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维修基金在什么地方交

2024-05-07 02:38

1. 徐州市住房维修基金在什么地方交

主要在以下4个地点缴纳费用:
1、坝子街中和大厦(原产权处);
2、市不动产管理局(西安路和建国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国土资源局楼内)
3、市行政审批中心(西安路和建国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国土资源局东隔壁)
4、市行政审批中心(新城区镜泊东路和元和路西南角,市政府东门的南侧)

徐州市住房维修基金在什么地方交

2. 徐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物业维修基金的收集和规范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含开发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和出售的公有住房(含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收集、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物业产权人的,应当建立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当存入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在指定银行内设立的财政专户,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管部门)按幢核算、按户建账,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毁损而实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相关设备设施,按规定应当由市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环卫、绿化等部门维修养护的,原有职责和养护方式不变。相关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维修养护费用。第四条 市房管部门负责本市维修基金收集、使用审核和代管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第五条 维修基金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一)购买多层商品房(七层以下,含七层)的,购房人按照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缴纳;购买高层商品房(七层以上,不含七层)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照建筑面积45元/平方米缴纳。
  (二)购买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房售房款的20%、高层住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住房售房款的30%缴纳;购房人按照购房敖1%缴纳。
  (三)非单一产权整幢建筑中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其租金的20%缴作维修基金。
  (四)产权属政府或业主的住宅区内依法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可以将不低于收益的30%纳入维修基金。第六条 维修基金按照下列程序收集:
  (一)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售房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分别约定维修基金与购房孰的缴纳数额和责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一次性缴存财政专户。
  (二)公有住房购买人应当和售房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与购房款的缴纳数额和责任。
  购房人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应当连同本单位提取的维修基金一并缴存财政专户。
  (三)末出售的公有住房提取的维修基金,由产权单位按季度缴存财政专户。
  (四)经营性设施收益提取的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单位或经营者按季度缴存财政专户。第七条 购房人以及自用、出租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同时提供缴纳维修基金的有效票据。
  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售房审批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供缴纳维修基金的有效票据。第八条 维修基金由房营部门代管,接受财政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检查、监督。维修基金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代管费用按照所代管的维修基金增值额的2%计提。第九条 维修基金的收集应当使用江苏省财政厅监制的票据。存入财政专户的维修基金由房管部门按照售房单位、住宅小区、单幢住宅产权人登记总账和明细账,并加强会计核算。第十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财政专户之日起按照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 维修基金闲置时,可以用于购买国倚、国有银行的金融债券、办理国有银行的定期储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严禁挪作他用。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报市房管部门核定。市房管部门应在报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定并拨付。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售房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市房管部门审核后使用。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榜时向房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和季度用款计划,接受房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第十四条 使用维修基金应先在增值部分中列支,维修基金增值部分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使用。维修基金不足使用的缺领部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管部门批准,按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占有住房建筑面积比 例进行续筹。

3. 徐州市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亲亲您好,徐州,简称“徐”,古称彭城,是江苏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 [283]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1]  截至2021年,徐州下辖5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765平方千米 [2]  ,常住人口902.85万人 [304]  。2021年,徐州地区生产总值8117.44亿元。【摘要】
徐州市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提问】
买房现在大修基金怎么收费【提问】
亲亲您好,为您查询的徐州市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需要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的,这个比例的确定是全国通用的,而且从2008年新规定执行方法沿用至今的哦【回答】
亲亲您好,徐州,简称“徐”,古称彭城,是江苏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 [283]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1]  截至2021年,徐州下辖5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765平方千米 [2]  ,常住人口902.85万人 [304]  。2021年,徐州地区生产总值8117.44亿元。【回答】
新房和二手房是一样的收费标准吗【提问】
亲亲新房和二手房不是一样的收费标准,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税费,新房也是一样的,但是两者需要缴纳的税费的费用却是不同的,所以,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可以提前了解下【回答】
首套买房不是百分之一吗【提问】
现在买首套房子假如除了房款还需要额外交什么费用【提问】
亲亲是的,还需要交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哦【回答】

徐州市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4. 物业维修基金去哪里交

物业或售房单位代收后连同开发商应承担部分的维修资金一同存放到当地制定银行(一般为建设银行)由政府房地部门监管,账户归属业主。正常情况下,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这笔维修资金不得使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用于公共部位的大修等事项,但需经过有关业主一半以上同意。维修资金的分摊可按层、按幢或按区域。
一、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5. 交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一、不列入维修基金的情形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二、维修基金的保管
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影响:这是建设部和财政部首次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商业银行开设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这样一来,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维修资金都由银行掌管,专款专用。不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维修资金不会跟着走,提高了维修资金的安全性。

交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交

6. 物业维修基金该谁交

(一)按照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全体业主来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按商品房的价格来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维修金。
(三)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一、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程序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二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二、物业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一)买房时是必须要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资金缴纳: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2、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3、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7. 徐州市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按照购房款一定比例来收取,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2%来收取。
2、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具体也要看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结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同。
法律依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徐州市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