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知道股票内幕吗?

2024-05-18 09:30

1. 证券经纪人知道股票内幕吗?

知道
所谓“内幕信息”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信息未向社会公开;二是该信息是否有实质价值,即一旦公开,将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三是符合我国法律对内幕信息所作的列举式或概括性规定。
  首先,关于信息怎样才算公开,根据《证券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其次,该信息是否有实质价值。一般而言,内幕信息与小道消息之间的界限模糊,关键在于该消息是否明确、敏感、重大到“足以影响投资判断的信息”。如两家公司刚刚开始接洽合并事宜,目标公司完全可能拒绝合并,另一方介入不深,可能随时取消合并计划,所以,该消息本身没有过多实质价值,则该消息尚不能成为内幕信息;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事宜被双方董事会开会多次磋商,并明确合并计划表,该消息就具有实质内容,足以影响投资判断。本案中,A告知妻弟乙,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意向书内容及双方签章信息,已属重大、敏感到足以影响投资判断的消息,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内幕信息”。
  第三,我国法律对“内幕信息”作出列举式和概括性规定,《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证券经纪人知道股票内幕吗?

2. 股票投资者一定要通过经纪商才能买卖证券吗?

  是的,要委托别人才能够买卖,具体流程如下:
  一、开户
  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之前,要到证券经纪人处开立户头,开户之后,才有资格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当甲投资者买入证券,乙投资者卖出证券,成交后证券从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转入甲投资者的账户,相应的资金在扣除费用后从甲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入乙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一)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
  ★个人开户必需持有效证件。
  ★法人开户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证券现货交易; 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续等。
  投资者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是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委托的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深圳账户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或其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
  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二)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委托
  投资者买卖证券必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进行。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人买卖某种证券时,要签订委托契约书,填写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情况。委托书还要明确,买卖何种股票、何种价格、买卖数量、时间等。最后签名盖章方生效。

3. 在股票交易过程中经纪商怎么办

一、证券交易佣金形成于信息不对称与信用风险

证券交易要求在庞杂的交易对手中寻找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转让方。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与交易环境的日益复杂,要达成某项交易的搜寻成本越来越高,了解交易对手资信水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而且,交易达成后的钱券清偿,要求对双方予以监督以防违约,或对违约方要求索赔。这些都需要对证券交易做出一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即需要有:提供充分、高效的信息交换场所,完善、有效的交易监管与履约风险的防范制度,中立的证券交易中介等。这些都是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件,也是证券交易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

这些服务于证券交易的制度安排,需要交易双方付出相应的成本。交易双方在通过证券经纪商这一中介人达成交易时,证券经纪商的薪资水平、设备投资、会员籍费、税赋水平等构成市场交易成本。但因证券经纪商在处理经纪业务上的规模经济性,比单个交易方自行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要低得多,从整个社会角度上看大大降低了整体交易成本,这也是佣金能够存在的基础。

二、佣金费率与投资者和证券经纪商利益密切相关

佣金费率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最直接成本。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佣金率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由交易所制定的固定比率。佣金费率的高低影响着券商的业务收入,过高的佣金率会抑制交易的活跃性,过低的佣金率也使券商无法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最终可能使券商与投资者的利益均受到损害。

从境内外券商的业务结构上看,经纪佣金是券商最重要的收入与利润来源之一。美林证券1999年的佣金收入占总收入18.16%的份额,占券商的四大传统业务收入(经纪、资产管理、投行、自营)的33.23%,是其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见表1)。

从国内券商佣金占收入的比重来看,佣金也是券商收入的第一大来源。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1997年、1998年国内券商佣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2%、38.4%、36%,1999年略高于1998年。从目前形势来看,因规范自营行为和禁止操纵市场,券商通过灰色手段取得巨额利润已不可能;而且综合类券商因规模所限,加之日益严格的资产负债与风险管理,自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已是必然,而资产管理与投资银行业务还有待进一步培育。因此,短期内券商佣金占收入的比重可能会上升或持平,佣金总量仍会不断提高。但长期来看份额是下降的,因为国内券商的业务领域也正在不断地拓宽。

在股票交易过程中经纪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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