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

2024-05-09 02:17

1.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

2. 公司破产后重组与原股东还有没有关系?

建议先去找政府经办部门,看破产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处置的。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里给付;如果没有用于偿还债务,而是拿去重组,则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3. 协鑫集成,什么时候宣布破产退市,骗子公司不要在

如果你能确认其是骗子或者骗子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报案。
举报或者报案电话号码110。
公安机关受理后,就会展开初查,进行辨别,如果确实涉嫌诈骗,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
骗子就是骗子,不会没人管他们,任由他们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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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组属于破产程序。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公司破产,也可能是破产重组,如果重组成功,有可能公司重生,如果重组不成功,就可能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1)申请。(2)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3)和解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4) 宣告(5)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6)破产终结。

5. 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关系是什么??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一、重整与重组的相同之处1、前提条件相似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2、目的相同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消极后果。二、重整与重组的区别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比如,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等,均是自由确定的,没有法律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关系是什么??

6. 上市公司在破产以后,还有机会重组吗

上市公司在破产以后还有机会重组。
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公司重组:一般可由债务企业向法院主动提出,同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2、如果由债权人提出,应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召开债权人会议;
3、由债权人会议制定出重组计划,重组计划通常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1)债务人对公司财产的保留;
(2)财产向其他主体的转移;
(3)债务人与其他主体的合并;
(4)财产的出售或分配;
(5)发行有价证券以取得现金或更换现有证券。

扩展资料:

重组类型
1、以重组的客体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部分财产重组、公司人格重组、公司股权重组、公司控制权和公司经营方式重组;
2、以重组的公司数量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之间的重组与公司自身的重组;
3、以公司重组的主体为准,公司重组可分为内资重组与外资重组;
4、以重组的效果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以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增重型公司重组以及以收缩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瘦身型公司重组;
5、以参与重组公司的竞争力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扩张型重组和康复型重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重组

7. 上市公司破产重组,外欠款怎么偿还,最好详细一点。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上市公司破产重组,外欠款怎么偿还,最好详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