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只写了担保人属于什么担保

2024-05-05 05:54

1. 借条上只写了担保人属于什么担保

法律分析: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上只写了担保人属于什么担保

2. 借条上担保人是什么

借条上的担保人的责任是担保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即以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 在借条上写担保人

借条有担保人的写法:首先是标题部分,要写上借条两个字,接着是正文部分,依次写上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借款金额、借款原因、利息计算方式等,其次是写上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在后面再写上担保人的名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说明提供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最后由借款人与担保人共同签名即可。
一、欠条怎么打正确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私人借款借条怎么写
私人借款借条书写流程如下:
1、拟标题,在纸的正中间写上“借条”两个字或者“借款合同”四个字;
2、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标注清楚;
3、借款事由,可以简明扼要写清楚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额,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5、借款期限,要写明借款的起止日期,以及逾期不还的解决途径;
6、借款利息,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7、落款签字盖章,如果有担保人,也需要担保人签字盖章;
8、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指印,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三、怎么的借条有法律效力
借款人真实意愿、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借条通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写借条除了要写上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金额、借款原由等,还需要注意尽量不要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文字,简洁明了的借条才是标准的借条,比如不要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话语,以防之后会产生债务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借条上写担保人

4.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是留置送达或是送达给被告同住成年家属,则要等到开庭时,看被告是否到庭,被告如果到庭,承认其就是原告所起诉的人,借条是其出具的,等于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如果被告到庭但是不认可借条是其出具的,但原告明确指认被告就是原告起诉的借款人,则原、被告任何一方均可通过申请司法笔迹鉴定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一、借款担保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有效期多久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 借款条是否可以只写担保人

借款条上写了担保人,如果借款条具备下列要件有效: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和担保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借款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条是否可以只写担保人

6. 借条上只写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7. 担保人是实际借款人,借条是借款人写如何立案

1、借款人向担保人写有欠条的,如果没有实际的欠款事实发生,欠条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但欠条无效的,不影响担保人在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向债务人追偿其承担责任的数额。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是实际借款人,借条是借款人写如何立案

8. 借条上只写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