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员。协助李鸿章办洋务,历任轮船招商局督办,中国电报局总办

2024-05-18 18:42

1. 清末官员。协助李鸿章办洋务,历任轮船招商局督办,中国电报局总办

盛宣怀,“中国实业之父”和“中国商父”

清末官员。协助李鸿章办洋务,历任轮船招商局督办,中国电报局总办

2. 李鸿章那一年建立电报总局??

(1880)八月中旬,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奏准筹设津沪电报线时,在天津成立官办的津沪电报总局,委派盛宣怀为总办。

3. 他是清末参与洋务运动的官员,创造了十一个“中国第一”,他是谁

洋务派中有一位官员,他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十一个“中国第一”,为近代中国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这位官员叫盛宣怀。
公元1872年(同治十一年),中国第一家民用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
公元1880年(光绪六年),中国第一家电报局“中国电报总局”;
公元1886年(光绪十二年),中国第一家内河航运公司“山东小火轮公司”;
公元1889年(光绪十五年),中国第一条铁路干线“京汉铁路”;
公元1894年(光绪二十年),中国第一家纺织企业“华盛纺织总厂”;
公元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国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北洋大学”;
公元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国第一所师范大学“南洋公学”;
公元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
公元1904年(光绪三十年),中国第一家红十字会“上海万国红十字会”;
公元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中国第一家钢铁煤联合企业“汉冶萍公司”;
公元1910年(宣统二年),中国第一家公共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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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清末参与洋务运动的官员,创造了十一个“中国第一”,他是谁

4. 哪位清朝官员创造了11项中国第一,被称为中国商父

盛宣怀(1844—1916),清末官员,官办商人,洋务运动主将,有“中国商父”之 称。盛宣怀一生创造了11项“中国第一”:参与创办中国第一个民用洋务企业——轮船招商局;1880年创办中国第一个电报局——天津电报局;1886年创办中国第一个山东内河小火轮公司;1896年接办汉阳铁厂,垛渐发展为真正的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建成中国第一条铁路干线一-卢汉铁路;1897年创建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1895年办成中国第一所正规大学——北洋大学堂;1897年在南洋公学首开师范班,这是中国第一所正规的高等师范学堂;1902年创办中国勘矿总公司;1904年在上海创办红十字会;1910年办成私人的“上海图书馆”。

5. 清朝末期的经济是怎样的

  一、清末经济立法的产生及发展阶段(一)甲午战争后到清末"新政"前的经济立法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洋务运动开始了中国近代机器工业,但此时的工业尤其是采矿、航运、铁路等大型产业部门仍然是由政府以官办的形式垄断经营。这些官办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及经营方法与古代官营手工业作坊或官办矿场并无质的分别。除工业、运输业有一定的发展外,其他近代经济部门如银行业还尚未萌芽,因而以调整近代经济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近代经济立法当然也没有发生。到七十年代,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业的一切弊端的官办企业陷入了困境,再加上政府委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它们几乎已经无法进行再生产。甲午战败以后,清政府财政更加困难,对官办企业不可能继续投资。这一局势迫使清朝政府改变原来完全由国家垄断一切重要产业的经济体制,迫使其允许私商参与上述产业的兴办,因而具有近代化色彩的经济管理法规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制定颁布的主要经济法规有:1898年公布的《内港行船章程》、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及1897年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上述法规分别对私商开放了新式轮船在内河的自由营运与贸易,以及采矿、铁路运输的经营。
  (二)清末"新政"时期的经济立法
  庚子变乱后,清政府为应付政治与财政危机,宣布实行"新政"。因经济体制的改革较之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安全些,因而"新政"首先是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传统的工商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宽对私人资本参与近代工商业的限制,制定法律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并保障其利益,兴办近代金融业等等。其主要的经济立法如下表:


  1903--1911年清末公布的主要经济法规一览表类别法规名称公布时间综合性法规《商人通例》与《公司律》1904年1月21日《破产律》1906年4月25日部门经济法规商标与专利法规《呈请专利办法》1904年6月23日《改订商标条例》1904年财政法规《试办全国预算暂行章程》1911年2月12日《清理财政办法》1908年12月21日《清理财政章程》1909年1月11日金融法规《试办银行章程》1904年3月《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1909年7月23日《大清银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交通银行则例》1907年12月8日《银行通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币制则例》1910年5月23日《兑换纸币则例》1910年6月16日矿业法规《筹办矿务章程》1902年3月17日《矿务暂行章程》1904年3月17日《大清国矿务正章》1907年9月20日交通运输法规《重订铁路简明章程》1903年12月2日社团法规《商会简明章程》1904年1月11日《商船公会章程》1906年2月11日《农会简明章程》1907年10月20日
  二、清末经济立法初步构建了中国近代化的经济制度体系(一)工商管理体制的近代化
  19世纪60年代以前,清政府掌管全国工商与财经事务的职能机构分为三大系统:管理全国官营手工业的工部系统、管理全国税收及专卖的户部系统以及负责宫廷、皇族工商及财经事务的内务府系统。这种工商管理体制的弊端在于:其一,工部与户部对官营手工业的管理采用的完全是行政的方法,对工商资源的配置完全基于国家的需要而不是从社会利益,更不是顺应市场的需要安排;其二,户部对私营工商业所关心的只是收取税款,以及尽可能的限制,以保证国营手工业与专卖利润,而完全缺乏服务的职能;其三,内务府的设置不仅使工商管理机构重叠设置,而且使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需要更趋背离;其四,工部与户部都缺乏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系统,如户部内部不是依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单元分司,而是以省为单元分设14清吏司,从而形成了以分散管理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各地方的经济管理权主要掌握在督抚手中,不利于经济的统一,因而也就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又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形成的重要前提。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一切洋务包括通商事务。后来,总理衙门的职掌逐渐扩张,凡有关铁路、电报、关税、矿务、制造、贸易等近代工商事务均由其掌管。但这一体制具有很明显的弊端。首先,总理衙门对近代工商经济的管理只是兼职而并非专门机构;其次,其下所设南、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仍以地域而不是以经济部门为单元进行管理,比如对铁路、通讯等事务,还是由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分别在所辖区域内行使管理权,事权仍无法统一。
  甲午战争以后,在维新派的促动下,清朝政府对工商管理体制进行了有限的改革,开始根据近代经济部门的分类设立矿务铁路总局,管理矿务和铁路;设立农工商总局,管理农工商事务;各省设立商务局管理本省商务。这一次改革初步改变了经济管理主要以地域为单元的模式,开始尝试以经济部门为单元实行系统管理,并从单纯的行政型控制渐变为含服务性的管理。根据总理衙门奏请在各省设立商务局的奏折所言,商务局的职责是"将该省物产行情,综其损益,逐细讲求。其与洋商关涉者,丝茶为大宗,近则织布、纺纱、制糖、造纸、自来水、洋胰子诸业,考其利病,何者可以敌洋商,何者可以广销路,……经督抚为之提倡" 。但这一改革是有限的。首先,上述机构在职能上很不明确,还未能完全摆脱古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兼行政与经营于一体的模式。光绪皇帝在颁发成立矿务铁路总局的上谕时,只是笼统地说"所有各省开矿筑路一切公司事宜,俱归管理",其后颁布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也没有就铁路总公司、矿务局与矿务铁路总局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从各省商务局的实际活动看,商务局既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可从事经营活动。