽快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亟需为矿山生态环境的资源性及其产权归属和产权转让、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及尾矿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一个统一的、适合各行业、各部门共同遵守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同时制定配套的相关法规,使矿山生态环境产权、保护目标、恢复标准、监督职责更加明确,资金管理更加精细、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更加健全。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7月3日,作者为《关于建立健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张光弟、张兴)

优化资源开发模式 加强经济利益调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研报告

8. 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地表水开发利用现状
地表水工程包括大、中、小型水库、塘坝、拦河闸等。青岛市现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1座,小(一)型水库73座,小(二)型水库397座,另外还有塘坝3762座,拦河闸167座,地表拦蓄能力总计为10.2亿m3。其中产芝水库兴利库容1.76亿m3,年均供水3900万m3;尹府水库兴利库容0.736亿m3,年均供水2135万m3;棘洪滩水库兴利库容1.46亿m3,年均供水7000万m3;崂山水库兴利库容4798万m3,年均供水2397万m3;铁山水库兴利库容2739万m3,年均供水350万m3;陡崖子水库兴利库容3435万m3,年均供水277万m3;吉利河水库兴利库容3360万m3,年均供水329万m3。
2002年,青岛市地表水供水量为5.168亿m3(含引黄),占总淡水供水量的46%,其中工业供水1.321亿m3,农业供水1.694亿m3,商品菜田供水0.651亿m3,城镇生活供水1.261亿m3,农村生活供水0.241亿m3。
2.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地层孔隙中,喷出岩类孔洞裂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及碎屑岩类裂隙水、块状、层状岩类裂隙水仅可为局部少量供水,供水意义相对不大。
青岛市多年平均地下水可采资源量为6.3436亿m3/a,天然补给资源量为5.0586亿m3,2002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6.1098亿m3,占总淡水供水量的54%,其中工业供水0.726亿m3,农业供水2.6286亿m3,商品菜田供水1.64亿m3,农村生活供水0.819亿m3,城镇生活供水0.2962亿m3。1989年开采量为历史最高值,达6.78亿m3,1999年开采量为近年最低值,为5.38亿m3。2002年为特枯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出天然补给资源量20%多,整个地区超采比较严重:青岛市区超采588万m3,开采程度为212.6%;平度市超采5326万m3,开采程度为121%;城阳区超采444万m3,开采程度为123.3%;黄岛区超采84万m3,开采程度为118%;其他区市均未超采。就水源地而言,仅王戈庄河水源地略有超采,其他水源地均未超采。青岛市多年开采现状基本反映了区内地下水的开采水平和调蓄能力,可看出青岛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基本为采补平衡,但由于城乡布局差异和需水量不同,一些地区开采量过大,形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同时有些地区开采量较小,仅有少量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白白流入大海,造成很大浪费。
3.污水利用现状
青岛市主要是利用部分工业废水进行农业灌溉和中水回用。工业废水进入排污河道后,由沿河农村抽取排污河水进行污水灌溉。城市污水回用主要是工业冷却用水、冲洗用水及市政用水。污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的王戈庄河流域、城阳区的城阳河流域和平度市的北胶莱河流域,其次是崂山区、城阳区的白沙河流域。
近年来,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由1997年的50万m3上升到2001年的600万m3。2002年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为690万m3,其中城阳区为185万m3,黄岛区为135万m3,崂山区为70万m3,平度市为300万m3。
4.海水利用现状
主要是用于部分工业用水,如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海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和李沧区,城阳区和崂山区仅有少量使用。近年来,青岛市的海水利用量变化不大,平均为13.94亿m3/a,按海水替代淡水折算系数为20∶1计,替代淡水量为0.697亿m3/a。
二、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目前,青岛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3种,其中石墨探明储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花岗石居山东省之首,黄金、大理石、滑石、萤石、透辉石、矿泉水等居全省第二位;另外重晶石、沸石、膨润土、珍珠岩等亦居全省前茅。黄金、石墨主要集中分布于北部的平度、莱西境内,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于各河谷地带。
青岛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为756hm2,是矿产开发历年占用土地总面积的41.3%。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区域主要集中在莱西、胶州和平度境内,分别为363hm2、293hm2和66hm2,占全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的95.5%。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1万hm2,其中平原地区42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8%,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地区(包括即墨市的一部分、胶州市、平度市大部分地区);低山丘陵区面积45万hm2,占总面积的40.5%,主要分布在南部、东部沿海地区和平度、莱西市部分地区;洼地面积24万hm2,占总面积的21.7%。
青岛市土地构成中,耕地为54.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49.2%,主要分布在5个县级市的平原地区和低平浅洼地区,市内7区仅占4.3%,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77hm2,低于全省人均0.085hm2的平均水平,略高于全国0.076hm2的平均水平。
近些年,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发生大量转移,使许多地块耕作比较粗放,有机肥施用量减少,主要依靠化肥农药维持作物生长,使土地退化,营养失衡现象更加严重,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据统计,全市缺钾土地面积达8.5万hm2,缺磷面积5.34万hm2,缺氮面积1.65万hm2,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5.6%,9.8%,3.0%。
