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法则名词解释是什么?

2024-05-09 05:10

1. 格雷欣法则名词解释是什么?

格雷欣法则指在实行金银双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在任何市场竞争中,突破基本底线的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商品质量的整体降低,是格雷欣法则不断演绎成为现实的核心。

格雷欣法则创始人
这一法则是以托马斯·格雷欣爵士(1519一1579)的姓氏命名的。格雷欣是英国著名的金融家、慈善家,是皇家证券交易所及格雷欣学院的创建者。由于他对货币与交易方面的事宜了如指掌,因此成为英女王伊利莎白一世改革货币制度的主要军师,业务包括与佛兰德的商人议定皇室贷款、购买军备以及偷运黄金进英国。他家境富裕、地位显赫,曾经两次邀得英女王成为他的座上客。

格雷欣法则名词解释是什么?

2. 格雷欣法则的概念来源

如果有这样两位面包师傅:一位卖的面包松软香甜,馅料可口,童叟无欺;另一位卖的面包则干瘪粗糙,缺斤少两,搞不好还是过期产品,但是价钱却比第一位低一半,你认为哪一位师傅的面包会热卖?答案并不一定如大家所想象的,一定是第一位。为什么?这就要引出格雷欣法则。格雷欣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也称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意为在双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时,如果其中之一发生贬值,其实际价值相对低于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将被普遍收藏起来,逐步从市场上消失,最终被驱逐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将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导致货币流通不稳定。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钱包里既有新钱又有旧钱的时候,大家都愿意把旧钱花出去买东西,留下“新票”。道理很简单,出于对新钱的偏好。从这种偏好中,就出现了格雷欣法则的萌芽。

3. 什么是格雷欣法则 格雷欣法则的解释

1、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 ,指在实行金银双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
 
 2、在任何市场竞争中,突破基本底线的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商品质量的整体降低,是格雷欣法则不断演绎成为现实的核心。格雷欣法则是1560年由托马斯·格雷欣爵士提出。

什么是格雷欣法则 格雷欣法则的解释

4. 举例说明格雷欣法则

1、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发行了自己的"边币",但是始终不能驱逐国民党政府的"法币"。由于边区经济十分弱小,所以边币是劣币,而法币是良币。
在边区与国统区交界地带,两种货币都在使用,但商人一般直接使用法币在边区购买商品,或者在边区贸易中出售商品后尽量直接收取法币。这样,在边区贸易中法币就部分地代替了边币使用,明显是"良币驱逐劣币"现象。
2、深圳特区在建立初期,曾经允许港元、外汇券和人民币三种货币同时流通。在深圳的商店中大部分商品也是三种标价,从收回货币的情况看,港元大约占30%,外汇券占20%。
这样,也说明作为良币的港元和外汇券就把人民币从流通领域驱逐出50%,也出现了"良币驱逐劣币"现象。
3、上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卢布曾三改面值并严重贬值,从原来的约0.65卢布兑1美元贬值到5000-6000卢布兑1美元的悲惨境地。
因此,在我国与俄罗斯的边境贸易中,双方商贩均乐意用人民币而不接受卢布。这里,人民币是良币,卢布是劣币,显然也是"良币驱逐劣币"的现象。

扩展资料:
格雷欣法则的适用范围
格雷欣法则只适用于法律强制规定的几种不同的货币之间维持一个固定兑换率之时。哈耶克提出了相反的认识,如果兑换书是可变的。则质量低劣的纸币只能得到较低的估值。
尤其是它的价值如果还会继续下跌,则人们会立刻脱手。格雷欣法则这个淘汰过程会一直进行下去。最后会在不同机构发行的货币之间产生一种最佳货币,这种货币会驱逐人们使用不便或没有价值的货币。
格雷欣法则表示但这不会在数字货币领域中实现,因为人们基于最简单的原始逐利动机,不断会制造新的数字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格雷欣法则

5.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理解

‘’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是说金相对稀少,价格更贵。
当时人们只能按照法定比价来兑换,怎么会有贵重一说,人们如何知道金此时更加贵重?就象汇率一样有黑市,黑市会表现出来。
还有,就算进更加贵重,那人们留着又有什么用,兑换还是只能按照法定比率来兑换啊?黑市不是这样的。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理解

