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024-05-09 16:24

1.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脑性瘫痪;儿童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全面发育迟缓;唐氏综合征;脑外伤后遗症;脊髓性肌萎缩症;遗传代谢及染色体异常等。


申请救助的对象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儿童或早产、低体重等高危儿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联合开展的2022年下半年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救助项目正式启动报名。
(1)项目概述。为0-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2)立项依据。根据市级文件。
(3)实施主体。谢家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

(7)绩效目标。确定残疾儿童申报康复训练救助人员名单,确保完成当年任务数,做到应助尽助。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当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报工作。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 残联儿童康复补助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注度也在提升。党和国家对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高度重视,不仅体现在不断扩大康复救助覆盖面,还体现在提高救助标准。通过救助让更多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得到满足,同时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让更多残疾儿童家长增强了康复信心。
      锦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介绍NO.1  补助对象调整的年龄范围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扩面的原则,分年龄、分项目调整补助标准。其中7岁以下残疾儿童不需办理残疾人证;8—14岁听力(言语)、肢体等重度残疾儿童需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NO.2  补助标准调整额度      (一)康复训练补助(按照残疾儿童年龄分标准救助)      (三)辅助器具补助      (四)生活补助

3. 残联补助儿童康复具体政策

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关系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美满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务院建立《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指出: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救助内容和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办理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级残联组织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地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
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中央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

残联补助儿童康复具体政策

4. 残疾儿童的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残疾儿童的康复年龄范围,也可以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的手术、辅助设备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5.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医保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是中共宜春市委文件,于2009年10月30日印发。下面,记者就广大读者尤其是残疾同胞关心的相医疗:减免部分费用《意见》明确,为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镇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残疾人参加医保,低保户实行财政补贴,非低保户除残联补助60元、个人交纳30元外,其余全部财政补贴。逐步将贫困残疾人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康复等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将残疾人假肢装配、视力、听力补偿服务等纳入社会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机构应设立照顾残疾人优先就诊、交费、化验、取药窗口;残疾人在就医时,凭《残疾人证》免收门诊挂号、注射和换药(均不含材料费)等费用;住院患者“三大常规”(血、尿、大便)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减交50%。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患大病的残疾人,经残联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按照规定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康复:提供服务保障《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人人享受康复服务”为目标,建立适应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站点)建设,采取公办、民办和民办公助等形式,多渠道创办形式多样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大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财政补贴。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部门对残疾人购买轮椅、代步车等康复器具予以价格优惠,免收服务咨询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特别要做好7岁以下聋儿的听力语言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和贫困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各级政府要保证重点康复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方面,制定和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普及残疾人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救助:实行重点保障《意见》规定,各级政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切实将无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以及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家庭列为低保常补对象;凡年满18岁独立户主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应加快残疾人安养院或托养机构的建设,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和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每年本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社会救助和体育事业。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可享受“五保”待遇或不受年龄限制优先安排进入福利院、敬老院。对饮食起居需要护理的重度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入安养院或托养机构,享受同级社会福利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对未能进入安养院或托养机构的贫困残疾人,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发给居家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应优先考虑和照顾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残疾人在申请宅基地建房时,乡镇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优先安排和办理手续,免收土地管理等相关费用。生活:享有多种优待在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意见》规定,实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而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家庭,人口计生部门发放《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对不再生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家庭,其独生子女经鉴定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并取得《残疾人证》的,给予其父母每人每月各80元扶助金。贫困残疾人住宅安装管道燃气、水表、电表等,安装单位应优先安装,予以优惠。对需要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代步车的残疾人,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公安部门审批、培训合格,由车管部门发给驾驶证件,办理车辆落户手续,并免收办证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仅限本人专用,严禁从事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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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医保

6.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的诊疗项目

小儿脑瘫,小儿自闭症,小儿多动症,小儿抽动症,小儿脑发育不良,小儿麻痹,小儿神经受损,小儿癫痫,小儿铅中毒,小儿遗尿症,小儿面瘫,小儿三叉神经痛,小儿面肌痉挛,小儿脑萎缩,小儿脑出血,小儿偏瘫,小儿偏头痛,小儿脊髓损伤,小儿截瘫等儿童疾病的治疗护理康复。

7.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为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如下:1、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2、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3、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为

8. 如何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儿童康复中心申请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场所(场所包括行管用房和各种功能教室及康复训练室);2、有几名经过专业培训的康复训练师资人员;3、有不少于2万元的周转资金。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流程。1、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2、审核。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级残联组织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地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二、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地户籍,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2.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当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现场或网上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监护人无法申请的,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3.残疾儿童申请的康复救助服务,自县级残联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期的须重新申请。三、康复中心的职能与任务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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