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机械制造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2024-05-16 14:44

1. 求一份机械制造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机械制造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求一份机械制造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2. 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从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相继颁发的3项新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式实施。
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规定于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现在不再分行业执行会计制度。

3. 急求机械制造企业生产、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集中式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方案简介 

一、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现状 

某集团公司是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制造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集中在制药、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企业领导高瞻远瞩,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及时提出了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并予以高度重视。对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寄予很大的期望。对于集团公司而言,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某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比较多,地理位置分布比较分散,大部份下属分子公司并未建立起自己的管理信息化系统,还依赖于手工核算、统计,集团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不能及时有效的管理控制,为了能统一规范,使整个集团的管理高效运行,要求在充分考虑到集团现状,从集团的角度出发对各企业的应用软件系统统一平台;而不至于因企业多、地域分布分散的原因失于控制,下属企业财务信息上报迟缓,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集团如果不能及时的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目前,该公司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装备企业管理是解决许多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引进基于信息处理技术及先进的管理思想为一体的ERP系统成为公司管理层的共识和当务之急。同时,这也是客观环境对企业的要求。 

二、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问题诊断 

1、资金管理松散 
经调查发现,该集团企业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方式落后、手段欠缺的问题。下属企业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管理不严,体外循环现象无法避免,投资随意性大、有沉淀现象、周转慢、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日益显露。例如:集团各下属企业中有的账面可能存在多余的资金,而有的却急需资金;还有的甚至并不存在明显的资金不足或完全有能力从银行贷款,但出于其他目的,一味向集团要钱,而集团只凭定期的报告或报表,很难准确、及时的掌握下属企业实际的资金存量、占用状况、周转效率、流动比、速动比、应收应付帐款等信息,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使资金不能统筹使用,无形中增加了集团的资金运作负担和经营风险,影响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同时也易使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粗放化,对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和快速的发展都是极大的障碍。 
资金管理方面需要从下属企业类型和手段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在集团核心层企业内部建立、健全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模式(强化结算中心职能),在集团半紧密和松散层企业内部建立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体系;另一方面“硬化”资金管理手段(使用过程中的控制及事后考核与分析)。 
2、预算管理困难 
从调查结果来看,某集团公司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整体的预算还处于简单化的“拍脑袋”方式。财务预算工作对每个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把没有预算或预算失控的财务管理看成是粗放的、低效的财务管理。但对于大多数单位在手工方式下预算管理有很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特别是对于集团这样多元化、 
进行预算管理,首先要解决多行业预算体系的融合问题。由于是集团属于在主业经营为主下的综合业务型集团,所以“如何解决不同行业的预算差异同集团统一预算体系之间的矛盾?”成为首要问题。 
其次,要解决财务预算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和实时监控(重点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问题。 
1)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关注点不同 
集团关心和需要控制的投资项目和财务数据同下属企业是不同的,作为某个具体的下属企业常常出于局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的预算管理数据难以被集团所使用,因此集团预算体系的建立必须是在从上而下层层分解和逐步细化的基础上。 
2)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控制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下属企业需要根据集团下达的预算数据层层的进行细化和分解,例如:集团想控制某下属企业销售费用的总额,而该下属企业则需要将费用总额分解到具体的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项目上,然后细化到每个销售部门、每项费用、每个月的预算是多少。 
3)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 
由于在手工管理方式下提供每个预算项目的完成数据都是十分困难的,实效性不高而且无法避免存在误差,即使分析出来也是滞后的,无法做到实时的控制。在现行的预算控制上很大程度上要靠人治,人为参与使预算管理随意性大,难以使管理“硬化”。 
再者,预算数据的汇总分析问题。进行预算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在于服务于管理,只有所有下属企业的各种预算数据只有汇总在一起,进行预算数同完成数、预算的同比和环比、各下属企业预算差异对比等各种分析才是有价值的。对于某集团而言,如何将所有下属企业的数据在统一的标准下方便快捷的汇总起来,进行各种的预算分析也是手工方式下无法实现的,必须依赖一套信息系统的支持,建立标准的预算指标体系和控制体系。 
3、集团监管力度及时效性不足 
调查还发现,某集团在资金流向和资金控制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脱节情况,集团难以及时掌握各下属企业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单纯的资产监管模式或报表利润指标考核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管理的需要,资金管理有章无序,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在无法建立有效的集团预算体系下,事前缺乏计划性和预算编制,事中缺乏实时监控,事后审计监督也难免有走过场的问题,这将给集团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除了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之外,该集团对于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往往采用“黑箱”方式,即只能看到年初和年末、月初和月末、初期的投入和末期的产出,无法综观全过程,很难实时的掌握下属企业的财务状况(例如其下属某子公司收入仅700万,但是现在要支出735万,对这种情况缺乏控制手段,无法实现事中预警),审计再严,也只是事后管理的方式,采取经营指标和利润考核的管理方式也是一种事后的管理方式。经营考核、任期考核和与此相关的干部任免,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不可能代替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下,某集团企业将拓展国际市场,也越来越迫切要求财务管理系统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 
4、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 
调查表明,目前条件下,集团各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受到内部的控制、部门利益和业务能力局限等的影响,常会造成会计核算不准,报表不真实,有时合并的会计报表掩盖了下属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账物不符、造假账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由于该集团常常不能及时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十分不利的。作为集团,不能单看下属企业账面利润的状况,还要看应收应付账款的状况,不良资产的状况,折旧提取和费用分摊的状况,期初期末的库存状况等。 
5、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虽然某集团公司所属的个别子公司的信息化工作(特别是会计电算化)起步比较早,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使用的财务软件各不相同,集团难以通过汇总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管理,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另一方面很多的财务软件主要的功能和定位是帮助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以代替手工核算为目的,不能适应财务工作从核算到管理再到决策的需要,更无法适应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扩展和管理级别的提升,集团企业对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软件功能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另外,在该集团的各下属企业内部,也同样存在着信息孤岛。业务处理系统中的数据无法流入到财务软件中进行核算,即系统间不能无缝联接,财务核算人员需要根据大量的业务单据整理后的结果制作凭证,一方面加重了财务人员的手工工作,另一方面业务处理核算过程延缓也降低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也常出现不同部门从不同角度采集的同类数据存在差距的问题。 
再有,有些企业领导看不懂财务报表,不知道各类财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仍然习惯于粗放式、宏观式的管理和决策方式。使财务信息从作用和意义上变成了“孤岛”。其实,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和庞大的财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意义,不是要求企业领导非要看懂财务报表,而是为企业领导管理、决策提供最大限度的财务信息支撑。领导决策的信息需求是多样化、时效化的,要调整工资,光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是没有用的;要投资或融资,只知帐面的资金状况也是片面的;不进行专门的数据处理,是很难知道当月实际资金到帐状况的。 
6、对内对外的信息披露迟缓 
某集团公司作为拥有多家企业、多元化发展的较大型集团,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相当严格和及时的。在集团内部各下属企业之间的往来业务频繁、内部交易量大,由于地域分散、入账不及时等问题难以及时的对账,信息不能及时的汇总核销,极大的影响了对外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合并报表的抵消工作。 
目前,该集团每个下属企业的报表编制需要一两周,汇总到集团进行合并处理后往往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信息披露迟缓。在子公司同集团之间、子公司同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需要披露,年终各种会计报表需要审计和披露。这些都是集团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必须借助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披露和合并报表的质量和速度。 
信息披露的另一方面在内部信息的披露上,对于集团内部而言,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已经不单纯是进行核算和对外提供报表,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及时披露对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帮助。例如:在一个集团老总想查阅某些数据,财务总会动员了所有财务人员忙碌的三天才整理出来,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报到老总面前的时候,老总已经不需要了。 

