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学区划分

2024-05-06 22:00

1. 如皋学区划分

法律分析:如皋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划分范围
1.如师附小:以如城街道外城河为界,外城河以内区域为如师附小施教区。
2.安定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与海阳路以东、福寿路以北、如城街道与东陈镇交界处以西区域。
3.如城镇实验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以西及海阳路以西,宁海路以北,花市路以东区域。
4.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宁海路以南、海阳路以西、花市路以东、原大明与磨头交界处以北的区域
5.开发区实验小学:1.东起姜桥港河,西至大司马北路、鹿门路;南起如泰河,北至新柴河。2.东起通扬河,西至益寿北路;南起惠民路,北至红旗河。
6.高新区(软件园)实验小学:惠政路以南,原大明乡、建设乡南分界线以北区域,涵盖建设、张八里、新庄、宋家桥、平民五大社区。
7.如城小学(城西小学):花市路以西,如海河以东(包括如泰河以北的陆桥、阚庄、邵庄等村);原大明小学施教区学生。
8.如皋市李渔小学:福寿路以南、海阳路以东、惠政路以北、如城街道与东陈镇交界处以西区域。
法律依据:《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法合理确定或者调整学校的施教区范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确定或者调整施教区范围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应当开展民意调查、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活动,由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于招生报名六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施教区的范围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如皋学区划分

2. 如皋小学学区划分

法律分析:1.如师附小:以如城街道外城河为界,外城河以内区域为如师附小施教区;2.安定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与海阳路以东、福寿路以北、如城街道与东陈镇交界处以西区域;3.如城镇实验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以西及海阳路以西,宁海路以北,花市路以东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南通如皋小学学区划分

法律分析:1.如师附小:以如城街道外城河为界,外城河以内区域为如师附小施教区;2.安定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与海阳路以东、福寿路以北、如城街道与东陈镇交界处以西区域;3.如城镇实验小学:如泰河以南,外城河以西及海阳路以西,宁海路以北,花市路以东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南通如皋小学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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