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2024-05-17 21:39

1. 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2、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只要两夫妻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则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这对于遵守国家政策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种奖励,大家可以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若满足则可以前往当地相关部门领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2. 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3. 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法律分析: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2、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
只要两夫妻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则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这对于遵守国家政策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种奖励,大家可以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若满足则可以前往当地相关部门领取。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计划生育奖励金领取条件

4. 计划生育奖励怎么办理

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父母年龄都超过了60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父母双方都可以领,总共有5项,加起来能领5000多。

5. 计划生育奖励金

计划生育奖励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或直接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给予照顾和优先优惠;
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服务项目的需要,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和精神鼓励。它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一个条件就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双方都必须是农业户口,或者是现在的农村居民户口;
第二个条件就是在计划生育期间,独生子女家庭并没有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个条件就是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并且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四个条件则是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要年满60周岁,女的要年满55周岁。
国家所定制的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年720元,也就是说独生子女父母两人每年可以领取到1440元。当然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这个补贴标准也不是很一样,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如何。

扩展资料: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参考资料:
计划生育奖励-百度百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奖励金

6.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条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规定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二是由各省规定的年份的期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违反政策规定生育的;该家庭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
  该项制度在全国各省推出后,彰显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有利于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7. 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老时可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那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领取标准是多少呢?怎么领取呢?下文为您介绍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领取流程和领取标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标准一、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领取标准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标准一、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      1.领取条件:有《光荣证》的上海市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      2.领取标准:5000元。二、婚后无子女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      1.领取条件: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      2.领取标准:10000元。三、领取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6:30。四、领取条件      享受本市城镇养老待遇的以下人员之一: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2、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五、领取办理材料      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六、领取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七、领取办理期限      30日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我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

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

8.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1、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解释及发放标准
  第一、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夫妻双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①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②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只存活一个子女的;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④离婚前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均可以申领;⑤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单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女性年龄在49周岁以内,或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单方申领。包括以下三种类型;①离婚前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生育结婚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②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③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第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办:原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光荣证》,后来遗失,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补办《光荣证》。补办的条件: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没有记录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遗失证件的夫妻在育龄期内的,可以重新补办《光荣证》。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10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支付50%;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支付。单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5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