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销但有股权投资

2024-05-16 11:27

1. 公司要注销但有股权投资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股权投资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转让股权须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要注销但有股权投资

2. 企业注销以后股权投资发生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股权投资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转让股权须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公司要注销但有股权投资

公司注销后股权投资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转让股权须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前可否清算公司
股权转让前不可以清算公司。公司进行清算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进行清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股东退股都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退股的条件首先看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法定情况,股东可以申请退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出需要以下手续:
第一、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
第二、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三、公司注销怎么转让股权
公司注销股权转让可采取下列方式:首先,转让双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然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最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要注销但有股权投资

4.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变更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六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变更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股权融资含义及特点是什么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股东愿意放弃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增资引进新股东,增加总股本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1、长期股权融资筹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到期日,不需要归还;
2、不可逆企业不需要偿还股权融资,投资者需要依靠流通市场来收回本金;
3、无负担的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公司的经营需要。
二、股权投资要缴所得税吗
股权投资一般要交所得税的。但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其他股权投资企业需要交纳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股权众筹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众筹投资的风险有:
1、风险可能是大多数缺乏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容易忽视的。公司盈利不一定分配利润。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实行多数资本决定,即大股东有权决定股东大会;
2、一般来说,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不高,创业团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发展、利润分配、收购合并等重大问题几乎由实际控制人决定;
3、一方面,控股股东通过担任管理层获得高薪;另一方面,他们利用大股东的地位影响股东大会,导致长期不分红或象征性分红。小股东进退两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六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6. 公司注销后股东投资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后的股东投资应作以下处理:公司以其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非破产清算应该怎么进行
非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二、财产清算顺序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如在清算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中止清算,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程序有哪些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程序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2、以清算财产支付各种税费和债务;
3、清算后,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
4、将营业执照交给公司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 公司注销股东投资怎么处理

1、公司注销后,如果公司还有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协商,根据公司的章程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根据各自的出资额分割剩余的财产。
2、公司注销后,如果公司没有任何财产了。就无法主张分割了。
一、股东出资不实如何维权
维权办法如下:
1、全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及时支付不足部分,并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债权人面临债权无法偿还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公司股东为其债权买单,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如果债权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出资不实时,可以主张其他股东在股东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导致其他实际投资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低于虚假投资股东的利益,风险较高;
2、全额出资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本质上,公司章程是股东与股东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出资等相关事项发起的协议,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照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即违反股东之间的义务。当然,已履行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实收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回出资或者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支付出资,取得股权,并与公司形成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此关系,公司可以向未实际支付出资的股东索赔债权,要求股东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支付剩余资本,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出资处理方式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如果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分为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其中财产性权利又可以分为五项权利,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利润。股权增值权,就是股权如果增值了,股东有权获得相应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如果公司解散等情况下,经注销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则可以分得剩余财产。增资认缴的优先权,就是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人家。受让股权的优先权,也即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股东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非财产性权利,则指的是与财产并不直接相关,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管理参与权。具体来说,也包括五项权利,参与决策权,就是有权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参与表决的权利。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利,股东的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以及在公司遭受权利侵害的情况下,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的公司和股东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注销股东投资怎么处理

8. 公司注销股东投资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结束后,如果有资产剩余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分配结束后,才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还需要承担原债务吗
按规定,不管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注销登记的,都必须先依法清算后,才可以注销登记,否则公司股东都需要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公司股东存在以下行为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