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2024-05-03 16:03

1.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有效的。因为登记是为了公示,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一、股权变更多久做一次合适
股权可以随时变更,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的进行即可。股权变更需要准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二、节假日签合同是否生效
节假日内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则不管是什么时间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车库转让协议书有效吗
当事人与他人签订的车库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和合同内容确定。如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2.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协议本身是有效的。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才能完成股权的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关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以下事项有关:
(1)股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还要确保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涉及审批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也会有影响。
(4)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则要考虑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有效的。因为登记是为了公示,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否有效

4.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关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以下事项有关:
(1)股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还要确保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涉及审批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也会有影响。
(4)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则要考虑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一旦生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即发生股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5.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首先,公司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公司管理规范,并未明确把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因此,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只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情形。依据该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没有转移。
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实质上这是一种股权过户行为。受让人必须根据与转让人的股权转让合同接受公司股权的让度,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最终取得股权,才能对公司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义务,才能对抗他人。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规定,是否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应有任何影响。
其次,工商变更登记更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就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受让方就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承继转让方原来在该公司的股东权益,该公司的股东也不可能再将同一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必再经过工商的变更登记。况且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公司的责任,因此,是否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6.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登记变更

法律分析: 一、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
二、首先,公司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公司管理规范,并未明确把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因此,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只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情形。依据该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没有转移。
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实质上这是一种股权过户行为。受让人必须根据与转让人的股权转让合同接受公司股权的让度,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最终取得股权,才能对公司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义务,才能对抗他人。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规定,是否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应有任何影响。
三、其次,工商变更登记更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就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受让方就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承继转让方原来在该公司的股东权益,该公司的股东也不可能再将同一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必再经过工商的变更登记。况且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公司的责任,因此,是否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7. 不进行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不进行变更登记股权受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转让人在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告知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其在转让合同中的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生效与变更股东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问题,其功能是使股权的变动产生公示的效力,而不是股权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无论登记与不登记,新股东的实际权利已开始行使,其股权的享有和行使并不以变更登记为条件。
一、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1.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应该查清的事项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等情况。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2.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生效条件、出让方的通知义务。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4.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5.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因各地工商局要求的流程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时建议您先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二、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问题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不进行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8. 股权转让协议未变更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后未变更登记协议还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
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效力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认定,一般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2、转让的标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
3、股权转让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在认定合同效力时除了注意对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外,也应特别审查股权转让的方式是否合法。
4、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当事人一方是否构成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并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
1、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意义。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这种登记起到一种公示作用,登记之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反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注意:股权转让属于非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所以,股权变动不是公司规定的必须登记的事项。
2、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非书面合同形式的,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协议以书面形式签订比较正规,也可以避免产生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过股东会决议(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股东权之权能包含: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
三、股权转让的要件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3、公司法规定:依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整个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只有在股权转让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记载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