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2024-05-19 19:26

1. 论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分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议决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 
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如下优越性。 
第一、 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的选举是在没有压力、没有政治集团可以威胁或压迫选民的完全自由的环境之下进行的。通过选举,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职业均有代表被选举入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部分问题时既能反映人民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各阶层和各方面的特殊利益。 
第二、便于实行“议行合一”。“议行合一”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活动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决议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是因为它把国家权力集中起来由自己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全权性,使它成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并有权议决国家大事;使它有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它们执行法律和决议。 
第三、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最高权力机关的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它的领导,从而集中全国立法权、行政权于中央: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遵守与执行,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省级权力机关、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本区域法律,行使最高自治权等。这些重要规定,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论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2. 你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分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议决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 
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如下优越性。 
第一、 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的选举是在没有压力、没有政治集团可以威胁或压迫选民的完全自由的环境之下进行的。通过选举,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职业均有代表被选举入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部分问题时既能反映人民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各阶层和各方面的特殊利益。 
第二、便于实行“议行合一”。“议行合一”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活动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决议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是因为它把国家权力集中起来由自己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全权性,使它成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并有权议决国家大事;使它有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它们执行法律和决议。 
第三、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最高权力机关的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它的领导,从而集中全国立法权、行政权于中央: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遵守与执行,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省级权力机关、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本区域法律,行使最高自治权等。这些重要规定,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广泛的代表性。宪法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了选举的普遍性和代表的广泛性。二.运行方式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290万各级代表都是兼职体现与群众联系。
立法草案反复征求意见体现群众呼声。三.特点和重要优势。1.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2.有利于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同实现我们的目标。3.有利于我国社会
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建国60多年来,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应变灾害等,
都为事实证明了的!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4. 举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50多年来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充分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政治制度。
(一)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最本质的区别。

(二)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包括了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人士,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他们来自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这就能够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人民的共同意志集中起来,又能够反映和兼顾好各方面的特殊的、具体的利益,从而达到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团结一心,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的目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动员、整合各个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所以邓小平同志一再告诫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

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由人大产生的,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一方面,政府是人大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要根据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人大制定的法律,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议决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另一方面,在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各国家机关又有合理分工,人大不代行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不代行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权和国家检察机关的检察权。这就能保证各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地工作,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三权分立、相互掣肘”,从根本上讲是完全不同的。

(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正确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两个方面,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都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各地区、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吸纳到政权中来,真正实现民主共和,以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都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国家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巨大价值。

50多年来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

5. 简要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简要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6. 简要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12亿人民怎样管理国家?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最广泛的民主形式、民主制度,便于人民群众行使自己的权力,并通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全权性和至高性,其他国家机关都是它的执行机关。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在职能上虽有所分工,但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的关系,而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三是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各地都必须遵照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时实行“会议制”,集体决定问题,少数服从多数,也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因而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使其他国家机关按照自己的职权开展工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民主的,又是富有效率的。
   
(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并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有利于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大优势。

7.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实质的根本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人民把国家的、民族的和自己的命运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大政方针,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各族各界,具有广泛性。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8.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分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议决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 
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如下优越性。 
第一、 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我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的选举是在没有压力、没有政治集团可以威胁或压迫选民的完全自由的环境之下进行的。通过选举,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职业均有代表被选举入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部分问题时既能反映人民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各阶层和各方面的特殊利益。 
第二、便于实行“议行合一”。“议行合一”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活动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决议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反映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是因为它把国家权力集中起来由自己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全权性,使它成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并有权议决国家大事;使它有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它们执行法律和决议。 
第三、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最高权力机关的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它的领导,从而集中全国立法权、行政权于中央: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遵守与执行,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省级权力机关、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本区域法律,行使最高自治权等。这些重要规定,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