三、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解决方案 

1、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立足点 
集团层次的信息化是有别于单体企业的。关键的原因在于两者之间的运作对象和关注点的不同。 
1)运作对象的不同: 
单体企业运作的是“产品”;而集团企业运作的是“企业”; 
2)关注点的不同: 
单体企业关注具体业务的信息自动生产和集成、业务的自动控制和管理、价值链上的物流、资金流情况等; 
集团企业关注支持决策信息提取和模型设计,各种业务系统信息的方便提取与集成、关键的预算控制及报表汇总合并等。当一个集团公司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时,尤其是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集团公司,集团管理(为股东的最大经济利益)必须,也不得不从管实物转向管理信息,管资金流向和控制资金的运作成本。 
2、集团管理模式的转变—战略导向型 
应用中常常根据集团客户的不同,把集团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财务导向型、战略导向型、操作导向型和资产导向型。 
集团总部可根据下属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管理能力、和战略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在不同类型的集团中管理的目标和总部职能又各有侧重互不相同。 
某集团企业正在向战略导向型进行转换,伴随着金融资本的运作,集团越发成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在战略导向型集团内本身没有具体的业务,实现了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权同子公司经营决策权分离。分权将有利于集团高层管理者集中精力于集团未来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决策,集团将战略决策权、投资融资权、人事权、资金调度权、资产管理权等进行集中管理。在战略导向型集团企业内,集团总部面对下级单位是服务角色,这种服务的范围包括:资金的运筹、资产盘活、日常管理指导、技术指导、行政管理、和创立品牌、维护品牌。 

