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意外死亡谁来赔偿?

2024-05-17 01:17

1. 志愿者意外死亡谁来赔偿?

法律分析:
对于由慈善组织安排参与慈善服务的志愿者,慈善组织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承保人应当进行相应的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志愿者意外死亡谁来赔偿?

2.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并未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间直接挂钩。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的,按照该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志愿者,如果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死亡,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其他地区,志愿者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死亡,其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还需回归《工伤保险条例》来寻找依据。【摘要】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提问】
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并未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间直接挂钩。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的,按照该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志愿者,如果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死亡,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其他地区,志愿者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死亡,其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还需回归《工伤保险条例》来寻找依据。【回答】
2010年10月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回答】

3.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你好,即使是免责的,也可以向组织志愿者活动的主管单位要求补偿。

如果其直系亲属因其死亡而失去生活依靠来源,那么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等。【摘要】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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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即使是免责的,也可以向组织志愿者活动的主管单位要求补偿。

如果其直系亲属因其死亡而失去生活依靠来源,那么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等。【回答】
这个您看下[作揖][作揖][作揖]【回答】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4.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工作中猝死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
这个属于工伤死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上班时间突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

工伤赔偿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虽然工作是生存的基础,但是要注重自己的健康,不能太过于劳累。工作期间死亡,公司会负责任和赔偿。如果生活中遇见此类消息,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的时候,可以来华律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

5.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工作中猝死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

这个属于工伤死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上班时间突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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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猝死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

这个属于工伤死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上班时间突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回答】
工伤赔偿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虽然工作是生存的基础,但是要注重自己的健康,不能太过于劳累。工作期间死亡,公司会负责任和赔偿。【回答】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6.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您好亲[鲜花][鲜花]据老师了解下:2010年10月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该项规定中“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的概念加以解释。《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61条规定:“劳动者因见义勇为受到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规定:“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摘要】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提问】
您好亲[鲜花][鲜花]据老师了解下:2010年10月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该项规定中“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的概念加以解释。《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61条规定:“劳动者因见义勇为受到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规定:“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回答】
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生猝死,家属能得到什么赔偿
这个属于工伤死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回答】
这个都是要根据志愿者的一个实际情况而定的【回答】

7. 志愿者牺牲国家赔偿吗

法律分析: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因公牺牲以及其他情形的,可享受遗属特别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等相关待遇。除此之外,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并未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间直接挂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六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志愿者牺牲国家赔偿吗

8. 志愿者牺牲国家赔偿吗

法律分析: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因公牺牲以及其他情形的,可享受遗属特别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等相关待遇。除此之外,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并未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间直接挂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六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