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改革科举和学校制度的主要措施有

2024-05-10 14:57

1. 王安石改革科举和学校制度的主要措施有

王安石在变法在教育上的措施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和在州郡广设学校。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不能不看到,九百年前我国已有了从实际出发的科举、学校制度。 
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旧有的科举取士之不能满足封建统治的需要,与社会实际脱节。王安石的这一改革,主要地是纠正过去的缺陷,选拔一些通经术、明时务的人材为封建统治服务,以便由此选拔的人材能够更好地变法服务。同过去很多王朝一样,宋在京城汴京设置太学,作为全国最高、规模最大的学府。但自宋初以来,太学仅徒具空名。直到宋仁宗时候,太学仍然是那些品官子弟装饰门面的“寄应之所”。在王安石看来,科举法的变更仅是革弊布新的一个开端,培养、选拔有用的人材还在于学校教育的变更和发展。因而在这次改革中,整顿学校亦成为整顿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太学以外的州县之学亦都经过整顿。1078的,全国州府总共设有五十三名学官。州县之学有了显著的发展。太学之外,还建立了武学、律学和医学等。各类学校的扩大和建立及其内部分科,对文化的发展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宋代文化学术之迈越前朝,有很多原因,而熙宁年间学校教育的改进不能不是原因之一,虽然它不是主要的、根本的原因。

王安石改革科举和学校制度的主要措施有

2. 王安石在相位体现了王安石的哪些品质

王安石在相位的品质在于他勇于革新,信守诺言,政令严格执行,并且不畏权贵.而社会需要进步,就要不断”变”,这是进步的必要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必会遇到阻挠,这就需要勇于坚持.这便是它的现实意义.

3. 王安石的简介


王安石的简介

4.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  
荆公故里东乡上池王安石塑像
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出身地方官家庭。王安石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1058年(嘉佑三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次年春,他到了京城开封,上万言书。他指出,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他主张废除科举制度,官吏应从基层(“乡党”)选拔。
  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恳辞入朝
  皇佑三年(1051年),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出任常州知州、江东刑狱提典。嘉佑三年(1058年)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王安石画像雕像欣赏(9张)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八年(1063年)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1066),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改革运动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  
王安石题跋像
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熙宁元年(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三司制置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熙宁三年(1070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毛泽东也称赞“王安石最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人言不足恤”并不是由王安石等变法派人士提出来的,而是反对派对变法派的污蔑之词,原文类似的有三句“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王安石听到这句话之后深觉其符合自己的变法主旨,遂大加宣扬。)
  变法使朝廷垄断了商品贸易,不仅是官僚、大地主、还有小商人的利益均遭侵犯,社会原有秩序遭到破坏,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特别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顽固阻梗。加上在实施过程中过分求大求快,许多官吏借机敲诈盘剥,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上书直谏变法危害的贤良才能大臣均遭王安石罢黜或贬官或流放,导致税吏越发恣意妄为、胆大包天,此种情况愈演愈烈,实际效果与主观设想相差甚远。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罢去王安石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王安石实际上难有作为,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元丰八年(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在苏轼的几番上奏下,废除了大多数为害甚巨的新法。王安石在忧愤和遗恨中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谥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 “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其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他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其散文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主义的文风是有力的冲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著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此外,其山水诗也极。
  王安石从小在外,为官四处奔波,但对家乡有着一股挚情,几次回乡探亲,对家乡的亲朋好友,名胜古迹,写了许多诗文、书信、墓志,表达了他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家乡人民也对他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怀念。早在北宋崇宁五年(1106年),抚州郡守田登就在王安石旧宅建造了王荆公祠,“肖公像而祀之”。许多地名都是为纪念他而取的,有荆公山、荆公坡、荆公桥、荆公钓鱼台、半山书院、安石读书台、荆公路等。家乡学者著书撰文,为王安石辩诬:南宋金溪陆九渊在《荆公祠堂祀》中盛赞其人品高尚,贬斥了王安石的政敌;清代金溪蔡上翔,穷毕生精力撰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以辩宋史之诬。1986年11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抚州市修建了“王安石纪念馆”,主楼前面有一尊3米多高的王安石塑像,供人们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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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活动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这个职位暂时没有确  
王安石立像
切的史料作为佐证,似有不实。),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  
王安石头像
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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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变法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 择术为始。” 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 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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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危机