图1集团企业的四种类型及其特点 

3、管理的整体规划 

1)避免信息孤岛 
由于集团站在全局的角度来看待信息化,所以整体规划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整体规划首要解决的就是信息孤岛问题。不同单位选择软件不同会造成信息孤岛;在股份公司内部不同的软件(财务核算同物流管理)之间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数据共享和交互就会造成信息孤岛。 
2)打好信息化基础 
正如“万丈高楼起于基础”一样,进行整体规划时要特别注意信息化“地基”的搭建,要在股份公司内部建设统一的硬件和网络平台,以及上面的数据库系统和操作系统。而这一部分容易忽略的就是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如果忽略该环节或敷衍了事的话,相信您的“信息化大厦”不是“爱菲尔铁塔”就是“豆腐渣”工程。 
3)信息化的实现 
在“地基”的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面向该集团公司主要有财务核算、报表分析、报表汇总合并、物流管理、销售及分销、信息情报管理。 
4)信息化的决策支持 
集团财务管理就是让集团管理层能准确地掌握集团所处的财务状态或地位,同时满足对市场反应速度和降低运行成本的要求。管理软件是用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的二大种工具。国内较通行的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ERP软件主要有浪潮通软、用友、金蝶等产品,市场反映较好。
参考资料:www.cma-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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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的财务制度是不是对公司的会计如何做帐的一个准则?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理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 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一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二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性福利设施。
  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五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条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尝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五十二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第五十五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本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含5000万元)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


  第五十六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

5.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怎么写

6. 小公司的一般财务制度怎么写,只有30多个人,生产机械加工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amp;lt;小企业会计制度amp;gt;衔接规定》的通知nbsp;2005-1-31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财会[200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nbsp;nbsp;nbsp;nbsp;为做好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将《小型工业企业执行amp;lt;小企业会计制度amp;gt;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nbsp;nbsp;nbsp;nbsp;附件: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nbsp;nbsp;nbsp;附件: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nbsp;nbsp;nbsp;nbsp;为了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好自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nbsp;nbsp;nbsp;nbsp;一、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nbsp;nbsp;nbsp;nbsp;小企业在执行新制度之初,应当按照新制度中有关资产、负债的确认计量标准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对于清查出的损失,经企业管理当局批准(如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账务处理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材料”等有关资产科目、“坏账准备”等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包括原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金额以及在执行新制度之初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出的损失金额。nbsp;nbsp;nbsp;nbsp;上述损失经批准冲减相关所有者权益时,应先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未分配利润不足以冲减损失,属于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公益金的小企业,还应按可冲减的盈余公积相应冲减盈余公积。账务处理为:小企业应按照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可用盈余公积弥补损失的部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结转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清查出的损失中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以负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中反映。nbsp;nbsp;nbsp;二、账目调整nbsp;nbsp;nbsp;nbsp;小企业应在上述核实资产的基础上,将有关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nbsp;nbsp;nbsp;nbsp;(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nbsp;nbsp;nbsp;nbsp;新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小企业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如原已记入投资等相关科目的,应将其金额转入“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nbsp;nbsp;nbsp;nbsp;新制度设置了“应收股息”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原制度没有设置该科目而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调账时,应将“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相关金额转入新设置的“应收股息”科目,也可继续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nbsp;nbsp;nbsp;nbsp;新制度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应将“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nbsp;nbsp;nbsp;nbsp;(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nbsp;nbsp;nbsp;nbsp;原制度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小企业对于执行新制度时预计的短期投资的价值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额,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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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求机械租赁财务制度管理范文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 名片;
◆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 标的验收记录;
◆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实施。

求机械租赁财务制度管理范文

8. 一般在机械厂实习的会计,实习期间都做些什么???

