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历史,前景,发展状况分析,越详细越好!

2024-05-16 20:46

1.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历史,前景,发展状况分析,越详细越好!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又称金融同业拆借市场。 
  沿革 同业拆借市场源于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存款准备金是为防止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预防存款挤兑及清算资金不足而向中央银行缴纳的资金储备,这是现代银行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率必须与其存款负债保持中央银行所规定的最低比例。通常,中央银行对准备金存款不支付利息。由于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及负债余额是不断变化的,其法定准备金数额也不断变化,这样,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就会经常高于或低于法定准备率。低则必须及时补足,否则会受到中央银行处罚;高则应及时将超额部分运用出去,否则银行收益会受到损失。这就产生了银行同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条件。许多银行还把同业拆借市场与其负债管理计划联系起来,以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来源扩大资产业务,这一方面增加了资金的需求,刺激了供给;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大大促进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中国在1984年底出现银行机构之间相互借贷,不久就在全国推广。初步形成以上海、北京、武汉、广州、沈阳、西安等大城市为依托,跨地区、跨系统、多层次、大范围的同业拆借市场体系,对于融通资金、充分使用信贷资金发挥了重大作用。 
  特点 同业拆借市场通常只允许金融机构参加,非金融机构不能参与拆借业务。在金融市场开放的国家,外国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也可以参加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一般期限较短,通常为隔夜拆借,最长不超过 1年。拆入资金一般不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 
  中介人 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除金融机构外,还有两种中介机构,即:①专门办理拆借业务的中介机构,如日本的短期融资公司;②兼做拆借中介业务的中介机构,这种兼营中介机构通常是一些大的商业银行。 
  种类  ①有形拆借市场,拆借业务通过专门的拆借经纪公司来媒介交易,但不普遍。②无形拆借市场,拆借双方直接达成交易或者由经纪人传递信息或代理资金拆借业务,通过电话、电传等电信方式联系成交,迅速方便。 
  业务 ①从期限上,短的可以是半天,长的可达1年,但大部分拆借期限为1星期以内,其中较普遍的为1天期限资金拆借,在头一天清算时拆入,次日清算之前偿还。②从拆借保证上,有无担保拆借和有担保拆借。由于同业拆借期限较短,拆出拆入主要是一些信誉好并相互熟悉的银行,因此,大部分同业拆借是无任何保证物品的信用借贷;有担保拆借通常是拆入行用卖出短期证券方式拆入资金,这种卖出一般签有回购协议,实质是对拆借资金作担保,有担保拆借一般发生在期限相对较长的拆借和资信一般的金融机构之间。 
  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为金融机构之间提供了有效和便利的短期资金调剂市场,使无论是注重资产管理还是注重负债管理的金融机构都从中受益。


谈中国外币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一、发展外币同业拆借市场的积极意义  一国的货币市场体系中,除了本币资金的拆借市场之外,还需要外币资金的折借市场与之相对应。经验表明,任何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便会产生对外币拆借市场的需求。例如香港1972年港币脱离英镑而钉住美元,银行美元资金的重要性上升,从而产生了美元的拆借市场。七十年代后期,随着香港经济的蓬勃发展,大量外资银行涌进香港开设分行,这些外资银行虽有雄厚的实力,但缺乏存款基础,而且主要从事批发业务,因此需要依赖外币拆借市场,使外币拆借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再如台湾,随着其外汇管制的放松,台币实现自由兑换,以及岛内外汇资金的膨胀,产生了外汇指定银行及厂...


中国央行将以更开放的政策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
来源

[世华财讯]中国人民银行新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是市场各方面参与者广泛共识的成果,体现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放松市场管制、尊重市场选择的政策取向,人民银行将以更加开放的政策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7月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7月9日发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自2007年8月6日起实施。这是1996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以来,人民银行在总结十年市场发展和管理经验基础上,颁布的全面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则的规章,也是近十年最重要的同业拆借管理政策调整。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以来,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快速发展。截至2006年末,市场参与者达到703家,是市场建立之初的14倍;年交易量达到2.15万亿元,是市场建立初期的10倍多;同业拆借利率的信号功能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中国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利率指标之一。同业拆借市场保持十年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事实证明:现有的同业拆借管理措施能够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应该继续坚持并完善。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多样化、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市场的其他子市场有了长足发展。新形势下,金融机构对进一步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制改革推行后,金融机构希望同业拆借市场能够更加具有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在十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的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管理措施,期限管理、限额管理、准入管理、备案管理、透明度管理等市场管理手段,既能防范系统风险,又能灵活适应不同类型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正是在总结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经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配合SHIBOR报价制改革,顺应市场参与者需求而出台的重要规章。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共8章54条,全面规定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与退出、交易和清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规范,明确规定了违反同业拆借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规定了同业拆借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可以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包括16类,涵盖了所有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绝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规定了同业拆借交易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明确了同业拆借交易和清算的基本规范;三是规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期限管理、限额管理的具体标准,对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提出了原则要求;四是规定了同业拆借市场透明度管理的基本原则,将强化透明度作为加强市场约束、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措施;五是规定了同业拆借市场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明确了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在同业拆借市场监督检查中的权限,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确定了监管者的法律责任;六是明确了各类市场参与者、市场中介机构违反同业拆借管理规定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理依据。

人民银行在起草《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过程中,充分吸收了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中介的意见和建议。新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是市场各方面参与者广泛共识的成果,体现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放松市场管制、尊重市场选择的政策取向,人民银行将以更加开放的政策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历史,前景,发展状况分析,越详细越好!