1896年初,张之洞奏准用息借商款60万两,另加息借官款,作为设立苏州商务局的股本,从事商业经营。山西商务局根据它的集股章程,负责"一切招商集股事宜"。这样的商务局,更象是一个官督商办的公司,而不是政府管理商务的机关。其次,新体制也并未能完全打破经济管理以地方为主的传统格局。如在关于设立农工商总局的上谕中没有说明总局与各省由督抚设立的农工商分局之间的隶属关系,各省农工商分局被控制在督抚手中。最后,新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权力非常有限。如各省商务局的职能性质主要还不是行政机构,而只是向督抚提供信息的咨询机构;关于农工商总局的职权,上谕也仅规定为对农工商事务"随时考察"具奏,显然它还不具备统一管理全国农工商事务的权力。戊戌变法失败后,农工商总局即被取消。
  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于1903年8月设立商部,作为统辖全国农工矿商诸业的最高领导机构。商部仿日本下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分别管理招商、农务、路矿、工商等方面事务。新设商部要求实行服务性管理,要求在"所有商人求见或投递禀牍及面诉商情自当输诚以待,破除京外衙门吏阻隔之弊"。1906年7月实行官制改革时将商部改为农工商部。1907年6月,将原属农工商部的交通及邮政事务单独划出,新设邮传部作为最高交通运输管理机关。地方商务管理机关则渐有垂直之象,先是商务局改隶商部与地方督抚双重领导,其后于1908年5月各省设立的劝业道也被置于督抚与商部双重管辖之下。
  "新政"时期工商管理体制的又一重大变化是设立商会,实行商会自治管理。中国古代自唐朝始,政府要求同一地区的同业商人组织行会,一方面负责管理本行对内对外事务,另一方面又代表本行业商人接受政府分配的各项摊派任务。其对本行业的管理主要出于维护本地区本行业的行业垄断利益,对本行业成员的原料、市场及生产规模实行限制性分配,不允许行业外人员从事本行经营,以避免内外竞争,因而具有较强的行业与地域狭隘性。此外,由于行会为政府所扶持,因而也是政府勒夺商人的一个中介机构。1904年1月公布的《商会简明章程》改变了古代这种狭隘的行业管理模式。首先,商会是更大地域范围内所有工商业者的联合会,不再是较小地域某一具体行业的组织。依《商会简明章程》,商会最高可于省范围内组织。其次,商会的对工商业的管理方法不再是行会的壁垒式限制性管理,而是广泛地联络工商业者,为工商业者提供诸工商信息、商务合同公证、商务仲裁以及引导商家采用新式记帐方法等项服务,以促进工商各行业的共同发展。再次,商会还应当协助政府对工商业活动实行调控,对商人"攸关民生日用各物,无故高抬藉端垄断等情",予以稽查并适当处理,以维护社会利益。
  北洋政府直接继承并发展了清末确立的近代工商管理体制。1912年,主管工商业、农业与交通的三大经济部门的分别确定为工商部、农林部与交通部。1913年,工商与农林两部并为农商部,与清末无异。至于商会自治管理体制,1915年北洋政府修订公布《商会法》不仅重申了商会参与工商管理的职能,而且还明确规定,"(省)总商会、商会得联合组织全国商会联合会",进一步将商会的组织范围扩展到全国。
  (二)初步实行了从行政特许经济到自由主义法制经济的转型鸦片战争以后的清朝被迫开放了对外贸易,但对国内的工商业经济仍然很大程度地保留了古代的行政特许权制度。如在甲午战争以前,矿业、铁路、轮船运输等仍只能由政府经营,私商经营必须获得政府的行政特许,如1872年清政府同意以民营企业身份出现的轮船招商局向政府作若干"报效"为条件,特许其开办轮船运输。其他工商业虽一般允许私商经营,但也存在着不成文的"专利"垄断特许制度。如上海机器织布局获得了"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的专利,以致"从1882年到1891年的十年时间,中国没有出现一家私人资本主义纺织厂";天津电报局成立时,获得了清政府批准的经营商用电线和架设电线的专项特权。甲午战争以后,尤其是清末实行新政以来,清政府在绝大部分经济领域实行了较大程度的开放,允许并鼓励私商自由经营,初步形成了资本主义自由经营倾向。
  1895年,清廷电令各省督抚准许"内河行小轮以杜洋轮攘利",但尚未制定为法律。1898年,清政府始公布《内港行船章程》,规定"中国内港嗣后均准特在口岸注册之华各项轮船,任便按后列之章,专作内港贸易"。1896年初,御史王鹏运奏请清政府"特谕天下,凡有矿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请开采,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得阻挠",为清政府批准。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了私商自由经办铁路与采矿的权利。