三大矛盾
  1、阶级矛盾尖锐: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民族对立严重: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
  3、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三冗”危机
  1、冗官,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集中皇权,比如,宰相职位一般有很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官职也不断增加,导致北宋机构臃肿;采用恩荫制,一个官僚一生当中可以推荐数十个亲属当官;北宋大兴科举,科举应试人数增加,取士人数也增加。 2、冗兵,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招收流民入军,军队数量增加,军费增加。
  3、冗费,冗官、冗兵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还要给西夏和辽“岁币”,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
一大背景
  军队涣散,指挥效率和战斗力较低,导致北宋在与辽国和西夏的斗争中常常失败。
  1、北宋政府为了防范武将实行更戍法,频繁调动武将,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并设立不同机构管辖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削弱军队战斗力。
  2、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当兵,军队战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为主,根本就打不过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
  4、武器生产管理混乱,影响军队战斗力。
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  
王安石肖像
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变法的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措施、军事措施、教育措施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5. 王安石 简介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是逝后追谥号“文”。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 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 简介

6. 对王安石的评价

王安石的故事是中国历史里的一大题目,几世纪以来对他作褒贬者不知凡几, 
迄至现代仍左右国际的视听。记载他作为的书文,也有不同文字的刊出。显然的, 
他的功业是一值得争辩的题目。可是很多类似之出版物,对一般读者毫无用处。 
在20世纪末叶提及王安石,我们只更感到惊异:在我们之前900年,中国即企图 
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日世界里任何其他地方提出。 
当王安石对神宗赵顼说“不加税而国用足”,他无疑的已知道可以信用借款的办法 
刺激经济之成长。当生产增加货物流通时,即使用同一税率也能在高额的流通状态 
里收到增税之成果。这种扩张性的眼界与传统的看法不同,当时人的眼光将一切视 
为不能改变的定数。因此王安石与现代读者近,而反与他同时人物远。 
改革的盲点与障碍 
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始终没有被王安石看穿,也很少被他日后的崇拜者顾及, 
即现代金融经济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涵, 
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札。显而易见的财产权之被尊重和分工合作的 
交换率所根据之客观价值,不能在某些方面有效而在其他的地方无效。如果这当中 
产生两种条例和不同的习惯,则必生出罅隙,不仅引起争辩,而目将鼓励经济因素 
逃脱管制。大凡金融经济生效,有关货币与信用的事物必须取得随时随地都可公平 
而自由交换的法定地位,此有如液体被封锁于油管或水管之内而仍保持其赋有之压 
力。揆诸世界历史,迄今尚无一个国家可以不经过一段艰苦奋斗,而能构成此种组 
织之体系。旧有之系统,包括其中的既有利益必须铲除,然后所有的物资与所有的 
服务才能全面的交换,新的体系才能成立。王安石的变法没有引起所述的社会冲突, 
是因为宋朝的社会还未发展到这一程度,足以纠结新旧两派,作这场决斗。他的改 
革,只是政治上的一种冲动,而不是一种经济上的发展,所以其争执只出现于官僚 
组织之中。 
有了今日的历史眼光,我们才能断言要将这帝国之财政商业化,金融之管制方 
式必须就位。有关汇票、提货单、保险单、共同海损、以船作抵押之借款、冒险借 
款、股份、打捞权利等等都要经过立法才能执行无碍。更重要的是法律上有关遗产 
继承、破产、丧失赎取权、假冒、欺骗、监守自盗等之规定也要与商业社会里的流 
动状态相符,且一切都用金钱统治,这一点才做得通。宋代内陆商业组织之实况与 
这种要求相去至远。 
中国社会的低层机构之内,有更多不相符合之处。王安石之改革影响到全国农 
民,其最后之目的在将改革成果带到华北战场。如此的一种商业组织是不能缺乏农 
