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解禁有可以合理避税的吗?

2024-05-16 02:59

1. 大小非解禁有可以合理避税的吗?

当然有,现在许多券商都推出了大小非减持的退税政策。回答过题主的问题之后,下面带大家深入探讨一下股票解禁的问题!对于经验丰富的老股民来讲,“股票解禁”这一股市术语并不陌生。但对于入市时间不长的投资者来说的话,就不太懂了。先来给大家好好说一下“股票解禁”吧,相信不了解的投资者朋友,耐心看完之后会有所了解的!开始之前送上一份机构精选的牛股清单:【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股票解禁是什么意思?“股票解禁”的字面意思,就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本来是不能出手的,但是过了一定的期限后可以卖出了,这就是所谓的“股票解禁”。“大小非”和“限售股”是解禁股票两个种类。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则是由于公司增发股份而产生的。(一)股票解禁要多久?一般的,在上市一到两年后,这时候大多数的股票解禁期就到来了。新股限售解禁有三次:1、上市三个月后:新股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2、上市一年后: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解禁3、上市三年后:是股票大股东解禁(二)怎么看解禁日股票解禁日是可以通过公司官网公告查看的,然而,很多的投资者跟踪公司不可能只有一家,把官网一个接一个点开再下载公告很麻烦,所以建议你通过这个股市播报来查看,可以添加自选股票,能够帮助你来筛选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不仅能了解解禁日还能详细了解解禁批次、时间线:【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三)解禁当日可以马上买卖吗?解禁后并不代表解禁部分的股票当日就能在市面上流通了,进行考察也需要时间,具体时间因为个股不同而有差异。二、股票解禁前后的股价变化纵然解禁跟股价表现压根不存在所谓的线性相关关系,但是想要搞清楚股票解禁前后股价下跌的原因,下面三个方面可以告诉你:1、股东获利了结:通常情况下,限售解禁代表着更多的流通股进入市场,如果限售股东获得的利润不少,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获得利润的动力,紧接着会增加二级市场的抛盘,对公司的股价构成利空。2、散户提前出逃:因为担心股东们抛售股票,说不定部分中小投资者在解禁到来前提前出逃,形成股价提前下跌的局面,3、解禁股占比大:另外,解禁市值影响解禁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前者越大,后者自然也越大,那么股价的利空会变大,三、股票解禁是好还是坏?可以买吗?股票解禁换句话说就是增加了二级市场中股票交易的供给量,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一个具体的分析。举个例子,解禁股的小股东数量不少,在解禁之后,或许会抛出他们手中的股票,乃至股价跌落;反之,若是解禁股大部分在机构或者国有股东的手里,他们为了使较高持股比例得以维持,随意抛出手中的股票是不可能的,对稳定股价的有一定的作用。总得来说,股票解禁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不能盲目去判断,因为它的走势还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我们必须结合更多的技术指标进行深入分析。如果确实无法判断,诊断股票平台可以直接进入,输入你看中的股票代码或名称,获取最新状况:【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大小非解禁有可以合理避税的吗?

2. 大小非减持要交税吗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或发生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二)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三)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四)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五)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六)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七)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八)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九)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个人转让第一条规定的限售股,限售股所对应的公司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二)个人发生第二条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由证券机构扣缴税款的,扣缴税款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执行。纳税人申报清算时,实际转让收入按照下列原则计算:
    第二条第(一)项的转让收入以转让当日该股份实际转让价格计算,证券公司在扣缴税款时,佣金支出统一按照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最高佣金费率计算;第二条第(二)项的转让收入,通过认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通过申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申购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第二条第(三)项的转让收入以要约收购的价格计算;第二条第(四)项的转让收入以实际行权价格计算。
    (三)个人发生第二条第(五)、(六)、(七)、(八)项情形、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转让收入按照下列原则计算:
    第二条第(五)项的转让收入按照实际转让收入计算,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或其它合理方式核定其转让收入;第二条第(六)项的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第二条第(七)、(八)项的转让收入以转让方取得该股时支付的成本计算。
    (四)个人转让因协议受让、司法扣划等情形取得未解禁限售股的,成本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协议受让价格、司法扣划价格核定,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个人转让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的,按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成本按照该限售股前一持有人取得该股时实际成本及税费计算。

3.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大小非减持”什么意思?

