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2024-05-08 02:24

1.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没有问题,因为有的离职证明是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日期算的,有的公司试用期结束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才会导致离职证明上的时间和简历上的不一致。
离职是消极态度不断恶性循环的产物,这种累积效应与生态效应不可忽视。组织的能动作用不仅表现在可以调节组织因素,还表现在影响个人因素。



扩展资料:
随着经济、技术和人口环境的变化,劳动力价格不断变化,由此导致个体的期望价值不断变化。另一方面,离职本身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最活跃因素,,离职的原因成为劳动力市场完善的方向。其结果导致待遇从量上不断提高,从形式上不断翻新。
二者的交互作用形成厂商不断推出新型激励因素,劳动力市场不断将其转化成保健因素。激励与保健因素不再截然分开。离职引入了劳动力竞争机制,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同样缺乏避免离职的能力。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2. 简历时间和离职证明时间不一样怎么办

  劳动者简历时间和离职证明时间不一样,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日期为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书面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没有问题,因为有的离职证明是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日期算的,有的公司试用期结束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才会导致离职证明上的时间和简历上的不一致。
离职是消极态度不断恶性循环的产物,这种累积效应与生态效应不可忽视。组织的能动作用不仅表现在可以调节组织因素,还表现在影响个人因素。



扩展资料:
随着经济、技术和人口环境的变化,劳动力价格不断变化,由此导致个体的期望价值不断变化。另一方面,离职本身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最活跃因素,,离职的原因成为劳动力市场完善的方向。其结果导致待遇从量上不断提高,从形式上不断翻新。
二者的交互作用形成厂商不断推出新型激励因素,劳动力市场不断将其转化成保健因素。激励与保健因素不再截然分开。离职引入了劳动力竞争机制,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同样缺乏避免离职的能力。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4.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摘要】
离职证明的离职时间和简历上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呐亲亲,劳动者简历时间和离职证明时间不一样,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日期为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书面证据。【回答】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5.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些公司要求严格,对这个东西很在意,有关诚信。一定要离职证明,可以说离职证明找不到,如果公司还要的话就把离职证明拿出来造上面两条看着办。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用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扩展资料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用:
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时应出具的证明,发生仲裁时一项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工龄的一项依据(若员工没有进行档案托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你工龄凭证之一,利于你年休假的计算)。
应聘时应出示的证明,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证明你工作经历的真实性。领取失业保险时需要用到(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中心备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施条例第24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书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6.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可以。
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用:
(1)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时应出具的证明;
(2)发生仲裁时一项强有力的证据;
(3)证明工龄的一项依据(若员工没有进行档案托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你工龄凭证之一,利于你年休假的计算);
(4)应聘时应出示的证明,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证明你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5)领取失业保险时需要用到(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中心备案)----仅限非本人意愿辞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施条例第24条) 3、建议:让用人单位写清楚你的工作期限,否则,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和一些说不清的事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拓展资料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7.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可以,但新的用人单位会有疑问,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以离职证明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建议你说工作一年包括之前的实习,后来的3个月算正式的。解释的时候就这样说,之前工作属于实习不算正式工作,后面的3个月属于正式的。
或是改简历上的日期。如果简历已经投递了,那就找个理由,可以说是简历上的日期实际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扩展材料:
离职证明应该在离职后出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也规定了不出具证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你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8.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可以。
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用:
(1)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时应出具的证明;
(2)发生仲裁时一项强有力的证据;
(3)证明工龄的一项依据(若员工没有进行档案托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你工龄凭证之一,利于你年休假的计算);
(4)应聘时应出示的证明,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证明你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5)领取失业保险时需要用到(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中心备案)----仅限非本人意愿辞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施条例第24条)3、建议:让用人单位写清楚你的工作期限,否则,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和一些说不清的事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拓展资料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