6. 格雷欣法则的历史渊源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出现的理论。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地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成了金,银变成了良币。进入了纸币流通的时代,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法则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政府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在民国末年,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间开始使用银元,拒收劣币。此时的民国政府虽说对付解放军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银元进而没收银元发行银元券还是可以的。但是人民并不因此就接受银元券了,许多私人机构开始以大米为薪金,社会交换退化到了物物交换时代。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收款方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强政府消费自己的信誉的过程。当这个消费过程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自由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的。格雷欣定律虽然是货币、金融领域内的著名定律,但在商业领域也有一定的泛化倾向,比如我们在开头所提到的例子。后来,人们就用这一法则来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主要指假冒伪劣产品在多种渠道向正牌商品挑战,并具有膨胀、蔓延的趋势。比如说,在软件市场上的经济秩序和法规约束尚不完善时,或者不能很好协调工作时,盗版软件影响正版软件的制作、销售等,从而危害软件业健康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雷同于“劣币驱逐良币”,可称为“盗版驱逐正版”,是一种非正常的市场状态。除了商业和金融领域,在社会上的其他领域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学者吴思曾经提出过“淘汰清官”的说法,建议大家读一读他的《潜规则》,对理解这一法则有帮助。为了帮助理解,我们再提供一个在《南方周末》上刊登过的一个故事:一位从国外学成归来的医生,标准的“海归”,就职于某市某家大医院。该医生不仅医术高超,而且医德高尚,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仅有这些,还就罢了,此医生有一“怪癖”,或者说,从国外带回来了一个“坏毛病”,就是从来不“笑纳”病人私下主动递上来的“红包”,这还得了,马上就激起了大多数医生们一致的愤怒。于是,最后由院方出面,将这个医生下了岗,解除了聘用合同。当然,根据中国大陆多年来的丰富斗争经验,不是简单的让他一走了事,还扣了几顶不大不小的帽子,言明这个医生工作一向不称职、不能胜任医生的神圣岗位,弄得这位医生下岗后四处求职不得,只好又被迫远走他乡,重新出国另谋他路。二十世纪,意大利产生了一位最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卡尔维诺。卡尔维诺写道:在一个人人都偷窃的国家里,唯一不去偷窃的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因为在黑羊群中出现了一只白羊,这只白羊就是“另类”,一定会被驱逐出去。在一个缺乏良好秩序和约束体制的环境里,劣币驱逐良币,稗子战胜水稻的机制,带给整个社会的会是什么?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格雷欣法则是硬币流通时期的一种货币现象。但随着时代变迁,硬币被纸制货币所代替。第一代纸币是代用货币,其主要的、完善的形式是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它是银行的债务凭证,承诺其持有人可随时向发行人兑换所规定的硬币。所以,这一种纸币叫做可兑现纸币。第二代纸币是信用货币,由银行券蜕化而成的不可兑现纸币,它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独立发挥货币职能。它通常由中央银行发行,强制通用,本身价值微乎其微,可以认为是纯粹的货币符号。这样,当硬币与可兑换纸币混用时,它们的良劣如何区分呢?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 Marshall,1842-1924)在其《货币、信用与商业》一书中写道:'可兑换的'纸币--即肯定可以随时兑换成金币(或其它本位硬币)的纸币--对全国物价水平的影响,几乎和面值相等的本位硬币一样。当然,哪怕对这种纸币十足地兑换成本位硬币的能力稍有怀疑,人们就会对它存有戒心;如果它不再十足兑现,则其价值就将跌到表面上它所代表的黄金(或白银)的数量以下。显然,硬币是良币,可兑换纸币是劣币。在正常情况下,两者完全一样,但当纸币兑换成硬币发生困难时,其名义价值就会贬值,严重时就会发生挤兑。这时,纸币被卖方拒收,流通困难,从而迫使其持有人不得不拥挤地向发行银行要求兑换硬币。这种情况,实际上宣告格雷欣法则的失效,即已经不是作为劣币的纸币代替硬币,而是相反,人们将持有硬币以代替纸币。在这里,卖方也从消极被动地接受劣币转变为主动地拒收。再如,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货币制度下,美元与黄金挂钩,规定黄金官价为每盎司35美元。这样,美元以黄金作后盾,开始顺利地在全球流通。但随着美元由美元荒转变为美元过剩,外国商人在同美国做生意时,就渐渐愿意接受黄金而不愿意接受美元。这时,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也纷纷向美国要求以美元兑换黄金。最终,迫使美国宣布停止以官价兑换黄金,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这也是纸币形式的美元被拒收和造成各国向美国挤兑,从而出现格雷欣法则失效的事例。从上述可知,硬币与可兑换纸币混用时,格雷欣法则仍在发生作用,但其风险增大,即当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发挥到极端时,往往就会走向反面,造成格雷欣法则失效,并促使卖方主动采取拒收行为。在信用领域的“格雷欣法则”即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失利的现象。是由于我国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旧的信用制度被破坏,新的信用制度又未建立而造成的。

