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5-20 14:50

1.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约定婚前存款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哪些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8、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9、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0、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4.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范围,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为界;第二类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其明确的人身专属性而归一方所有;第三类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第四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 婚前存款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这部分婚前个人的存款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了,一般认为是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返还的。
一、离婚时彩礼怎么处理
离婚时的彩礼一般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具体而言,彩礼属于婚前的赠与,属于其中一方的无偿赠与,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法律规定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因此对于彩礼的处理,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只需要按个人财产来处理即可。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离婚该怎么分割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情形,此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按照房屋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进行分割。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只要此房子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房子的判决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的房款,婚后才办理的房屋产权证,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贷款房户主怎么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中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涉及贷款的配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部分还款。
2、夫妻双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和抵押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获得产权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存款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6.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名义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民法典》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离婚,双方应均分这些存款。可见,实名制存款不会对共同财产的介定带来影响,反面弥补了一些漏洞。比如,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为了隐匿财产,以采用假名存款方式使法院无法查寻,假名存款者就此可以独占本应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存款。实施实名制后,非存款方的权益将大大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某种程序上,也减少了双方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纷争。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夫妻双方并未有约定的情况下,那么往往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其中就包括一方在结婚之前的存款。但是有的人也认为,夫妻结婚是不是达到8年的时间,婚前财产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按照当前的规定并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婚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管夫妻结婚多长时间,这都是无法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7.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8. 婚前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一般是不包括婚前存款的。而属于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但双方以合同书形式约定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一、婚前财产车的法律规定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合法拥有所有权的车辆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法律对于婚前财产车辆的界定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车辆婚后共同所有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后能自己买套房吗
1、婚后单独买房,用个人婚前财产的情况,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个人存款属婚前个人财产,用该存款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不会改变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该房屋仍应属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用个人财产所购房屋不论是投资还是居住,该房屋本身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并不能视为收益,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起诉离婚,个人存款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的,个人存款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一人一半。但存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明确约定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归一方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