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干什么呢

2024-05-09 06:48

1. 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干什么呢


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干什么呢

2. 律师事务所是干嘛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3. 律师服务所是干什么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关于什么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一般是怎么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解答吧。一、什么是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二、律师事务所委托收费一般是怎么样的      1、刑事案件一般分阶段(分别为侦查、检察、审判阶段)收费,也可以与律师协商全程委托。一般费用范围:8000-50000元左右      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并根据所处诉讼阶段的不同享有不同的权限。      2、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民事收费标准: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都是按比例收费的。一般在1%-10%左右。      3、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4、国家赔偿案件一般是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20%左右,但最低不超过2000元。三、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是什么      1、律师事务所就是律师执行职务,为他人服务的办公地点,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可以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既可以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也可以作为法律顾问的角色,帮助大家解决一些问题,或者当涉及一些民事或刑事案件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委托者来帮助自己维护相关权益。      2、其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具备专业能力,因为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法律服务,如果不具备这种专业能力是无法做出品牌效应的,也有定期对律师进行有效培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服务所是干什么的

4. 律师事务所是公司吗

答:   律师事务所不同于企业和公司,是在《律师法》的前提下成立的。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我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

5. 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同时,根据《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是干什么的

6. 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的工作内容是:1、为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2、草拟、审查法律文书;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4、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5、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7.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专业的吗?

对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监督本所律师和辅助人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接受本所监督管理,遵守本所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本所的形象和声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律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表彰奖励制度,对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表现突出的律师予以表彰奖励。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要求规定:
1、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2、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专业的吗?

8. 律师是干什么的

童年时,身处大草原乡村僻壤,不知律师为何物,就知道大律师施洋;八十年代中期,家乡破获了一起偷盗牲畜的大案。草原上偷盗牲畜最为人们所不齿,也是毁掉人们生计的行为,等同于烧毁农村的粮食。该团伙盗窃牲畜数量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群情激愤,似乎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终于基层法院开庭审理(那时基层法院可以判处死刑案的),对于主犯奔着就是死刑去的;殊不料他们的辩护律师是北京请来的,与当地法官、检察官激辩法庭,场面上“不敌律师”,后来,律师被“请出法庭”。当时的记忆就是律师为“坏人”说话,律师还可以被赶出法庭。他们怎么不像大律师施洋呢,那时的我还是很纠结的。
上学后,律师出现在文学以及影视作品中,形象越来越丰满。《天使的愤怒》里的詹宁弗帕特里克,《你为谁辩护》里的梅臻、方泊定;再后来,田文昌等一批知名律师们不断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一个个慷慨激昂,义正言辞,律师在我的印象里应该就是正义的化身。
执着于自己对法律的信仰,追逐大律师们的脚步,我这个理工科的毕业生终于有幸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初生牛犊,给自己立下
“不因穷人的贫穷而拒绝辩护,不因富人的富有而谄媚”的信条。遇到不公拍案而起,为维护正义分文不收而仗义直言;曾经也是慷慨激昂,据理力争,也曾步步掣肘,举步维艰。走过数年,发现应了王国维所说的第二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律师不应该是正义的维护者,他应该有更多的内涵。
从小到大,我们熟悉了包公断案传奇、狄仁杰断案传奇等等断案高手们经典故事;觉得他们太神奇了,几番推理,让嫌犯哑口无言低头认罪,最后加一句“供认不讳”(沿用至今)。是啊,自由心证加上公权力的助阵,这才有了“人犯王法心无主”的老话。在现代呢,于是就有了佘祥林,有了赵作海,但他们还是有幸运的一面的,那就是真凶落网了。还有很多悬案呢,真凶会出来解困吗?要知道佘祥林们最初被判也是民心所向呀。一个错案等于一个冤案加一个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公权力没有制衡,对于不懂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太强大啦,没有法律专业的知识,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被冤枉的也在所难免。那么制衡这个公权力,就应该是律师的刑事诉讼案中职责所在啦。于是律师们站出来了,他们要让罪犯公正的得到罪刑法定的判处;被冤枉的犯罪嫌疑人得到无罪的判决。
“路漫漫而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路虽艰,仍见前行。律师就不应该是正义的维护者,应该是权利的制衡者,不止在刑事诉讼他应该被赋予更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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