7. 格雷欣法则的历史渊源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
  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
  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
  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
  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 *** 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
   
  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
  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出现的理论。
  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
  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地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
  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成了金,银变成了良币。
  进入了纸币流通的时代,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
  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法则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
  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 *** 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
  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在民国末年,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间开始使用银元,拒收劣币。
  此时的民国 *** 虽说对付 *** 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银元进而没收银元发行银元券还是可以的。
  但是人民并不因此就接受银元券了,许多私人机构开始以大米为薪金,社会交换退化到了物物交换时代。
  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
  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收款方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
  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强 *** 消费自己的信誉的过程。
  当这个消费过程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自由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的。
  格雷欣定律虽然是货币、金融领域内的著名定律,但在商业领域也有一定的泛化倾向,比如我们在开头所提到的例子。
  后来,人们就用这一法则来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主要指假冒伪劣产品在多种渠道向正牌商品挑战,并具有膨胀、蔓延的趋势。
  比如说,在软件市场上的经济秩序和法规约束尚不完善时,或者不能很好协调工作时,盗版软件影响正版软件的制作、销售等,从而危害软件业健康发展的趋势。
  这种趋势雷同于“劣币驱逐良币”,可称为“盗版驱逐正版”,是一种非正常的市场状态。
  除了商业和金融领域,在社会上的其他领域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
  学者吴思曾经提出过“淘汰清官”的说法,建议大家读一读他的《潜规则》,对理解这一法则有帮助。
  为了帮助理解,我们再提供一个在《南方周末》上刊登过的一个故事:
  一位从国外学成归来的医生,标准的“海归”,就职于某市某家大医院。
  该医生不仅医术高超,而且医德高尚,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仅有这些,还就罢了,此医生有一“怪癖”,或者说,从国外带回来了一个“坏毛病”,就是从来不“笑纳”病人私下主动递上来的“红包”,这还得了,马上就激起了大多数医生们一致的愤怒。
  于是,最后由院方出面,将这个医生下了岗,解除了聘用合同。
  当然,根据中国大陆多年来的丰富斗争经验,不是简单的让他一走了事,还扣了几顶不大不小的帽子,言明这个医生工作一向不称职、不能胜任医生的神圣岗位,弄得这位医生下岗后四处求职不得,只好又被迫远走他乡,重新出国另谋他路。
  二十世纪,意大利产生了一位最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写道:在一个人人都偷窃的国家里,唯一不去偷窃的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被攻击的目标。
  因为在黑羊群中出现了一只白羊,这只白羊就是“另类”,一定会被驱逐出去。
  在一个缺乏良好秩序和约束体制的环境里,劣币驱逐良币,稗子战胜水稻的机制,带给整个社会的会是什么?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格雷欣法则是硬币流通时期的一种货币现象。
  但随着时代变迁,硬币被纸制货币所代替。
  第一代纸币是代用货币,其主要的、完善的形式是银行发行的银行券。
  它是银行的债务凭证,承诺其持有人可随时向发行人兑换所规定的硬币。
  所以,这一种纸币叫做可兑现纸币。
  第二代纸币是信用货币,由银行券蜕化而成的不可兑现纸币,它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独立发挥货币职能。
  它通常由中央银行发行,强制通用,本身价值微乎其微,可以认为是纯粹的货币符号。
  这样,当硬币与可兑换纸币混用时,它们的良劣如何区分呢?
  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 Marshall,1842-1924)在其《货币、信用与商业》一书中写道:'可兑换的'纸币--即肯定可以随时兑换成金币(或其它本位硬币)的纸币--对全国物价水平的影响,几乎和面值相等的本位硬币一样。
  当然,哪怕对这种纸币十足地兑换成本位硬币的能力稍有怀疑,人们就会对它存有戒心;如果它不再十足兑现,则其价值就将跌到表面上它所代表的黄金(或白银)的数量以下。
  显然,硬币是良币,可兑换纸币是劣币。
  在正常情况下,两者完全一样,但当纸币兑换成硬币发生困难时,其名义价值就会贬值,严重时就会发生挤兑。
  这时,纸币被卖方拒收,流通困难,从而迫使其持有人不得不拥挤地向发行银行要求兑换硬币。
  这种情况,实际上宣告格雷欣法则的失效,即已经不是作为劣币的纸币代替硬币,而是相反,人们将持有硬币以代替纸币。
  在这里,卖方也从消极被动地接受劣币转变为主动地拒收。
  再如,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货币制度下,美元与黄金挂钩,规定黄金官价为每盎司35美元。
  这样,美元以黄金作后盾,开始顺利地在全球流通。
  但随着美元由美元荒转变为美元过剩,外国商人在同美国做生意时,就渐渐愿意接受黄金而不愿意接受美元。
  这时,各国 *** 和中央银行也纷纷向美国要求以美元兑换黄金。
  最终,迫使美国宣布停止以官价兑换黄金,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这也是纸币形式的美元被拒收和造成各国向美国挤兑,从而出现格雷欣法则失效的事例。
  从上述可知,硬币与可兑换纸币混用时,格雷欣法则仍在发生作用,但其风险增大,即当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发挥到极端时,往往就会走向反面,造成格雷欣法则失效,并促使卖方主动采取拒收行为。
  在信用领域的“格雷欣法则”即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失利的现象。
  是由于我国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旧的信用制度被破坏,新的信用制度又未建立而造成的。
  
