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转院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7 00:56

1. 开转院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开转院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2. 办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可能是你转院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医院会有意见,建议你还是尽是私下找医生协商,必要时送点礼。祝办事顺利。

3. 开转院证明需要哪些程序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1、主治医生签字,根据各地区情况不一样,需要多位医生签字,具体以该医院规定为准,可以直接咨询主治医生。
2、签完字后让医院盖公章。
扩展资料
以泰安市举例:
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执行分级医疗和逐级转诊制度。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在市直定点医院之间转院治疗的,须填写《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由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同意后实施,2日内由转往医院报市医疗保险处备案。
参保人员患病确需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须经市中心医院、解放军88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科主任提出转诊意见。
填写《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由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登记,报市医疗保险处批准后执行。
其中转院到济南等16市我省确定的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按照以上规定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备案信息上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到就医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住院相关手续即可联网。
转诊转院治疗手续一次性有效,时间最长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需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延期手续。
参考资料:
泰安市徂徕山林场—转院办理步骤

开转院证明需要哪些程序

4. 开转院证明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转院证明一般不需要本人去开,需要携带本人及办理人身份证明同时还要携带疾病诊疗证明这个具体你要咨询下医院的医务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同时,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质有待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老龄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威胁持续存在。境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加大传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输入风险。大气等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要求卫生与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此外,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尚未根本改变,优质医疗资源尤其缺乏。二是基层服务能力仍是突出的薄弱环节,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服务设施和条件需要持续改善。三是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四是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亟需转变。

5. 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6. 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法律依据:《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7. 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1、主治医生签字,根据各地区情况不一样,需要多位医生签字,具体以该医院规定为准,可以直接咨询主治医生。
2、签完字后让医院盖公章。
一、转诊备案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转诊备案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当参保人的病情确实需要到医疗水平更高的医院进行诊治时,在参保人或其家人提出申请后,主治医生会填写相应的诊断证明和相应的异地转诊审批表;
2、拿到了异地转诊审批表之后,需要带着审批表到医院的社保窗口进行审核盖章,在院领导签字之后该审批表才能生效;
3、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相应的诊断证明和异地转诊审批表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是指参加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原新农合)的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必须填报的表格。因长期居住、长期工作等原因,在外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需持参保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委托人办理的除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外,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登记手续。申请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并生成《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保存后,经办人员将登记信息即时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
3、打印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其中一联交给申请人。
若在备案期内,异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需再次办理转院或入院,则可直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备案人员如发生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状态变更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修改备案人员参保状态并上传变更信息。
二、社保转诊流程有哪些?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三、转院证明可以补开吗?
可以。危重病人急需转诊转院时,可先转诊转院,转诊转院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参保人员由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8. 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一、转院手续怎么办理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二、异地转诊手续怎么办?怎么预约呢?
一般来说办理异地转诊是由于患者病情的需要,医院才会同意办理,这个需要主治医生给出诊断证明;如果当地医院能够治疗的疾病,他们一般不太同意办理转诊,因为这会占用他们的公共医疗金。提前联系患者的主治医师,由主治医生填写《某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还要附上专家会诊意见,经医院医保处审核,院领导签字。另外还要准备好其他的相关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的检查结果、医院诊断证明。材料都准备好了之后,携带上述材料,去当地的社保局相应窗口进行审核备案,这样异地就医后就可以方便的报销了。社保局的备案手续完成之后,就可以转诊转院了,在异地医院就诊后要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带回,到当地社保局相应窗口进行费用报销。
三、法律规定的转诊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转诊适用条件有:
1、 如果病人受到客观医疗技术和条件的限制,的确有转诊的现实需要;
2、医院充分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经过患方知情与同意;
3、患者并非患有危急重等病症,并且符合转院的临床指征。
如果符合上述三个转诊适用条件的病人,是可以进行医院转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