  (三)开始引入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公司制,并将其法律化在十九世纪中期以前,中国民营经济组织的最高形式就是合伙。因合伙形式是一种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联合,因而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合伙制共同经营的特点限制了资金筹集的规模,难以满足近代工商业社会化生产对资金的需要;其次,合伙制要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风险很大的无限与连带的清偿责任,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最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方能作出,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合伙制的局限,再加上清政府对早期军事工业及其配套的民用工业的垄断政策,因而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清朝近代工业的组织形式仍以官办为主,民营企业极少。
  洋务运动中的官办企业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作坊的一切弊端,再加上政府委派的官办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造成了官办企业无法进行哪怕是简单的再生产,故而清政府不得不引入了西方公司制中的股份制,将官办企业租赁给私商,或在官办企业中注入商股。最早引入私商股份的是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到甲午战争前,就已经形成了清末第一次"公司热"。
  为了保证政府对这些股份化公司的控制,清朝廷迟迟不愿意颁布以保障商股利益,限制公权干预公司营运为主旨的公司法,而是以权利义务关系极其模糊的所谓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的体制来操纵这些实行了股份化的企业。所谓"官督商办",即公司资本全部由私商以股份方式筹集,但股东权利必须受政府的监督乃至干预。对这种企业管理模式,李鸿章在1872年在轮船招商局成立时概括了其大致原则。他说:"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由于清朝政府对官督商办的企业管理体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规,因而作为洋务专家的李鸿章的上述表述遂成为清朝官督商办制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虽引入了股份公司制,但却与西方近代真正的股份公司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西方的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来自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即使是政府股东也只能依其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政府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并无干涉之权。但在李鸿章确定的上述原则中,政府即使不投入任何股份,也有权干预公司经营,而且对公司盈亏不负任何责任。此外,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明确规定官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然导致政府委派到公司的官员尽可能地扩张其权力,从而造成官商之间更多的纠纷与矛盾。实际情况则是,在官督商办公司里,公司的总办(督办)、会办、帮办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大宪札委";商股则完全处于无权地位,"一切惟总办之言是听","商股虽经入股,不啻途人,即岁终分利,亦无非仰人鼻息;局费之当裁否?司事之当用与否?皆不得过问";许多公司都不按期召开股东大会,即使召开股东大会,"但都是敷衍塞责而已"。近代《公司法》的缺乏还使得各公司没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资格,从而任官宰割;不可能形成体现近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的权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其衰败的结果也就成为必然。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以及公司的因无序运作造成的衰败使得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人人视公司、股份为畏途"。晚清兴起的第一次"公司热"很快消退下去了。

