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2024-05-18 02:36

1.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2.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缴税吗

股权折价转让行为一般是需要交税的。但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
一、股权转让价格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下列问题: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转让双方首先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二、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方式:1、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3、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二、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有什么
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有:
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办理手续;
3、返还股息;
4、赔偿损失;
5、撤销股东资格。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是股权转让合同确认无效或撤销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对价是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价是指当一方获得一定利益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如果股东想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3. 折价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因是股东变更,因此不作会计处理,应到工商局作股权变更手续。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一、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二、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深圳已经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手续了);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口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折价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4.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折价转让行为一般是需要交税的。但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5. 折价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个人财产转让所得,这个税率是20%。

折价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6.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折价转让行为一般是需要交税的。但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7. 股权转让出资额能折价吗

股权转让出资额可以折价。这是双方的权利,但是需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阴阳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么
股权转让协议的认定应以股东意思自治为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上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二、阴阳合同是什么?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阳合同是虚假意思签订的,合同无效,阴合同是隐藏意思表示,合同效力需根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阴合同和阳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或者两份以上不相同合容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出资额能折价吗

8. 折价转让股权交易是否缴税

一、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二、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因是股东变更,因此不作会计处理,应到工商局作股权变更手续。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