村内最低阶层的支持。可是宋朝和以前的朝代一样,土地之占有分割为无数小块, 
这种情况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农民弃地逃荒的情形经常发生。除了特殊情况之外, 
一般不由农业存积资本的情形,在当日和现在没有基本的差别。当这种种条件继续 
的过程中有关服务性质事业即不能建立而展开。付费公路既未曾修建,一种正规之 
邮政也付之阙如。法庭的费用无力支付,则迟滞新式民法之展开。地方官发现,农 
民只能集体的指挥对付。所以来帝国全国一致的局面,是由于文化凝集的力量,构 
成了社会的纪律,而不是金钱的力量和因之共存的凡有事物都能共通交换的因素。 
因为他们缺乏我们今日的认知,所以宋朝官僚只在道德的立场上争辩,而在言 
辞之中暴露了当日社会的情形。例如青苗钱即未曾如现代之标准以法定的方式主持。 
所有申请贷款、调查申请者之情形、提供借款之保证、到期不能还款之处置,及没 
收其担保之财产等,全无着落。县令只将款项整数交给农民而责成他们集体负责, 
按时连本带利的归还,丝毫没有顾虑到村民的意愿和他们各人间的关系与责任。放 
债的资金来自仓储,原为筹备赈荒之用。而各县实际的储存,甚有出入,有些县分 
即缺乏仓存,在一体贷款追息的要求之下,这些县分虽未贷款,其县令也不得不在 
田赋上附加,以抵作应向上级缴付的利息。市易法也无从吸引太多商人与政府做生 
意;他们大多数害怕与衙门牵连。于是官员亲自督卖,使批发商绝迹,货物价格也 
只好由这些官员自定。有一次甚至有官衙人员在街上卖冰块与果品,被皇帝谴责。 
至于征收免役钱等于责成在乡村中实现金融经济,实际上政府早应组织银行,提倡 
保险,扩大批发业务,凡此都应当在城市之中着手。 
而保甲法却又与王安石其他新法背道而驰。向全体农民征兵有如以前各朝,必 
以均田作基础,因为当兵的义务时以视作每户都纳同等之税,而税率又轻的情形下 
的附带条件。宋朝既已将税率提高,又促进金钱的流通,则全面征兵必使穷困之家 
更为不堪。而以方田法整理田赋也遇到技术上的困难。例如公元1082年,开封府报 
告每年测量只及于两县,全府之19县须10年才能测量完毕。当这报告提出时,当中 
已经蹉跎10年了,因方田法案最初是在1072年提出的。 
新法的失败 
新法既然遇到如此不能克服之障碍,不免使人怀疑,当初有何凭借使其得以被 
提出?而且既已失败,为何又一再被挽回重用?在答复这问题时,我们必须知道, 
宋代官僚固然缺乏今日之眼光,无从洞悉金融经济之管制有待于各种预备工作之就 
位,而此种条件,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然则缺乏这样的眼光,也使他们不敢站 
在我们的立场,武断地认为新法必不可行。新法是一种试验,也是一种奋斗。这是 
他们的试验与他们的奋斗。 
倘使新法不作为全国一致的法令颁布,而由若干地方官或若干带特殊性质之官 
僚将其局部提出实行,其成败则未可知。但倘使如此,没有上级的督责,也无固定 
之目标,这些措施,亦不足以称为以金融管制操纵国事。可是在较小规模之内,政 
府之活动渗入私人贸易之中,并非全不可行。例如唐朝之刘晏即曾将手下所管理之 
商品买入卖出,因而获利。在王安石将新法推行于全国之前,他任鄞县县令,他亦 
曾将公款贷与农民生利,而得到彼此满意的成果。类似的事迹使赵顼和他的儿子们 
满以为反对新法者是有意阻挠。而使局势更为复杂的,则是不论新法适合实况与否, 
它一经颁布通行,收回亦至为不易,将其废弃也会产生甚多不良后果,所以主持的 
人不得不踌躇。总之,王安石之进退,扰攘北宋半个世纪,牵涉到力不从心的君主, 
也确实引入用心可疑的臣僚。只是我们看到主要人物之实力和风格,而他们也卷人 
漩涡之内,则可以断言这段事迹,只是时代的矛盾。中国政治统一的程度远超过国 
内的经济组织,继续发展的结果,只有使两者都受挫折。

7. 王安石的一生年表 王安石的后人在哪里

唐宋八大家之一。王安石的一生年表1021年,王安石出生。庆历二年(1042) ,21岁时,王安石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祐三年(1058),37岁时,王安石上宋仁宗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 弱的局势,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48岁时,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熙宁三年(1070),49岁时,王安石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由于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50岁时,王安石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 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55岁时,王安石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65岁的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那么,王安石死后,他的后人在哪里呢?王安石:王安石的一生

王安石的一生年表 王安石的后人在哪里

8. 简介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是逝后追谥号“文”。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 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  王安石
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