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手续

2024-05-11 03:51

1.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手续

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如下: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手续

2. 一般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办理?

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第二步: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一、持有股权收益权要质押吗
股权收益权在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办理质押相关手续的。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的红利,但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股权办理出质后不能随意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股权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质权人就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股权是指股东对其所投资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股权出质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公司可以将股权进行出质。公司在申请股权出质时,申请书上会出现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股东质押借款,但需要经出借人的同意,并且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质押股权要签订质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手续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手续:
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
一、股权出质出质无效意味着什么?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未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则股权出质无效:1、主合同无效。2、从合同无效,即质押合同无效。3、未办理质押登记。股权出质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将质权登记于备案的股东花名册上,如果未办理登记手续,股权出质行为不生效。
二、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怎样维权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即股权质押登记非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要求;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可以将有关材料带到法院起诉维权。但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未进行股权质押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未生效。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手续

4. 股权质押需要办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

5. 股权质押手续是什么?

  (一)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三)向工商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理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质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手续是什么?

6. 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依照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进行股权质押登记。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一、民法典股权质押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权质押后不能再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后还能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进行股权质押登记。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有: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股权质押实现方式有什么?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1、股权质押如何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2、股权质押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物的不可分性。二是指对出质标的物的股权的全部权能的一体处分,而不允许分割或只处分一部分权能。这是由股权的不可分性所决定。

股权质押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8. 公司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手续:
1、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质押合同等材料;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质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之后谁来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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