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2024-05-17 04:04

1.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2.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上线后,协议方式交易规则发生了什么变化?协议方式交易规则在最小申报数量、结算方式、定价委托处理方式、单笔申报上限、接受申报时间、 行情信息和收盘价计算方式等发生变化。
  
  2014年5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上线后协议方式交易规则主要有什么变化?
  1、最小申报数量
  上线前: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30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上线后: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结算方式
  上线前: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上线后:多边净额担保交收。

  3、定价委托处理方式
  上线前:价格相同、方向相反、定价委托不能成交。
  上线后:收盘时自动匹配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

  4、单笔申报上限
  上线前:无。
  上线后:100万股。

  5、接受申报时间
  上线前:9:30-11:30 13:00-15:00。
  上线后:9:15-11:30 13:00-15:00。

  6、行情信息
  上线前:逐笔发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和买卖双方代理主办券商等。

  上线后:逐笔发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和买卖双方代理主办券商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等。
  

3.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4.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规定?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5.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6.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7.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以上便是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具体内容了,在此真心奉劝广大股民,股票市场虽然是一个赚钱很快的地方,它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一夜暴富,但也可以让你一夜之间一无所有,有利有弊,所谓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对于在股市中打拼的人,建议能理性投资,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风险时时存在在每个地方,一旦失足,就容易酿成大祸。
一、新三板算不算上市公司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
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10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新三板的交易场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有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都符合证券交易所要求。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8.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一、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自然人投资条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
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
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
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制定数量的股份,主办券商接到此委托后,并不积极作为,寻找相应的买家或卖家,而是将定价委托申报至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登记备案,并等待一个认可此价格的买家或卖家出现,对手方如同意此定价且愿意为此交易,仍需委托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委托,一旦该委托由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并在标的股份存在且充足、买方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成立。
但这两种方式最终都需要主办券商代理。
五、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
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投资者委托交易。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分级结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