四、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青岛市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优秀旅游城市,依山傍海,旅游资源丰富。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新的旅游资源不断被开发。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比较著名的旅游景点有: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岛海滨风景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温泉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田横岛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等。
在资源和产品开发方面,将以海滨风光、崂山名胜、历史名城、文化遗址为主题,重点开发建设黄金海岸旅游线、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海滨度假旅游,培育一批文化品位高、参与性强、投入少、见效快、拉动力大,具有国际性、不可替代性和无季节性的旅游产品。
五、地热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1.地热地质概况
即墨市“东温泉”是区内唯一已知温泉,位于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南,即墨市东偏北方向18km。水温最高达90℃,水化学类型为Cl-Na·Ca型。据抽水试验资料推算5m降深时的热水涌水量为1815m3/d。为保护地热资源,防止因热水水位下降而引起的生态平衡的破坏,取可利用量≤外推开采量,即1815m3/d=66.25万m3/a,热流量Q热=4.557×108J/d。即墨温泉水,是一种含有多种有益化学元素的特殊类型的地下水资源,其含盐量很高,Cl-和Na+的浓度大,总矿化度达11g/L,除此以外,还含有As、K、Ca、Mg、Br、I、H2S等多种微量元素和气体,并含有放射性元素镭和氡,因而是一种具有特殊医疗作用的地下热水,特别对皮肤病、关节炎疗效特佳。
温泉地处低山盆地,具备良好的汇水条件,白垩系莱阳群中的断裂破碎带为热储含水体,热储体平面形态为盆形,面积约0.5km2,中段下延较深,最深处达240多米,边部较薄,埋深为60~70m直至尖灭。经钻孔揭露证实:岩性为致密坚硬的硅质砂岩及砂岩,岩石破碎严重,大部分为断裂破碎带,有明显的蚀变和错动现象,并见断层角砾岩,因而为地下热水的赋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4年在平度市旧店镇发现地热,目前正在进行勘查工作。
2.开发利用现状
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村南是地热井群密集的地方,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地热井主要有57369部队供热井、温泉工人疗养院供热井、石油物探局供热井等,各供热井年开采总量分别为工人疗养院供热井13.3万m3,石油物探局供热井2.76万m3,57369部队供热井3.48万m3,累计年开采量为19.6万m3。
温泉工人疗养院地下热水单井开采量每年一般在13万m3左右,月均开采量一般为1.2万m3左右,强开采期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翌年的3,4月份)月均开采量为1.9万m3左右,弱开采期内月均开采量一般在0.9万m3左右。
从热水井中抽出的90℃的热水,在输送至各疗养院后,一般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自然冷却或兑取一定数量的冷水后才能利用,也就是说在利用之前,热水高温部分的热能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白白地浪费掉了。而从疗养院排放出来的尾水,其相当一部分的温度也高于40℃,有的高达50~60℃,这些热水都被白白排放掉,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根据我国其他地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这一温度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有必要进一步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该温泉的实际开采量还存在很大的挖掘潜力,开展热水的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该区热水应着重发展疗养、养鱼和种植温室蔬菜等方面。
六、饮用矿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矿泉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已有90多年的历史,久负盛名的崂山牌矿泉水以其清醇甘洌、口感好,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声誉,素有世界名牌矿泉水之美称。目前,青岛市通过省级以上地矿部门评审鉴定,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95)的矿泉水产地已达100余处,主要分布在青岛市内七区,约占70%左右,且以崂山区、城阳区为主,郊区五市约占30%左右,以即墨市相对较多。
花岗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在崂山地区。岩石中富含Si、Ca、Na、Sr、Li等多种元素,花岗岩经长期风化淋滤和水解作用,为矿泉水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矿泉水产地一般处在断裂构造带上(以北东向为主)或附近,蓄水条件好,水源补给多沿构造带呈线状分布,延伸较远,含水体顶底板围岩均为致密块状花岗岩,节理裂隙不发育。水源地附近岩石裸露,丛林密布,人烟稀少,污染源少,水化学淋滤作用强,水交替强烈,地下水无污染,属清洁水源区。据对已知矿泉水点水质分析资料的对比,该类矿泉水以锶、偏硅酸复合型为主,锶型和偏硅酸型次之,水化学类型以HCO3·Cl-Ca·Na型为主,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指标要求。
碎屑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于城阳、即墨一带,岩性以火山碎屑岩类为主,该类矿泉水以偏硅酸型为主。
据统计,青岛市矿泉水日允许开采量为1.5万m3,供水能力可达540万m3/a,实际产量按1/3计可达180万m3/a,而目前青岛市矿泉水年产量仅为40万m3,发展潜力很大。
七、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先后颁布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8部地方法规和《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青岛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1部地方规章,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继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后,青岛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近几年来,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
1.森林保护与造林绿化
青岛市通过加强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和植树造林,遏制了森林资源减小的趋势,使林木资源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具体措施有:①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了林地用途管制,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用林地审批,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关闭非法采石、挖砂场;②加强了林木病虫害防治和护林防火工作,降低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率;③推广科技兴林和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了一批经济林良种基地,防护林和经济林有了较快增长,分别达到了7.3万hm2和7.4万hm2;④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尽快培育山区森林资源,现已建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个,县级1个),以植被、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公园、风景区4个。森林面积在经过十年徘徊以后,迈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步,2001年新增森林覆盖面积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33%。