2.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历史,前景,发展状况分析,越详细越好!答案满意,会一直加分!!!

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于美国,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按照美国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的规定,加入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必须按存款数额的一定比率向联邦储备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而由于清算业务活动和日常收付数额的变化,总会出现有的银行存款准备金多余,有的银行存款准备金不足的情况。存款准备金多余的银行需要把多余部分运用,以获得利息收入,而存款准备金不足的银行又必须设法借入资金以弥补准备金缺口,否则就会因延缴或少缴准备金而受到央行的经济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存款准备金多余和不足的银行,在客观上需要互相调剂。于是,1921 年在美国纽约形成了以调剂联邦储备银行会员银行的准备金头寸为内容的联邦基金市场  

在经历了20世纪3Q年代的第一次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各国普遍强化了中央银行的作用,相继引入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控制商业银行信用规模的手段,与此相适应,同业拆借市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之后,当今西方国家的同业拆借市场,较之形成之时,无论在交易内容开放程度方面,还是在融资规模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拆借交易不仅仅发生在银行之间,还扩展到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从拆借目的看,已不仅仅限于补足存款准备和轧平票据交换头寸,金融机构如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暂时的、临时性的资金短缺,也可进行拆借。更重要的是同业拆借已成为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工具。由于同业拆借的期限较短,风险较小,许多银行都把短期闲置资金投放于该市场,以利于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特别是那些市场份额有限,承受经营风险能力脆弱的中小银行,更是把同业拆借市场作为短期资金经常性运用的场所,力图通过这种作法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利息收入。  

我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1934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银行间的资金余缺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纵向调剂,而不能自由地横向融通。1984年10月,我国针对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二级银行体制已经形成的新的金融组织格局,对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也实行了重大改革,推出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施后不久,各专业银行之间,同一专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之间即开办了同业拆借业务。不过,由于当时实行严厉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同业拆借并没有真正广泛地开展起来。1986年1 月,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在广州召开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开放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同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也对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做出了具体规定。此后,同业拆借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展起来。1986年5月,武汉市率先建立了只有城市信用社参加的资金拆借小市场,武汉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人民银行的拆借市场随之相继建立。不久,上海、沈阳、南昌、开封等大中城市都形成了辐射本地区或本经济区的同业拆借市场。到 1987年6月底,除西藏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拆借市场,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大中城市为依托的,多层次的,纵横交错的同业拆借网络。  

1988年9月,面对社会总供求关系严重失调,储蓄存款严重滑坡,物价涨幅过猛的严峻的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国家实行了严厉的“双紧”政策,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规模大幅度下降,某些地区的拆借市场甚至关门歇业。到1992年,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趋于好转,全国各地掀起一轮新的投资热潮。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交易数额节节攀升。1993年7月,针对拆借市场违章拆借行为频生,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况,国家开始对拆借市场进行清理,要求各地抓紧收回违章拆借资金,于是,市场交易数额再度萎缩。1995年,为了巩固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的成果,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了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要求跨地区、跨系统的同业拆借必须经过人民银行融资中心办理,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和个人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从而使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1996年4月1日前撤销其所办的拆借市场。这一措施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6年1月3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长时间的筹备,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  

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金融领域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比重高,非银行金融机构遗留的问题多;加上货币市场发育不完善,拆借风险比较容易转移到融资中心上,一些正常借贷资金到期难以回收,出现了逾期债权债务。因此,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着手撤销融资中心机构,清理拖欠拆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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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是实现利率市场化最早的市场之一.本文分析了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各期限利率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与国债回购市场利率、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关系以及同业拆借市场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得出以下一些结论:(1) 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各期限利率结构已渐近合理,与其他货币市场利率联系也较为密切.(2) 从基准利率到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传递还有个时间过程(滞后5个月左右),这说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效率还有待提高.(3) 货币供应量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之间存在着反向关系,但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对不同口径的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不同.
通过对1996年7月2日至2005年11月4日各种不同期限的银行间逐笔拆借交易的交易利率以及成交金额进行统计描述分析,从交易次数、市场份额、交易者类型、交易的地区分布、日均拆借利率以及日均隔夜拆借利差的时间序列走势等角度,归纳出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基本交易特点。在此基础上,我们构造相应的AR(P)-EGARCH模型,从流动性、交易量以及结构性变化的角度系统探讨各种不同期限的利率品种的日均隔夜拆借利差的影响因素。文章的基本结论是:流动性因素、交易量对各种不同期限利率品种的日均隔夜利差序列有显著的影响,利差序列以1999年7月为界,之前和之后存在一个结构性的变化,并且利差序列的波动存在正的杠杆效应,日均隔夜利率的一阶差分对其他期限的利差序列的波动存在一个正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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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展我国同业拆借市场

