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哪个部门管

2024-05-05 08:28

1. 经济纠纷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主要是经济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一般涉及到财产利益不归公安局管。应直接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经济纠纷哪个部门管

2. 管经济纠纷的是那个部门?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应属法院受理;
经济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是仲裁法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 地域管辖。
第7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9条 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10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 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3. 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商业经济纠纷视以下情况:1、如果是实体店就到工商局;如果是网店就申请交易平台官方介入就好了;2、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经济纠纷有调解仲裁协议的,可以到约定的调解仲裁机构调解;3、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可以按合同约定选择诉讼或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或者约定诉讼管辖权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出诉状副本,起诉用诉状可以使诉的标的、诉的理由明确肯定,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受理和组织审判的进行。4、对商业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由调解机构指定调解员主持或组成调解小组主持;调解员和调解小组以调解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经济纠纷调解试行办法》第六条 对商业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由调解机构指定调解员主持或组成调解小组主持。调解员和调解小组以调解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经济纠纷调解试行办法》第十条 县(市)、市辖区内的商业经济纠纷,当事人双方有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最直接的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没有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被申请人一方最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县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不同县(市)、市辖区的商业经济纠纷,当事人双方有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最直接的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没有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被申请人最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省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业经济纠纷,由被申请人一方最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省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争议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商业经济纠纷,由商业部调解机构调解。

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4. 经济纠纷谁管

纠纷是当时双方对于一件事的处理以及理解方式不同而造成的,经济纠纷则就是在经济问题上有着一个以上的争议点,那么如果发生了经济纠纷我们又应该送往哪个机关进行解决呢?接下来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经济纠纷不是警察管的事情,警方有规定,警察有规定,不得介入经济纠纷。但是你报警的话,警察会去,然后双方调解下,如果调解不成功,警方只有让你们去法院。      人民警察的服务职责包括:
      (1)紧急救助。在政府所有行政部门里,警察往往是最有条件能够对严重紧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的人。因此在交通事故、火灾与爆炸、工业事故等人为灾害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发生时,警察接警都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救人员,消除危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紧急救助的职责是一条公理,是所有警察在全时空的法定职责。现实中,许多警察就是因为没有将处于危难时刻的公民的救助行为作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导致不作为而受到行政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救助职责的观念应牢牢根植于每一个警察的头脑中,不管事故发生的时间、场合如何千差万别,发展过程怎样千变万化,人民警察都应毫不犹豫地履行立即救助的法定职责,积极实施救助行为,不得拒绝履行、拖延履行,甚至不予答复。      (2)提供信息。无论是警察机关还是警察个人,每天都会面临群众大量需要提供帮助的要求。对很多问题警察确实无能为力解决。但这不意味着警察可以简单地告诉民众问题不在其管辖范围内而一推了之,而是应尽可能指点他们到有关部门寻求解决。虽不可能做到“事必躬亲”,但提供有效信息也是履行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      (3)解决纠纷。群众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警察可以通过劝告教育、动用权威等方式,消除矛盾,避免矛盾升级扩大。也可以指导争端各方到有关的机构寻求解决。总之,人民警察的服务职责内容很广泛,法律只能作出原则性规定,而不可能将公众需要求助的所有内容一一列举。      经济纠纷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主要解决方式      一、经济诉讼      概述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复议概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5. 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问题一: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20分 处理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日立公司对这台喷码机的鉴定结果是什么?如果鉴定结果认定非日立公司生产的产品,就可以断定所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凭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据,到购买地的工商部门投诉经营单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问题二:出现商业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可以要求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问题三:请问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能不能找商会和警察局  你说的情况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可以拒绝对方扣钱的要求,对方不按照合同要求报酬的,需要你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四:商业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商部门或销协 
  
   问题五:商业合同纠纷什么部门能够援助  商业合同纠纷可以找仲裁委员会(机构)帮忙调解,或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问题六:三大纠纷由什么部门管理  三大纠纷由市调处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几个部门共同管理。 
  三大纠纷指的是指集体所有土地、山林、水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案件。 
  三大纠纷的特点: 
  1、数量多。 
  2、涉及人员多。 
  3、处理难度大。 
  4、对社会影响严重。 
  三大纠纷发生的原因: 
  1、土地政策调整滞后于经济体制政策调整。 
  2、利益驱动引发“三大纠纷”。 
  3、法律意识淡薄引发“三大纠纷”。 
  4、权属确认存在不规范性和不彻底性 。 
  
   问题七:商业合同违约打官司找那个部门  要请律师,可以在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先咨询律师,一小时一两百。才能向法院起诉。建议你找解决商业债务强项的律师,以后在商业方面可以固定一个律师。律师所会给推荐。 
  
   问题八:商家经济诈骗应该找哪个部门  商家经济诈骗应该立即报警,找公安部门。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问题九:生意纠纷找哪个部门管?在线等!  你好,出现纠纷,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做好录音证据。你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问题十:如果出现保险的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6. 商业纠纷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商业合同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劳务合同应先找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过后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程序解决。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可以按合同约定选择诉讼或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或者约定诉讼管辖权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 经济纠纷案件是哪个部门管辖的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应属法院受理;
经济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是仲裁法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 地域管辖。
第7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9条 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10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 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经济纠纷案件是哪个部门管辖的

8. 经济纠纷归哪个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