即墨市店集镇积极发展经济林建设,规划了5万亩速生杨生产基地,每年种植、轮伐1万亩。城阳区惜福镇开展生态示范小区试点,利用山峦和退耕还林建成生态示范林1万亩。胶南市投资4千万元进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对国道和省道两旁加宽植树带,形成绿色长廊。
2.水资源保护利用
青岛市属于可利用淡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城市,河流多为季节性,地下水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资源不丰富。“引黄济青工程”使青岛市淡水缺乏问题得到缓解,基本实现了水资源供需平衡。为有效利用水资源,1996~2000年全市增加地表水拦蓄水能力6132万m3,增加节水灌溉面积41.3万亩。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开展了海水利用,年用海水量约14亿m3左右。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莱西、胶南、平度3个国家级节水增产示范县,节水示范区1.3万亩,5个县级市和黄岛区共利用世行贷款1000万美元发展节水灌溉项目。
青岛市饮用地表水源主要有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产芝水库等12座,年供水量达1.6亿m3。大沽河是胶东半岛最大的河流,是青岛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对严重超采,造成环境恶化(如海水入侵、降落漏斗)的水源地实行了关闭或限制开采。对造成水质污染的污水排放进行了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情况较好,全部饮用水源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3.矿产开发生态保护
青岛市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优势矿产资源有石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以及透辉岩、金、滑石、沸石岩等。青岛市相继制定了《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使该市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实现了依法管理,严厉打击了非法和违法采矿行为,清理关闭上百个矿山企业。加强了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划定了以“山体风貌”、“自然景区”、“沿海沙滩”为重点的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对崂山区内90余处影响地质地貌景观的采石场予以关停。按照《青岛市减灾防灾预案》,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矿区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一批石墨矿坑、花岗岩采石场的复垦和生态恢复工程。莱西市积极推广矿坑复垦技术,继“八五”复垦石墨矿废弃土地4300亩后,“九五”又复垦土地495亩,市内浮山及青银高速等新辟、扩建公路沿线已开始对采石遗留的矿坑、公路边坡进行恢复重建,还其自然风貌。
4.海洋生态保护
青岛市海域辽阔,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青岛市的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存在赤潮、水质污染、过度捕捞等。
胶州湾是青岛海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水域面积400km2。基于胶州湾和青岛近海的生态环境状况,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规章,加大了近岸海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把污染防治和沿岸生态建设与保护相结合,较好地控制了海洋污染和资源破坏。对海洋倾废活动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防范船舶溢油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协调了沿海各行业间的矛盾,一些重要港口、渔区、旅游区的违规开发占用海域的行为开始得到有效遏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控制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建设了团岛、海泊河、麦岛污水处理厂等9座入海污水处理厂,降低了污染物入海总量,氮、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贯彻海域捕捞“零增长”的方针,进行捕捞结构调整,控制近海捕捞强度,近海资源有所改善。实施“碧海行动计划”,促进海洋开发和保护的协调发展。
5.沙化、盐碱化治理
青岛市沙化面积甚小,主要分布于河床附近及海滩近岸处,范围狭长。多年来,青岛市进行了海岸防护林建设,加强了河道两岸的植树工作,使沙化面积有所减少。
围绕海水入侵造成的土壤盐碱化,近十余年来,青岛市在海水入侵的主要地区采取了停采或减采地下水、筑堤、建防渗墙、补充地下水等措施,治理改良了盐碱化土地4600hm2。
6.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青岛市近岸海域、饮用水源汇水区和崂山、大泽山、珠山、铁镢山等处的森林对维护本地区的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近几年该市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为保障崂山水库的水质质量,位于水库汇水区的崂山北宅地区多年来一直严格控制区域内工业生产和有污染的农业生产项目。大沽河实行了严格的保护政策,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大沽河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大沽河水源的保护和沿岸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截止到2002年,青岛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分别是:崂山森林公园、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青岛海滨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等。总面积为28.31万hm2,覆盖率达26.57%。
7.草地保护建设
青岛市草地较少,经过十几年保护与建设,草地面积有了成倍增长,特别是天然草地增长较快。近年来,市区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乔、灌、花、草相结合,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退耕还林工作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大力发展牧草种植,将来草地面积尤其是牧草种植面积还将有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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