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吗

2024-05-17 19:58

1. 财政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吗

财政收入不包括土地租赁费。
一、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1、中央财政收入: 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 2、地方财政收入 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为: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最新财政收入分类方式可以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政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吗

2. 土地出让房屋租赁要交土地收益金吗

买房者一般需要交土地出让费。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费应按不低于成交价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费应按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计算。
一、深圳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哪些税费
1、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2、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的进行是: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二手房屋交易税怎么收取
根据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是由买方和卖房分别缴纳的。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3. 土地租赁费属于什么费

1、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管理部门的,土地租赁费属于管理费用
2、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生产的,土地租赁费属于制造费用
3、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销售部门的,土地租赁费属于销售费用

土地租赁费属于什么费

4. 国有土地年租金该不该交

法律分析:应该交,土地年租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有土地资产的代表(政府)缴纳的地租,其实质与土地出让金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 地方性财政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吗

财政收入不包括土地租赁费。
一、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1、中央财政收入: 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 2、地方财政收入 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为: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最新财政收入分类方式可以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地方性财政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吗

6. 土地租赁费属于什么费

1、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管理部门的,土地租赁费属于管理费用
2、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生产的,土地租赁费属于制造费用
3、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企业销售部门的,土地租赁费属于销售费用

7. 国有土地年租金该不该交

应该交,土地年租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有土地资产的代表(政府)缴纳的地租,其实质与土地出让金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国有土地年租金该不该交

8. 出租方的土地收益有哪些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征收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并定期调整。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城市土地等别的划分,国家将全国城市土地分为十五等,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70元不等。【摘要】
出租方的土地收益有哪些【提问】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征收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并定期调整。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城市土地等别的划分,国家将全国城市土地分为十五等,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70元不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