清朝末期的经济是怎样的

6. 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轮船招商局,天津电报局,湖北织布官局的地位是什么(洋务运动)

洋务运动是一次失败的封建统治者的自救运动,失败的原因是因为社会没有推翻封建。洋务派的主观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而不是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它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但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近代企业。洋务运动为中国近代企业积累了生产经验,培养了技术力量,在客观上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为中国的近代化开辟了道路。

7. 盛宣怀的主要成就

参与创办第一个民用洋务企业轮船招商局;1880年创建中国第一个电报局天津电报局;1886年创办中国第一个山东内河小火轮公司;19世纪90年代后期建成中国第一条铁路干线卢汉铁路;1897年创建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1895年办成中国第一所正规大学北洋大学堂;1904年春在上海创办红十字会,并被清政府任命为中国红十字会第一任会长。 1872年他建议李鸿章用建造商船来提供建造兵舰的费用,被李采纳,李委任盛办理中国第一家轮船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这是盛办理轮船航运的开始。同年拟定中国第一个集商资商办的《轮船招商章程》。1873年, 轮船招商局正式营业,盛宣怀担任会办,从此他开始正式成为清末洋务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1875年李又委盛办理湖北煤铁矿务,从此盛又开始办理矿业。1909年盛宣怀鉴于“商业振兴,必借航业,航业发达,端赖人才”,在南洋公学增设航政科,办航海一班,后于1912年独立成为吴淞商船学院,是为今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前身。 1879年盛建议李建立电报事业,李采纳之,又命盛督办。1880年创建中国第一个电报局——天津电报局。1881年盛宣怀被任命为津沪电报陆线的总办,从此进入电讯业。1882年为了阻止外国人在中国沿海建立电报网,李委任盛建立上海至广东、宁波、福州、厦门等地的电报线。1883年盛宣怀督理天津海关,他挪用海关钱粮来资济电报事业,混淆各个部门的经费,因此受到处分,但因多方说情未被降职。 1892年起,他又开始在上海督办纺织业。1894年开办华盛纺织总厂;又以官督商办及官商合办名义,控制大纯、裕春、裕晋诸多纱厂。 1896年起盛宣怀开始督办铁路。因汉阳铁厂生产不景气,亏损严重,张之洞奏派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包括大冶铁矿、江夏马鞍山煤矿)。盛接办汉阳铁厂后,招募商股,将帅官办企业改为"官督商办",并改汉阳铁厂为总厂,委轮船招商局会办郑观应为总办,将大冶铁矿隶属总厂,接着便着手改造、扩充汉阳铁厂。针对汉阳铁厂缺乏燃料、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首先派委员带同外国矿师沿长江上下暨江、皖、楚西各境,搜求钻试,寻觅佳煤,结果觅得萍乡煤矿。遂向德国礼和洋行借德银400万马克作为资本,开办萍乡煤矿,解决燃料问题。随即奏派郎中李维格出国考察钢铁,求取炼钢新法,以提高产品质量。李在考察欧美钢铁工业的同时,找到汉厂产品质量低劣的原因。盛于是购置新机炉,全面改造铁厂。经过改造、扩充的汉阳铁厂,成为东亚"第一雄厂"。外人惊呼"中国醒矣"。但盛在改造、扩充汉阳铁厂时,为解决资金问题,在日本制铁所的诱惑下,以大冶铁矿得道湾矿山及矿局的全部财产作抵押,向日本兴业银行借款300多万日元,使大冶铁矿主权丧失。  甲午战争后,盛宣怀认为国家欲图自强,筹设学堂、培育人才是关键。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西国人材之盛皆出于学堂”。1895年10月2日,盛宣怀通过直隶总督王文韶,禀奏光绪皇帝设立新式学堂。光绪帝御笔钦准,成立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后更名为北洋大学,此为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所官办大学,也是天津大学的前身。这一天也成为中国第一所大学建校纪念日。北洋大学堂创建后,盛宣怀秉承“事事研求”的人生宗旨,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方针,形成了“西学体用”的思想理念。