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成年孤儿有什么政策

2024-05-06 07:42

1. 国家对成年孤儿有什么政策

我国各地都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情推出孤独安置相关的通知。
以青岛关于印发《青岛市成年孤儿安置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为例:
一、成年孤儿安置的范围 
生活在市儿童福利院或由市儿童福利院实施家庭寄养和已经终止寄养的成年孤儿。 
二、成年孤儿安置办法 
一、在寄养家庭中的成年孤儿,其家庭有收养意向的,应当书面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市儿童福利院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 
二、在寄养家庭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孤儿,可以按照青政办字〔2001〕3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家庭中寄养,寄养家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寄养,市儿童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再寄养或入社会福利院的有关手续。 
1、成年孤儿不愿意在家庭继续寄养的; 
2、寄养家庭不愿意继续寄养成年孤儿的; 
3、寄养家庭无能力继续寄养的; 
4、寄养家庭虽愿意继续寄养但确有虐待孤儿行为的。 
三、继续上学(中专以上学校)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继续负担其学习及生活费用,毕业后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四、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五、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到福利机构中的工疗中心工作。 
三、成年孤儿安置经费保障 
成年孤儿的生活、医疗、住房、就业等问题,按照青政办发〔2001〕36号和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扩展资料:
1、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
2、在上学期间国家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对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就业问题。
3、民政部等部门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参考资料:人民网-青岛成年孤儿住进“政府房”

国家对成年孤儿有什么政策

2.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
2.在上学期间国家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3.民政部等部门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3. 孤儿有什么政策

对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就业,国家的相应政策:

早在
2006年,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同时,《意见》对因地制宜解决孤儿成年后住房问题提出原则性要求。

孤儿有什么政策

4.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孤儿的规定如下: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如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并未亲眼见到过所收养的孤儿,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申请人的意愿,必须同意孤儿可以二次收养;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让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机可以强制收养人放弃孤儿收养权,被放弃的孤儿再寻找其他收养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摘要】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规定?【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你稍等一下我看一下您的问题【回答】
国家对孤儿的规定如下: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如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并未亲眼见到过所收养的孤儿,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申请人的意愿,必须同意孤儿可以二次收养;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让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机可以强制收养人放弃孤儿收养权,被放弃的孤儿再寻找其他收养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回答】
假如说孤儿18岁以后出现意外什么的,费用归谁?【提问】
咋不说话了?【提问】
首先年满十八周岁是不可能受到国家补助的,其次要看他出现意外的原因,如果是被人所伤,是有侵害人承担 ,如果是意外情况,应当由其自己承担,其监护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回答】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回答】

5.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规定

当兵需要的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

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摘要】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规定【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特出照顾?【提问】
国家对孤儿的规定如下: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回答】
如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并未亲眼见到过所收养的孤儿,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申请人的意愿,必须同意孤儿可以二次收养;【回答】
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让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机可以强制收养人放弃孤儿收养权,被放弃的孤儿再寻找其他收养人。【回答】
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 在上学期间国家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回答】
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面向孤儿群体的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孤儿保障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其成长需求,儿童福利机构护理人员短缺且专业化程度低,孤儿在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的就业等方面还有很多困难。【回答】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给予孤儿等特殊困难儿童特别的关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孤儿各项权益得到了相应保障。【回答】
照顾到孤儿多大年龄?【提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意见》,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回答】
孤儿补助到18周岁,即成年之后无补助。【回答】
18周岁以后什么补助无了?【提问】
去你这边看一下,如果说是孤儿的话。18岁以后的话就不想说孤儿待遇了【回答】
基本上来说的话,如果你18岁以后还是生活困难,或者是有什么情况的话,您可以走其他的保障程序的亲【回答】
孤儿可以参军吗?【提问】
当然可以,而且还会有优先。【回答】
当兵需要的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

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回答】
征集对象范围: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  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  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  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回答】
假如说孤儿参军或者在单位出现身体伤亡,跟普通人一样有经济上补上吗?【提问】
一样的,亲亲~【回答】
这个没区别的哈~【回答】
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回答】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要相信法律、国家的力量!您代表正义,邪恶必将倒下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回答】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回答】

国家对孤儿有什么规定

6. 国家对孤儿有那些补助政策

为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2.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3.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专业保障水平
4.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孤儿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参考资料: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7. 国家对孤儿有哪些补助


国家对孤儿有哪些补助

8. 孤儿国家有什么救助政策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孤儿保障制度,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对成年前孤儿进行保障。其中,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是《意见》的核心。
国务院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向全体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为帮助地方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民政部、财政部随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1]161号),中央财政下拨资金,对2010年地方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补助,标准为东部地区每人每月180元、中部地区每人每月270元、西部地区每人每月360元。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还要求,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为推动地方落实此项工作要求,中央财政在下拨今年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时,提高了对各地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达到东部地区每人每月200元、中部地区每人每月300元、西部地区每人每月400元,提标幅度超过了10%。


扩展资料
新闻:财政部:中央财政再拨3.7亿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中央财政再次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全年共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2.6亿元,用于保障57.4万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
财政部表示,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注、重视孤儿成长。在各级财政支持下,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月人均200元、3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12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
要求从2012年开始,各地对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参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中央财政通过目前孤儿基本生活费渠道,对感染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对各地予以支持。
据悉,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97.32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中央财政再拨3.7亿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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