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是否有限定

2024-05-19 11:59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是否有限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立案起点数额为三万元;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不受挪用时间的限制。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是否有限定

2.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不构成牵连犯,不能从一重处断。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怎么认定

对于非法活动的性质、范围理论上有不同的见解。一种见解认为,仅指那些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另一种见解认为,应当指有可能够成犯罪的活动;还有一种见解主张,非法活动不仅包括犯罪活动,而且包括一般的违法活动。司法实践中,以最后一种见解为通说。笔者认为,挪用公款的非法活动应当包括犯罪活动和一般的违法活动,理由是:把非法活动局限于犯罪活动或可能构成犯罪的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充分保护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从目前有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并未明确限定非法活动只能是犯罪活动;司法实践中,有些挪用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吸毒、嫖娼、放高利贷等一般的违法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对这种情况只有以挪用人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予以制裁,才能做到罚当其罪。
如果对现实生活的各种非法活动作刑法上的评价,所有的非法活动可以被分为三类:
1、营利性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直接用于非法的营利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如走私、赌博、毒品犯罪、制作、贩卖黄色书刊、淫秽物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
2、非营利性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用于满足非法的私欲。如嫖娼、吸毒等,现实生活中,常发生挪用公款包养情妇、供二奶挥霍等现象,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因为挪用人为追求奢侈糜烂的生活,挪用公款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其行为已超出了自己或他人合法生活的范围;
3、补救性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用于清偿非法活动所负的债务,又可以称之为消极的非法活动。如:挪用公款偿还赌债,偿还吸毒所负的债务,甚至挪用公款支付二奶及其非婚生子女的扶养费用等所谓的风流债等。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同时授予各高级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的具体数额标准。应当说明的是,《解释》中关于不受数额较大的限制,应当是指不受超期未还型和营利活动型挪用公款中的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的限制。至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时间问题,也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般来说,只要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均应当定罪。但如果挪用人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仅一天、两天就马上归还,且无继续犯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确实需要定罪的,也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分。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怎么认定

4.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非法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如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走私、贩毒、赌博等。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5.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 非法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如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走私、贩毒、赌博等。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6.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
非法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如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走私、贩毒、赌博等。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7.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 非法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如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走私、贩毒、赌博等。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8.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

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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