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在哪提取 哪里办手续

2024-05-06 16:12

1. 成都公积金在哪提取 哪里办手续

一)提取范围
①职工离退休;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出国定居;
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符合以上提取条件,即可申请提取。
①②③⑤⑥⑦⑧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④可提取申请截止上月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以百元为单位);
(三)提取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提取证明材料如下:
①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③职工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
④职工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
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⑦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户口薄原件。
(四)相关提示
①职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无联名卡职工需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③注:农村劳动者是指:1、户别为农业家庭户口2、职业为农业劳动者,3、公安部门出具农业户籍证明4、未征地农转居符合以上4种情况之一的即为农村劳动者。
附:《成都住房公积提取证明》(公积金归集表13)

成都公积金在哪提取 哪里办手续

2.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主要有: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等。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4. 成都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
①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②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6.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提取成都公积金无需缴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需核查相关事项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提取成都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提取成都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8.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具体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职工应提供其一级银行储蓄账户;
(二)职工身份证明;
(三)职工婚姻关系证明;
(四)委托的,受托人为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证明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提供单位和经办人的有效证明和职工身份证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含现房):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收据;未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的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认的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的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房地产产权证、购房款票据。已抵押给抵押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抵押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地产产权证、含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签约。已抵押给抵押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抵押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三)购买政策性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的购房合同或房地产产权证、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
(四)征收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注意:从2019年9月1日起,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购房合同。办理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市无房职工自住租房的;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七)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退休、退休;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出境定居;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的;
(十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者托管半年;
(十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