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什么意思?仲裁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14:24

1. 诉讼是什么意思?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一词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居中的意思,“裁”表示衡量、评断、作出结论的意思,所以“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

诉讼是什么意思?仲裁是什么意思?

2. 仲裁诉讼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 所谓的诉讼仲裁是什么意思

诉讼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其纠纷。例如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争议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根据仲裁协议依法申请仲裁裁决。
一、运费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运费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运费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亦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双方运费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的方式。但是申请仲裁,需要以有效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约定的有效仲裁条款为前提。无法解决纠纷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劳动仲裁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吗
1、仲裁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所谓的诉讼仲裁是什么意思

4. 诉讼仲裁是什么意思?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它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一、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
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如下:
1、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经济纠纷。在发生经济纠纷后,买卖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已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2、他人调解处理解决经济纠纷。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理由,不能达成谅解,需要双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调解;
3、指定机构仲裁解决经济纠纷。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今后如有经济纠纷,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或在经济纠纷发生之后, 买卖双方相互订立协义指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4、司法机关审理。司法机关审理即向法院诉讼。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调解未果,又无诚意达成仲裁协议,只能由司法机关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作出最后的判决。
二、如何联系房管部门投诉房子
应该申请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5. 诉讼仲裁什么意思

法律上的仲裁是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解决纠纷的意思。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
2、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法律上的仲裁是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等意思,仲裁的程序需要按照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组成等进行,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庭作出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病假期间被公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作出了详细规定。
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的
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诉讼仲裁什么意思

6. 仲裁跟诉讼是什么意思

解决纠纷并不是只有诉讼这一种方法,还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书也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仲裁和诉讼分别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决纠纷并不是只有诉讼这一种方法,还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书也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仲裁和诉讼分别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仲裁是什么意思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它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二、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启动的前提不同      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      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诉讼的条件要宽泛得多。      (二)受案范围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件。而对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可诉讼有门。      (三)管辖的规定不同。      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裁决水平高、信誉好的仲裁机构,而不论纠纷发生在何地、争议的标的有多大。      人民法院分为四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指导的职能,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及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得随意选择。      (四)选择裁判员的权利不同      在仲裁中,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而诉讼之中,当事人无权选择审判员。但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审判员回避,或者要求将审判由简易程序(只有一位审判员)转入普通程序(三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五)开庭的公开程度不同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六)终局的程序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但劳动争议仲裁是个例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然也存在特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定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七)强制权力不同      仲裁机构对于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无权行使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则可以对干扰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当事人拒不履行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时,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持裁决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决定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三、劳动争议仲裁被诉人和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被诉人是指被申诉人指控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争议诉讼被告是指被原告指控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正确地确定仲裁被诉人和诉讼被告也非常重要,如确定不当,任何仲裁或诉讼请求均会被依法驳回。      (一)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被诉人和劳动争议诉讼被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如前所述,申诉人和原告必须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那么与之发生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相应地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此反诉人和被告也应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具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与作为申诉人和原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相同,可详见前述的相应部分的内容。      2.必须是与仲裁申诉人或诉讼原告具有劳动关系且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或用人单位,特殊情形除外。所谓“特殊情形除外”是指在某些法律专门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与仲裁申诉人或诉讼原告无劳动关系,某些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也可作为仲裁被诉人或诉讼被告。比如上海有规定,劳动者被劳务输出后发生的工伤,其保险及补偿等一般由输入单位负责,但从劳动关系上讲,劳动者与输入单位之间并无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是同输出单位建立的。      综上所述。一般而言仲裁偏向涉及买卖双方,诉讼有可能会设计多方当事人,并且诉讼包含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仲裁和诉讼分别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7.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与诉讼有以下的这些区别:
一、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在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裁委员会而申请得到的仲裁,也是要有仲裁协议的,就是说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是纠纷发生前、发生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
二、两者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也有所不同:诉讼案件中审判员是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并且依照法院的指定,不能随便涉事当事人自己选择,但如果是有法定理由的涉案当事人则有权申请回避;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的有关人数和如何构成,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可以选定仲裁员的。
三、仲裁与诉讼开庭审理上也不同:法院开庭的一般审理会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到国家的机密信息或者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则不公开审理;但是仲裁庭的案件审理一般是不公开与社会进行的,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四、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也有所不同: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的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但是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比较大的处分权,因此,几乎案件的每一个步骤当事人都能对其控制其主动作为。
五、两者监督程序也有所不同:我国法院对于案件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判决,若有错误,可采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设立。而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只是适用于相关的司法监督程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8.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答: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仲裁与诉讼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开庭审理上、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监督程序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