“大小非”是对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统称,分为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两类。由于我国税收体系中并不存在资本利得税项目,因此,机构投资者转让股权收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投资者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这一领域的所得税征管中,一向存在较为严重的税款流失现象。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反之叫大非。 解禁,即解除禁止。 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 
小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 
关于占股比例多少和限售时间关没有明确的确定,只是业内一种通俗的说法。 
限售股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抛售股票,空方力量增加,原来持有的股票可能会贬值,此时要当心. 
最大的“庄家”既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而是以低成本获得非流通股的大小股东,也就是所谓的“大非”“小非”。其中作为市场最有发言权的则是控股大股东——他们对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最为了解,但股改之前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的股份不能流通,所以他们对公司股价既不关心,也无动力经营好上市公司。 
不过,经历去年的股改洗礼,越来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经或即将解禁流通,这些大股东们增持还是减持公司股票,能相当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无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现,广大投资者无从得知具体情况。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东分散、有较多无话语权“小非”的上市公司是值得重点警惕的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大小非减持”什么意思?

4. 大小非减持应该限制吗?为什么?

大小非减持肯定有限制的。具体的看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http://wenku.baidu.com/view/db3491da6f1aff00bed51e2d.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打击证券违规行为,本所对2007年6月25日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会〔2007〕5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做好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抓紧对本公司托管的解除限售股份情况进行梳理,摸清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明细,包括客户姓名、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及托管营业部等情况。

  本所自5月9日起定期将有关股东持股信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监管信息--解除限售股份查询"栏目发送给相应的会员单位,供查阅与参考。

  二、会员应当在摸清客户情况的基础上,联络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做好相关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守《指导意见》。

  三、会员应当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本所《交易规则》,安排人员引导和帮助相关客户减持行为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并采取措施,积极为有大宗减持意愿的投资者提供配售服务。

  四、会员应当在柜台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对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特别是被本所提醒重点关注的客户的交易委托实施严密监控,及时提醒、警示异常交易,有效防范和制止违规减持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所报告。

  本所将对会员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投资者违规减持的会员,本所将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五月八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有效打击证券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限制交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买卖的措施。

  第三条 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异常交易:

  (一)发生《交易规则》第6.1条规定的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禁止或者限制买卖证券的个人或者单位违规买卖证券,且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限制交易措施:

  (一)禁止买入指定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

  (二)禁止卖出指定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

  (三)禁止买入和卖出指定或全部交易品种;

  (四)本所认为应采取的其他限制交易措施。

  第五条 本所对投资者证券账户限制交易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的,本所可以决定延长限制交易的时间。

  第六条 本所在市场监控中发现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时,对相关会员或当事人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等监管措施。

  第七条 实施限制交易措施前,本所向托管相关证券账户的会员发出《限制交易通知书》。该会员的会员代表应当在收到《限制交易通知书》的当天将其送达相关当事人,确实无法在当天送达的,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机构投资者使用专用席位或交易单元进行交易的,本所直接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限制交易通知书》。

  第八条 《限制交易通知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实施依据;

  (二)受限账户;

  (三)限制方式;

  (四)限制品种;

  (五)限制期限。

  第九条 相关当事人对限制交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限制交易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该措施的执行。

  第十条 本所在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后两个交易日内将限制交易的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一条 本所可以将限制交易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会员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员管理规则》、《交易规则》的规定,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并及时、有效地履行告知、送达、配合等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处分:

  (一)经本所提醒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

  (二)未及时、准确地向客户传达、送达本所口头、书面警示或文书;

  (三)未按本所要求尽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调查或存在故意拖延、隐瞒和遗漏等行为。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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