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怎样的

2024-05-04 20:21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怎样的

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作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我国向国有股倾斜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另外,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的流动性不同和持股集中度不同,导致了“同股不同价”和“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为了使上市公司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绩效,股权结构的调整有其必要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怎样的

2.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如何的

我国向国有股倾斜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出资不实是否会导致新三板挂牌失败
股东出资不实会导致公司新三板上市失败。明确公司股东股权是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只有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所有权清晰、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才能满足股东股权明确的条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公司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为上市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该公司的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公司成为上市公司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有:
1、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过于集中;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过多,人员、财务、资产与控股股东未分离,控股股东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侵占上市公司大量资源;
3、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
4、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3.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如何的?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一、保全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二、公司并购都有哪些形式
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
三、股东出资不实是否会导致新三板挂牌失败
股东出资不实会导致公司新三板上市失败。明确公司股东股权是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只有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所有权清晰、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控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才能满足股东股权明确的条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如何的?

4.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我国向国有股倾斜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5. 美国股份制公司的股权结构(一)

第一类,也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类——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并没有一个具有掌控能力的大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的行为像是公司有一个因事未出席的大股东一样,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确保这位虚拟大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然而很不幸的是,所谓的长期利益,反而给了董事会很大的弹性操作空间。假设董事会运行顺畅,但管理层却很平庸甚至差劲时,那么董事会就必须负起责任将管理层换掉。
  
 这就好像一般公司老板会做的决定一样。若是管理层能力尚可,只是过于贪心,不时地想要从股东的口袋里捞钱,那么董事会就必须适时出手制止并给予警告。
  
 在一般情况下,当个别董事发觉有不合理的现象时,应该把他自己的看法告诉并试着说服其他董事。若能够成功,那么董事会就有能力做出适当决定。
  
 但是,假设这位董事孤掌难鸣,无法获得其他董事的支持,那么他就应该要让没能出席的股东知道他的看法。当然很少有董事真的这样做,很多董事事实上并没有足够的胆识做这样大胆的动作。
  
 由于美国公司股权普遍比较分散,因此第一类公司治理结构在美国是很常见的。这种公司治理结构有其天然的缺陷。董事会成员因为自身利益而不作为是代理成本的体现之一。

美国股份制公司的股权结构(一)

6.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是什么样子?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