实习的目的:把所学两年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找出差距,看应如何处理所发现的问题。总结一下所学专业知识的不足之处,不扎实的地方,找出需要重新巩固的知识,学会了和同事沟通,以及在社会工作中应该如何为人处事。 
实习的内容:先了解公司的发展史以及各个机构的设置情况,公司的规模、经济类型、人员数量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忙清理卫生,做一些后勤工作;再了解公司的文化历史,认识了一些同事,公司给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指导人;然后在财政部看财务人员工作,看会计人员如何做,看了一下公司的总帐以及各明细帐、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上期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后安排我跟着公司的出纳学习;最后是跟着会计实习,看会计如何处理业务。 
实习的心得体会:刚到单位时,感觉同事们都很随和,很好相处,感觉社会并不象别人所说的那么险恶,对社会又充满了信心。公司的指导人给我耐心讲解了有关公司的概况、规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等,使我认识到对一个大公司也只能是从整体上认识了解一下,至于内部具体的细节是怎么也弄不清楚的。先对公司有个大概了解,再对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所认识,要知道公司设那个岗位的目的,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在财务部跟随出纳实习时,先了解公司的财务制度,国家对库存现金的规定,以及收、付现金需要遵循的程序。看着出纳工作自己也很是高兴。出纳收到收到收款单据时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收款,点两遍现金,然后向交款人说明金额,并分币种放好。若需要找零钱也需点两遍,然后在原始单据上盖现金收讫章,留下记账联,将其他的交给对方。然后编制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这一程序和我们在学校学的理论一样,要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业务。其实很简单,只是没有实际操作过,但是我们一样可以做好,要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做好,给自己一个机会会比她们做的更熟练、更出色。 
对于如何签发支票,作废的收据、填错的支票怎样处理又回顾了一下,有些细节上的东西以前学时没太注意,等到实际操作上就要犯错误了,签发支票、收据等都要特别信心,要有耐心,不能浮躁,会计其实是一项比较烦琐的工作,看我们如何对待了,我本人比较喜欢计算,喜欢数字,喜欢把一堆看似乱七八糟的东西整理的井井有条,所以我对会计越来越有兴趣,越来越喜欢做会计。 
跟随会计实习时,会计告诉我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该公司比较正规。刚跟随会计实习时,会计不是很高兴我去实习,可能是怕我添乱吧,帮不上她的忙,还要弄乱东西,后来由于我的耐心等待,合理的处理人际关系,会计态度缓和了,让我看她处理业务,还给我看了公司的凭证,原始单据,以及明细帐和总帐等,让我总结了出纳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以及会计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理论知识不是很牢固,有好多地方都很模糊,不知具体该如何做,还需要翻看以前所学的,要把它深入扎根不是很容易啊,还得靠以后工作了在实际操作上去把它扎在心里。会计教给我如何和人们沟通,好多时候都要自己去判断,去决定该如何做,在社会上只能依赖一个人,那就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帮你做点什么,要看看你能帮别人做什么。 
有一点遗憾的就是实习期间没有涉及到有关报税的问题,如果涉及到了,应该能学到好多知识,毕竟以前的会计岗位角色模拟实验中没有涉及到太多的有关税的问题,而在公司中,对会计而言,税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实习期间还是学了不少社会知识,要多感谢实习指导人、公司出纳、会计的关照和帮助以及实习指导老师的细心教导,耐心讲解。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在此次会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实习工作中,确实让我们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让我们对这两年半的会计学习有个总结,当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出纳看似简单的工作若不细心还是不能胜任的。出纳的工作不难,但有些步骤是必须要遵守的,有时出纳为了省事就省略几步,在工作中这也是很常见的,看是否会影响责任分担以及业务处理是否顺利,若无影响的话,那样做还能提高效率的,若有影响,则需按部就班的一步步操作。跟随会计实习,需要提出一点,公司员工也代表公司的形象,以人为本,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营造一个紧张而温馨的工作环境,工作起来才会比较愉快,效率才会有所提高。还要给实习生以及外界人员留一个好印象,对公司的顺利发展应该会很有利的。 
我们还未步入社会,好多事情尤其是工作上的事没有具体处理过,不知会不会做好,能不能圆满完成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对自己要足够了解,要有深层次的认识,有的工作可以直接说我可以做到、可以做好,但有的工作心里不是很有底时就要好好客观衡量自己,看能否完成,不可夸下海口也不可低估自己的能力,埋没自己。 
综上所述,在这次实习期间达到了预定的目的,大量的会计专业知识与社会知识相结合,既巩固了专业知识,又学会了社会知识,对我们不久的就业很有帮助。通过这次实习,对出纳、会计等岗位有了一个深层次的认识。我找到了自己专业知识的漏洞,对好多基础性的知识不是很肯定,需要重新回顾、学习。对会计岗位人员要求的耐心、细致有了切实的体会,对于自己浮躁的心里也需要调整,把心态整理好,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与评价才能清楚自己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明白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学会了人与人沟通需要一定的技巧。这次实习为我们步入社会奠下了基础,为我们就业找工作指明了方向。 

1,录入凭证
2,审核凭证
3,出纳审核
3,出纳日记账的登记
4,凭证记账
5,打印凭证汇总表
6,自动转账
7,期末调汇
8,出纳扎账
9,期末结账
10,编制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1,核销结来账,打印摧款单。
12,账簿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