首先,他采用专家办学模式,奏明皇帝“须遴选深通西学体用之员总理”,聘请美国教育家丁家立具体掌管设在天津的大学堂,并聘请了一批外籍教员。其次,针对当时清王朝在处理内政外交上急需熟悉法律的人才,以及急需开发矿业资源、发展机械加工工业的实际,开设了法律、土木工程、采矿冶金、机械工程等学科,并随着事业的变化,及时改变专业设置,添设新的专业。盛宣怀认为“师范、小学尤为学堂一事务中之先务”。所以他又开始了培植师资和生源的工作,1897年他建立了我国教育史上第一所新式师范学院,以及第一所外院(即小学),连同相当于大学附中的北洋大学堂二等学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级学制,为中国新式系统学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第四,盛宣怀注意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培养专门人才。学生入头等学堂先学习第一年基础功课,学完后,由总办、总教习察看每一个学生的资质,酌定今后的学习内容;即便是出国留学,也要根据每人的资质,选其专门学科去深造。第五,确立了“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校风。1896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是为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台湾交通大学的前身。1897年在南洋公学首开师范班,是为中国第一所正规高等师范学堂。1909年在南洋公学首开航政科,后发展为独立的吴淞商船学院,是为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前身。盛宣怀还创设了南洋公学附设译书院、电报学堂等。为适应清政府经济特科的选拔,他精心开办了“特班”,专门培养政府官吏,如为发展铁路事业,开办了“铁路班”。盛宣怀与大学教育的渊源并不只体现在他亲自创办的这些学堂上,1916年4月27日他去世之后,其十余万卷的藏书被民国政府一分为三,分别给了圣约翰大学、交大和山西铭贤学校。解放后,这些藏书的分配又被作了重新调整,安徽大学、华东师大、山西农大成为新的受益者。甚至连盛宣怀与朋友来往的六百封信札,也被香港中文大学所收藏。 1910年办成私人的上海图书馆盛宣怀终其一生都十分注重文档留存,各种文稿、信札、账册甚至宴客菜单,吉光片羽,无不悉心收藏。盛宣怀在世共26106天,现仅上海图书馆收藏的“盛档”就有一亿余字,178633件,笼统一算,每天保存6.8件档案。如果加上流散在海外的“盛档”,数字就更为惊人了。1975年,上海当时的市委写作班子组织了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图书馆三家单位的研究人员,开始对上海图书馆馆藏的800多大包的盛宣怀档案进行整理。这是1949年后第一次整理“盛档”。1997年,上海图书馆又再次组织整理“盛档”,这次整理共历时9年。800多大包的盛宣怀档案的具体数目是178633件。盛宣怀当年的亲近幕僚叶景葵曾说过:“宣统之季,余在造币厂监督任内,公适筹画币制条款,召余商榷,函电属草,每于病榻亲自为之,精细为群僚之冠。”文中“余”系叶景葵自称,“公”即指盛宣怀。从盛宣怀对拟“函电属草”这样的事,即使卧于病榻,也必“亲自为之”,足可见盛宣怀对文案(实际上也是对档案)的重视。 盛宣怀作为慈善家,他在天津创立广仁堂,在上海开创万国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是近代中国最著名的赈济家之一。清同治十年(1871年),畿辅大水,盛宣怀的父亲盛康捐助衣物粮食,由盛宣怀购买并运到天津散发,这是盛宣怀第一次从事福利事业。河北水灾时,盛宣怀与父亲盛康一起参与赈灾工作,曾到江苏、上海一带募捐钱物,收效颇大,因此他才有把握向李鸿章要求增加一万两赈款,“回南劝捐,如数归缴”。清光绪三年至四年(1877-1878年),山西、陕西、河南、河北一带遭受极其严重的旱灾,史载饿殍达一千万人以上,被称为“丁丑奇荒”。李鸿章时为直隶总督,正处重灾之区,赈灾工作十分繁重。他在天津设立了直隶筹赈局处理赈务,盛宣怀以候补道的身份参加该局工作,于1878年5月,被派往献县主持赈灾。他会同地方官员下乡做了一次调查,给李鸿章写了两份报告,详细汇报了献县受灾后的情形。由于连年灾荒,当地农民除了土地之外已一无所有,久旱无雨,土地坚硬,种粮已被吃尽,农田大半荒芜,无人耕种,灾民或者流落外省,或者坐以待毙,形势非常严峻。灾民人数太多,“献县至少须发二万户,方能稍援垂毙”。盛宣怀所带政府赈灾款只有区区六千串,以每户一千文散放,只能救济六千户。盛宣怀请求借库平银一万两,以满足救济“极贫之户”之需。由于这是计划外的要款,可能拨不下来,盛宣怀提出:“此银如筹赈局无款核销,拟请代为转借,俟职道回南劝捐,如数归缴,决不敢短少”。