中图分类号:F035.4文献标识码:A
同业拆借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经历了一个相当曲折的历程,经过多年的整顿才逐渐走向规范。随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同业拆借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提出一些看法。
一、当前同业拆借市场状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不断发展。但在当前来看,对比国外成熟的拆借市场,我国拆借市场有合理处,也存在很多不足点。
1.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规模扩大。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达到695家,同时,交易量进一步扩大。据下图,同业拆借交易量达到24113亿元,增长了11.2倍,年均增长率为65%。
2.市场监管加强。
中国人民银行在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中的证券公司进行了规范信息披露的试点工作。统一了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市场透明度明显增强。
3.交易品种增多,交易结构得到改善。拆借市场已经由单一品种发展到多种,外汇交易中心推出了外币同业拆借业务。交易币种扩大到美元、日元、港币和欧元,期限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同时,交易结构也得到改善,拆借资金期限不断缩短。
4.利率趋于市场。
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目前已逐步形成以再贴现利率为基础的利率形成机制,并有一定的市场浮动幅度。Shibo的推出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将促进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进一步市场化。
1.流动性仍不足。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统计数字来看,虽然目前拆借品种中以七天期限为多数,但还有近15%是期限在20天或以上的。市场的流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拆借资金用途不尽合理。在同业拆借市场中,存在着偏离拆借本身临时性头寸调剂基本职能的违规行为,譬如有的参与者在利益的驱使下采用拆新还旧的方式,用拆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外资银行组织大量资金外逃等等。这是也是造成拆借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的原因之一。
3.市场交易机制不健全。首先,缺乏有效的经纪人机制,直接交易方式比重大。其次,代理行制度还不发达。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必须委托大银行进行融资,但我国的代理行制度发展缓慢,代理行业务在大型商业银行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小。

5. 同业拆借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应该如何解决?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银行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亦称“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
在金融市场中,银行同业之间存在一个拆借市场,对于完善货币市场以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在实际的运营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和进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促进同业拆借市场更好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研究我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借的有关问题势在必行。
一、建立完善的经纪人制度 。
在同业拆借市场,建立完善的经纪人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提高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效率,而且由经纪机构作为第三方担保,可以降低拆借机构的资金风险,提高拆借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建立完善的经纪人制度至关重要。
二、不断完善市场利率 
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之中,为了进一步适应现在的发展形势,应对国际财团对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造成的影响,我国的金融领域一定要坚持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原则,并根据实际的市场发展情况对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进行灵活的调整,大力促进其市场化的进程。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 。
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评估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有利于将拆借资金的风险降到最低,并且大大提高同业拆借市场运行的效率。
四、进一步推动市场交易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首先,在完善市场监督体制的基础上,我国要适当放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允许其进入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从而提高同业拆借市场的活跃性。其次,还需要进一步活跃西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推动市场交易主体进一步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最后,我国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货币币种限制和外汇头寸额度限制,提高银行的外汇管理水平。

同业拆借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应该如何解决?

6. 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是怎样发展的?

中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
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提出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
但是当时拆借量小,没有形成规模市场。
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做出了具体规定,从此,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步入了发展轨道。
199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撤销其所办的拆借市场。
1996年1月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使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培育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同业拆借市场不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逐年扩大。
2014年、2015年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成交分别为37.7万亿元、64.2万亿元。
参与机构类型也大大增加,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同业拆借市场。
在未来的同业拆借市场里,参与主体将进一步增加,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日渐形成,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形成的利率也将更加合理。

7. 我国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思考

1同业拆借市场含义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由各类商业金融机构相互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而形成的市场。该市场的参与者都是日常经营活动出现头寸盈余或不足的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拆借双方通过在拆借市场上的交易,形成的是一种短期资金的借贷关系、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是交易量大、交易频繁、交易迅速完成、交易无担保以及交易双方免存款准备金和存款担保费。这些特点使同业拆借市场能够敏感反映短期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同业拆借利率,并影响整个货币市场的利率。
2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概况
第一阶段是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银行同业拆借活动迅速在全国扩展,拆借交易量成倍增加,但是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了两次整顿。
第二阶段是高速发展和清理整顿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拆借资金量继续高速增长,拆借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的关系更加紧密,与其他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日益加强,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更加多元化。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整顿的结果表现为中介机构数量减少,拆借交易量迅速下降,利率明细回落,期限大大缩短,市场秩序渐渐好转。
第三阶段是至今的规范发展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再次整顿,提出了对拆借市场的主体资格、拆借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拆借资金的拆入总量、拆借期限和签订拆借合同这几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并且宣布建立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该市场分为两个交易网络。位于上海外汇交易中心的全国统一拆借屏幕是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的一级网络;二级网路以35家融资中心为核心组成,进入该网络交易的有经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地方级以上的分支机构、当地的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
发展至今,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参与机构类型较市场成立之初也更加丰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主体进一步增加,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日渐形成,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形成的利率也将更加合理。

我国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思考

8.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的有关资料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的有关资料,数据,论文都可以!
 
   解析: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 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 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 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 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