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证和最低生活保证金一样吗

2024-05-11 22:20

1. 低保证和最低生活保证金一样吗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
(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 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1]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1] 

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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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求法
生活需求法又称“市场菜篮法”,根据当地维持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务列出清单,根据市场价计算需多少现金,此金额即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国际贫困标准法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
最低生活保障
把社会平均收入的50%到60%作为贫困线。

生活形态法
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选出若干剥夺指标,即被舍弃的方式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及被调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及消费收入,得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法是根据恩格尔定律得出的方法,统计学家恩格尔在大量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家庭收入越高,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越小,反之则相反。国际社会一般把食品支出占家庭支出的60%作为贫困线,得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救助标准。

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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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
最低生活保障
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证和最低生活保证金一样吗

2. 最低保障金是什么

最低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特点如下: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一、年收入15000算低保吗
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可以纳入低保。低保申领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有营业执照不能申请低保吗
有营业执照不能申请低保。有营业执照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会被拒绝。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三类: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3. 最高保证金是多少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对保证金数额的上限都没有作出规定。
公安部《规定》第75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4条规定:“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的数额,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1000元以上的保证金。”《取保候审规定》第5条也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这些解释对保证金数额的上限都没有作出规定,使得实践中保证金收取数额失控,某些司法机关以过高的保释金要求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从根本上不利于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保证金的数额有关规定: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一、取保候审的方式
1、保证金
2、保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9(39)号】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最高保证金是多少

4. 低价风险保证金

法律分析:低价风险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出现由于投标价,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低价风险保证金

低价风险保证经含义防止出现就是由于投标价价,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就是为防止出现投标价低,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摘要】
低价风险保证金【提问】
低价风险保证经含义防止出现就是由于投标价价,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就是为防止出现投标价低,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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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风险保证金

6. 什么是最低保证金初始保证金维持保证金这三者是什么关系

1、最低保证金:是交易所要求的最低保证金,是任何公司都不能越过的底线;
2、初始保证金:期货市场交易者在下单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按规定存入其保证金帐户的最低履约保证金,是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作为权益必须支付的金额占证券全部市场价值一定比率的保证金。
3、维持保证金:客户必须保持其保证金帐户内的最低保证金金额。
三者的关系:三者都是为避免市场风险而准备的。当市场出现不利于投资者的变化时,这些存款便可以作为一种保障,以免投资者因任何价格的不利变化而不履行合约给交易对方造成损失。

扩展资料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三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7. 保证金的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0630]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0404]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核算标准保证金金额核算标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权证折算率为0%。

保证金的相关依据

8. 低价风险保证金有限额吗?

投标中有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在都可以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投标方不需要再用现金的方式递交,(可以为投标方节省不必要的资金)【摘要】
低价风险保证金有限额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低价风险保证金是没有限额的,基本是在合理范围内【回答】
投标中有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在都可以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投标方不需要再用现金的方式递交,(可以为投标方节省不必要的资金)【回答】
只需要找担保公司代办银行保函,收取一定手续费即可。【回答】
低价风险保证金一般都不会很高的,按项目大小来评估,基本也就五千、一万块钱【回答】
低价风险保证金超过投标价合理吗?【提问】
低价风险保证金超过投标价不合理【回答】
低价风险保证金超过投标价这是乱收取保证金,进一步排除潜在对手【回答】
比如招标价3万,投标价一万,却要求缴纳2万低价保证金【提问】
限制竞争的意味【回答】
那这样不合适的【回答】
低价保证金三千块钱差不多了‘’【回答】
是不合适还是不合规或者不合法?【提问】
这个是不合适的,法律对此上限没有明确规定【回答】
有没有法律规定最大多少倍差价的限额【提问】
这个和合法合规没有关系,只是不合理【回答】
哦,谢谢【提问】
法律没有规定最大多少倍差价的限额【回答】
望我的回复能给到您帮助对您有用哦【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