   

格雷欣法则的历史渊源

8. 格雷欣法则解读

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 指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
 
 如果有这样两位面包师傅:一位卖的面包松软香甜,馅料可口,童叟无欺;另一位卖的面包则干瘪粗糙,缺斤少两,搞不好还是过期产品,但是价钱却比第一位低一半,你认为哪一位师傅的面包会热卖?
 
 答案并不一定如大家所想象的,一定是第一位。为什么?这就要引出格雷欣法则。
 
 格雷欣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也称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意为在双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时,如果其中之一发生贬值,其实际价值相对低于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将被普遍收藏起来,逐步从市场上消失,最终被驱逐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将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导致货币流通不稳定。
 
 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钱包里既有新钱又有旧钱的时候,大家都愿意把旧钱花出去买东西,留下“新票”。道理很简单,出于对新钱的偏好。从这种偏好中,就出现了格雷欣法则的萌芽。
 
 400多年前,英国经济学家格雷欣发现了一有趣现象,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人们称之为格雷欣法则,亦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规律。
 
 所有企业在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均可能发生与格雷欣所见类似情形,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亦屡见不鲜:由于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没有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原则,高素质员工的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下降--这一方面表现为对自己薪酬心怀不满的高素质员工另谋高就;另一方面亦表现为企业外高素质人力资源对企业吸纳祈求消极回应。这一般会导致企业低素质员工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上升--考虑到一定量高素质员工留下的工作岗位需有更多低素质员工填补时尤其如是。这还只是薪酬管理格雷欣法则启动伊始情形。由于企业效益下滑有时是员工素质下降的必然结果,这可能使企业在薪酬开支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员工普遍性薪酬水平下降。它可能启动员工薪酬水平下降与企业效益下滑的恶性循环。现今部分国企就面临如是尴尬处境。我们当然不能将所有高素质员工流失均归结为格雷欣法则惹的祸。有时,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用非所学;有时,则由于个人的文化取向与企业主流文化存在难以弥合的差异;等等。但确有相当部分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格雷欣法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