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那么为什么又说价外费用含税呢?

2024-05-01 21:57

1. 税法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那么为什么又说价外费用含税呢?

假设A卖给B货物价值60万,这个60万如果没有明确的解释,在税法中一般是不含税的价值。销项税额=60*13%=7.8万。你收到的钱  是收入+销项 ,分录简略一般是,借 应收67.8    贷  收入 60   销项 7.8
假设A卖给B货物价值60万,又另外收取6万其他费用。收取的6万一般是指含税,不可能再向要对方销项的钱了,销项税额=6/1.13*13%=0.69。最好的区别就是看你拿到多少钱,然后折算出销项。
货物分录   借 应收67.8    贷  收入 60   销项 7.8   
其他费用分录:借 应收6   贷  收入 5.31   销项0.69

税法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那么为什么又说价外费用含税呢?

2. 计税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加上价外费用,可是价外费用是含税的,是否把价外费用换算成不含税+不含增

需要换算 以17%为例
计税销售额=不含税的销售额+价位费用/(1+17%)

3. 价外费用(包含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都要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价外费用一般不通过“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而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中核算。
 
就是这个意思……价外费用也要交增值税等……

价外费用(包含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吗)

4. 将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第一,另开发票的折扣不允许扣除,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6300+15000+2000)/1.17=19914.53元
第二,计算销项税额
1.正常的开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部分10000000*0.17=1700000
 2.价外费用部分19914.53*0.17=3385.47
 3. 包装物押金部分50000/1.17*0.17=7264.96(因为不再退还)
第三,应纳增值税
   1700000+3385.47+7264.96-1450000=?
具体自行计算

5. 为什么增值税法规定价外费用含税?如果不含税不是核算更简单了?

不是谁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是价外费用本来就含了增值税了。
 
价外费一般指“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 
 
这些费用是平时大家商业往来的附加价钱,销售方默认就是含税价。
就相当于你去商店买东西时候的价钱,商店直接标价就是含税价,你没有还价的余地。
这些费用也是含税价。当然要 /1.17了

为什么增值税法规定价外费用含税?如果不含税不是核算更简单了?

6. 将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第一,另开发票的折扣不允许扣除,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6300+15000+2000)/1.17=19914.53元
第二,计算销项税额
1.正常的开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部分10000000*0.17=1700000
2.价外费用部分19914.53*0.17=3385.47
3.
包装物押金部分50000/1.17*0.17=7264.96(因为不再退还)
第三,应纳增值税
1700000+3385.47+7264.96-1450000=?
具体自行计算

7. 价外费用(包含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都要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价外费用一般不通过“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而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中核算。
就是这个意思……价外费用也要交增值税等……

价外费用(包含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吗)

8.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不包括什么?

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您可以根据上述内容和实际发生的价外费用如实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