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由谁提名

2024-05-09 05:50

1. 独立董事由谁提名

法律分析: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3、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4、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独立董事由谁提名

2. 独立董事应由何人提名?

独立董事应由何人提名?
确立合理的选聘方式,何人拥有提名权至关重要。独立董事由谁提名决定着他们将代表着谁的利益,以何种立场去做出判断和行事。由于我国的独立董事更多地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应对大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时的提名权做适当限制,可以考虑由那些在董事会中不拥有席位的股东们来选择和决定独立董事的提名,让广大的中小股东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的选聘。
这样选聘出来的独立董事,一方面可以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具有真正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有利于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完成其应尽的使命;另一方面,可以不会受制和听命于大股东,有利于监督和制约大股东,从而抑制和克服大股东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现象,防止大股东在选择独立董事时强调过多的个别偏好和利益的倾向,从而有效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一、公司的大股东和法人一样吗
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我们常说的法人其实并不是在真正意义的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毕竟公司不能说好发表意见行驶自己的权利,时候就需要确定一个法定代表人来代办,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也就是公司注册时的证照投资者,投资越多拥有的股份也就越多,相应地拥有更多的表决权。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不当履行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大股东可以影响股东会,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变更法定代表人。
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3. 独立董事如何产生,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一、独立董事如何产生
独立董事的产生办法是,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办法选举产生。首先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候选人,然后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最后选举通过的就是独立董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2.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等。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
三、独立董事概念
所谓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需找个上市公司选当独立董事,然后报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证监会批准以后参加一个独立董事培训班,就可以拿到了。

独立董事如何产生,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4.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有哪些

1.在股份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间接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或是股份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间接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是股份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一年内有前三种情况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及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组前股东能增持吗
可以的。在股票市场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大股东不能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股东对股票交易价格有决策或是影响的话,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且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以,只要不是存在内幕交易,不对股票价格进行操纵的话,那么大股东在重组前是可以增持的。
二、股权转让有限制性条件吗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 成为独立董事的条件

成为独立董事的条件如下: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哪些
(一)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二)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上市程序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成为独立董事的条件

6. 为什么提名委员会构成以独立董事为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人数要求
(1)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1/3为独立董事.
(2)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3)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独立董事制度是什么?
独立董事制度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制度.最早发端于美国.在美、英等国公司法确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权力机构仅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监事会之设,独立董事在实际上行使了决策和监督并重的职能.
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回答于 2022-12-06

7. 独立董事可以由哪类人员担任

法律分析: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该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迹闷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颂州袭其他行为。


独立董事可以由哪类人员担任

8. 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一、怎样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是股份公司前10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单位任职,也不在股份公司前5大股东中的法人单位任职。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监高职务(含独立董事)。
5、本人所任职的中介机构最近一年以内没有为股份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6、本人不在为股份公司提供借款的贷款银行任职。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权有哪些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除履行上述职责外,独立董事还应对规定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