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是否还适合持续经营假设? 答案是否定的

2024-05-18 10:31

1.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是否还适合持续经营假设? 答案是否定的

1、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已经不再适合持续经营假设。
 
 2、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企业破产进入清算期,表明已经停业,持续经营停止。因此不再适用。
 
 3、任何企业在经营中都存在破产、清算等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下去,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以达到如实披露企业实际情况的目的。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是否还适合持续经营假设? 答案是否定的

2. “持续经营假设”使会计原则建立在“非清算基础”上,从而为解决很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认问题提供了基础,

假设企业有100元钢材,300元水泥沙子。如果是以清算为基础,那你的价值就不是100元和300元,你卖了要交税,假定17%的税率,那剩下的就是332元。
如果你持续经营,你是要给人家盖房子的,那你现在就以400元作为账面价值。
清算基础就是要计算现在这些东西卖掉值多少钱,有的是比现在价值多,比如你原来买的钢材就值100元,现在清算,结果钢材涨价了,涨成了500.那也就要清算按照500扣除交易费用和税金计算了。
持续经营一般要以去的成本作为账面价值,如果不是持续经营,马上要清算,就不能这么计算了。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期待更准确的答案。

3. 如果企业进入清算期,持续经营假设仍然可以适用吗?

不可以了,以下是非持续经营的状态:
1、企业当期已在进行清算或者停止营业;
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者停止营业;
3、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在非持续经营状态时不可以采用持续经营假设。

如果企业进入清算期,持续经营假设仍然可以适用吗?

4. 会计假设的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定每一个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因而它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同样的过程中被偿还。若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需要放弃这一假设,在清算假设下形成破产或重组的会计程序。现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其运用一直是不充分的。20世纪初,迪克西就指出资产按照持续经营假设估价时,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不严加区分会引起原则性错误,流动资产应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后来,哈特菲尔德也对持续经营进行了全面剖析,得出:如果持续经营是资产估价的关键,由于固定资产不是为销售而购进,其售价是不相关的,可以按历史成本计价;存货的存在是为了销售,则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其售价;1981年佩顿更发展了持续经营的含义,主张按资产的市价而不是成本记录。总之,理论上持续经营假设仅仅排斥了清算价格,要求按使用目的对资产计价,即对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对流动资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而现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强调对所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这种观念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20世纪20年代,大多数国家通货膨胀已很明显,稳健主义阻止了对流动资产按变现净值计价的做法,那里开始占支配地位的收益实现原则又为历史成本提供了理论依据:任何较高的计价会产生未实现的收益。最后,政府的所得税法等强化了保守的资产计价观点,使得持续经营假设被不完整地应用于会计实务中。而今天清算前提被频繁运用,不断发生的公司合并、重组,使任何环境下的企业必须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才能迅速改变其产品和业务经营,不仅流动资产应该按变现价值反映,固定资产变现价值也决非不相关的。尤其是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正进入各种经济时代,电子商务产生的网上虚拟公司,由于知识以思维的速度更新、扩散,网上公司的经营活动面临着空前的风险,并呈现短暂性,而不是永久经营。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传统会计的主流地位渐渐受到了非持续经营为假设的清算会计的挑战网络环境在IT环境下,网络公司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间的时间间隔,属于临时性结盟且分合迅速,其目的是为了利用变化多端的种种市场机会。网络公司的组合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多方;各个独立企业可以在网络公司开展业务前组合,也可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组合;可以在完成一项交易后即行解散,也可以视情况继续维持这种组合关系。企业合并、重组、破产、解散的情况屡见不鲜,持续经营假设有时就不再适用。据此,一些学者提出用“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或变持续经营假设为破产清算假设。这些观点就有探讨的必要。因为,持续经营假设设定会计主体是一个“健康肌体”,会计核算就要以企业持续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这样,企业才能够按原定的用途去使用现有的资产,按过去和现实承诺的条件去清偿各种债务。从表面上看,持续经营是要解决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有多长的问题,实际上它主要是要解决资本性支出的摊销期限有多长的问题,从而相应解决会计期间的损益确认问题。这实质上是一个企业经济利益在相关时期如何在各社会经济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的问题。这里既涉及投资人的利益,又涉及国家的税收问题,网上公司也好,虚拟企业也好,都要同其他企业一样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规范。用“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将破坏不同经济利益体的相互制衡的均势,是不能为不同的经济利益体所共同接受的。此外,持续经营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描述,是一个无限的时间段概念,而破产清算是对某一时刻企业经营状况的描述,意味着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终止。虚拟企业虽然也要在企业契约到期或中途解散,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并不是为了破产,破产清算只是例外情况。更何况虚拟企业也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联合组成的,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虚拟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遵循持续经营假设,这有利于实施自身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在IT环境下持续经营假设是必须遵循的。

5. 会计基本假设的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期限持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倒闭进行结算。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入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如果判断企业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就不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按期计提折旧。 某企业购入一条生产线,预计使用寿命为l0年,考虑到企业将会持续经营下去i因此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即不断地为企业生产产品,直至生产线使用寿命结束。为此固定资产就应当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期间所生产的相关产品成本中。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基本假设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会计基本假设的持续经营

6. 会计中,若企业面临破产意味着无法持续经营,那么这个持续经营的原则还是在遵守的吗,为什么

持续经营的前提,要求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要以企业持续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拥有的资产应按预定的目标耗用、出售、转让、折旧等,企业所承担的各种债务也要按原计划如期偿还。
一旦会计人员有证据证明企业将要破产清算,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或假设便不再成立,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采用清算基础。

7. 企业破产清算突破了会计的哪一项假设?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基本理论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会计实务中,或者说常规经营的会计主体的会计工作,存在四大基本假设。如果不存在四大假设,那么,会计工作工作和会计产品将变成个体或者单独的活动,不具有社会可比性。
2、“企业破产清算突破了哪一项假设”——这个说法不准确。会计主体的破产清算,并不是对一项会计假设的“突破”,而是“不再遵从”。
3、企业破产清算,资产不再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等等,不再遵从持续经营假设。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企业破产清算突破了会计的哪一项假设?

8. 会计清算与会计基本假设中的持续经营相悖吗

  会计清算与会计基本假设中的持续经营不相悖。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
  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会计清算是对被宣告解散企业各项清算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向有关债权人、投资人及政府主管部门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清算过程和结果。
  企业清算:
  1. 企业清算;
  2. 普通清算;
  3. 非完全解散清算;
  4. 完全解散清算;
  5. 破产清算;
  6. 清算组;
  7. 清算费用;
  8. 清算财产;
  9. 剩余财产
  企业清算的业务程序 :
  1、 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由股东大会指定人选;宣告破产的,由法院组成清算组。
  2、 清查债务; 
  3、清查财产和债权;
  4、清偿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6、 编制清算报告和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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