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劳动合同

2024-05-18 05:01

1. 厦门市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厦门市劳动合同

2. 厦门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中的工资标准怎么填写

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额填写。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劳动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怎么填?

专用条款是针对性的,必须填写。你可以看下,通用条款是不完全的,一些重要内容都需要在专用条款里说明的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怎么填?

4. 厦门市劳动合同版本应该是怎样的啊?在网上看到好多,就是不知道要选哪一个?

  以下,是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范本的目的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何订立合同,范本仅起指导作用,并不一定要严格按范本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其它事项,只要不违反劳动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即可。

  劳 动 合 同

  (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住所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   日至(上个月/当月)  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这一条就自由补充以上规定未尽事项)

5. 签劳动合同,劳动局会把劳动合同挂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吗?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当天将员工的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备案,在员工离职时进行解除备案。所以是会挂在上面。

签劳动合同,劳动局会把劳动合同挂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吗?

6. 厦门市劳动合同和青岛市劳动合同一样吗?

劳动合同范本全国都是一样的,可以通用的,但有些特别条款的内容,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一致的意见进行补充

7. 厦门市企业合同工离职档案寄存

如果辞职,工作单位会要求你的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或新的工作单位保管。
    一、档案随户口,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存档。大学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流程是:(一)二分。二分即毕业生是在毕业时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二)派遣。派遣即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三方协议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指定的人才中心;(三)专升本。专升本即参加学校升本考试且被录取的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形式邮寄或毕业生本人提交到本科录取学校。
    二、有工作单位且现工作单位是否要求调档。(一)如果你现在工作单位是国企或者企事业单位,具有接收档案人事权,凭现工作单位开具档案调函到你档案原存档人社局办理调档手续转入现工作单位。(二)如果你的单位没有接收档案人事权,但你的单位在人才开户,委托人才代管你单位的人事档案,凭现人才开具档案调函到你档案原存档人才办理调档手续转入先工作单现。(三)如现工作单位无接收档案人事权或不要求档案,档案无须转递,保存在原存档机构或转回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保管。
    三、无工作单位即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开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由原存档人才通过机要邮寄的现存档案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四、改派即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毕业两年之内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两年之外在人才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带上报到证和毕业时签约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新单位需要档案需提交与新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无工作单位无效提交三方协议。

厦门市企业合同工离职档案寄存

8. 办居住证厦门市是房东给合同还是公安局有合同吗

办理居住证,应该先去你所在的社区,   这是一,应该还要有你的租房证件,合同或者本,  先去社区,那里是第一步,你就都明白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