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质灾害防治不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2024-05-12 06:50

1. 哪些地质灾害防治不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以下地质灾害防治不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应由发展改革、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旅游、铁路、电力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治理的地质灾害。 
(二)应由厂矿企业负责治理的地质灾害。
(三)因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哪些地质灾害防治不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