光绪五年,为了解决河北特大旱灾后遗留下来的为数众多的孤儿寡妇的抚养问题,盛宣怀秉承李鸿章的旨意,在天津设立一座名为“广仁堂”的慈善机构,其创办者和董事多为“南省助赈绅士”,如王承基、吴大澄、经元善、郑观应、李金镛等。其中王承基是上海人,吴大澄江苏吴江,经元善浙江上虞,李金镛江苏常州,郑观应是广东人,但也长期在沪经商。这些人大多是上海一些著名善会、善堂的堂董或司事。王承基光绪八年(1882年)被推举为上海同仁辅元堂的司总,经元善先后在同仁辅元堂、果育堂任职,郑观应曾任上海保婴局董事,后又在果育堂任董事,他们有着长期从事民间慈善事业的经历和经验。盛宣怀晚年回忆广仁堂时曾说:“北省向无善堂”,广仁堂可称南方绅商在北方创设善堂的开山之举。1904年日俄战争期间,为了救助陷于战区的民众,上海的一些慈善事业活动家仿效西方红十字会的章程和办法,联合中立的英、美、法、德等国在沪的外交人士、企业家,在上海创设了一个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这个组织虽然也带有政府背景,当时的两位商约大臣吕海寰、盛宣怀是肩负政府使命的幕后主持人,但出面活动的华人董事沈敦和、施则敬、任锡汾则都是长期在上海从事慈善事业的南方商人。这为1910年2月中国红十字会的正式成立起到先导的作用。1906年春、夏,安徽、江苏发生特大水灾,受灾人口达730万人。由于地方官吏对赈灾救济工作的漠视和拖延,造成大批灾民流离失所,清江、沭阳一带灾民每天饿死者数百人,情况非常紧急。鉴于盛宣怀在历年赈灾活动中的影响和号召力,灾区绅民纷纷写信给盛宣怀,甚至直接派代表到上海拜见盛宣怀,呼吁他出面主持赈济工作。由于朝廷初次拨给的政府赈灾款只有十万两银子,远远不够使用,新任两江总督端方也竭力邀请吕海寰、盛宣怀主持义赈募捐工作。盛宣怀当时在上海和吕海寰一起与德国、意大利等国进行商约谈判,虽然公务繁忙,还是难以袖手,便承担起义赈重任。由于掌控了上海广仁堂这样一个民间慈善机构,盛宣怀运作起来颇为顺手。上海广仁堂成为徐、淮、海水灾的义赈主持机构,刊印灾启、登发广告、寄发募册、派员巡视调查、收取捐银、填开收照、编制账册、散放赈款赈衣、编印征信录,一概义赈事务,全由广仁堂经手办理,起到了组织机构和指挥中心的作用。盛宣怀晚年谈及广仁堂时曾说:“上海广仁堂系鄙人一手所建设,平常办理各种善举,遇有灾荒,同人提倡义赈,历有年所。堂内捐置房地、矿业股份,以为恒产,如能经理得宜,未始不可达救人目的。”这里特意提出“上海广仁堂”,似有与1879年最初在天津创办的广仁堂作一区别的意思。天津广仁堂初办时带有官方色彩,经费有一部分来自官方,在上海设立的广仁堂则没有了官方经费的来源,主要由盛宣怀主持的轮船招商局、电报局、汉冶萍公司、又新公司等企业赞助,已演变成完全民间性质的慈善组织。这次水灾的义赈工作前后超过半年。由于江苏一些地方官员官僚作风严重、赈灾不力,盛宣怀致电两江总督端方表示不满:“官赈现由乡董地保造册送州,匀摊办法,义赈系经司事亲历各灾区查看开办,俟官赈放后,义赈以补不足。……向来官赈不过凭董保造册呈送,印委分极次贫匀摊,每口极多数百钱,散放极迟,克扣极多。且百姓皆称吃皇粮可不吃者亦都要吃,董保徇情而不中饱者,已算极好。宣官直东,总司赈务,亲督查户,洞察其弊,曾严惩印委,禀院以官作义,系将官赈并归义赈,责成义绅,随查随放,奏销则列明官赈若干,义赈若干。李文忠、张勤果不派委员,即派员亦止会同义绅而已。非必委员无妥人,实因章法不同。且委员所带之人,断不能耐苦终日奔波,故以候补官充义绅,亦能变好”。提出“官、义合赈”的建议,得到端方的支持。盛宣怀随后亲自起草制定了《江南北官义两赈合办章程十八条》,规范来自政府途径和民间途径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办法,实际上官赈的管理权也已经归于上海广仁堂。端方在冬赈结束后上奏朝廷,褒扬盛宣怀等人的功绩:“自议定官赈义赈合办,绅任查产放钱,官任监视弹压,遴派员绅,分投开办,随查随放,不少耽延,办理尚称顺手。……至各属查赈,安静不扰,实惠普沾,则义绅之力为多。而此次义绅之遍布各属,力任劳怨,实由驻沪商约大臣吕海寰、盛宣怀主持公义,极力提倡所致。本年九月以后,该人臣等首倡义赈,于捐款弩末之时毅然认筹钱百万串,所派义绅类多朴实廉干之才。”这年冬赈结束后统计:“官赈发过银七十万两,合钱一百余万串,官办平粜米价充赈钱二十万串,义赈钱六十余万串,提用淮海各属积谷钱十余万串,约共钱二百万串有奇。”通过上海广仁堂募捐所得的义赈款占了全部赈灾费用的30%。晚年时,盛宣怀对江南地区的绅商长期以来乐于参与灾赈活动屡有褒言:“江南义赈,闻于天下,垂四十年,凡遇各省荒歉偏灾,一经官绅布告,靡不竭力集资,四出拯济。”这是基于他数十年来主持义赈活动事实的基本结论。中国近代历年的赈济救灾活动中,上海地区的民间募捐活动确实是举足轻重的。

盛宣怀的主要成就

8. 盛宣怀和胡雪岩,谁更厉害?

盛宣怀三步整倒胡雪岩,看晚清首富红顶商人,如何从天堂到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